北極星 wrote:
人權是什麼?
沒有標準定義也沒有標準答案
民族國家經過工業革命取代了親族權力制
並加強對個人的控制、管理
以往由區域親族控制的各種權力都由國家代行
換句話說 現在民主社會的普遍型人權是建立在民族國家的利益上
隨著執政機制而有不同變化
現在享有的人權無法由自身給予
民族國家說你帶有危險 就可以依法限制你的行動、管理你的財富
你能做的只有好好底監督政府、盯住行使權力的執政者
這才是民主社會給予的人權
tako wrote:
國家 vs 社會
Strong || Strong -> 理想的民主
Strong || Weak -> 極權政府
Weak || Strong -> ?(筆記沒抄到...XD)==>造成社會暴動
Weak || Weak -> 發展中未成熟
台灣現在的狀況是?
從極權政府走向民主中吧~
tako wrote:
Outbreak? 中文名稱是?
stone180 wrote:
糾正一下,防疫並不是不能談人權,還是要合乎"比例原則"
和"最小侵害原則"相關大法官解釋為釋字471和476有類似的說明
簡單的說:人權並非漫無限制的,但亦非可以限縮至零,
其核心價值的部分仍是不可侵犯的
DV wrote:
[quote]stone180 wrote:
糾正一下,防疫並不是不能談人權,還是要合乎"比例原則"
和"最小侵害原則"相關大法官解釋為釋字471和476有類似的說明
簡單的說:人權並非漫無限制的,但亦非可以限縮至零,
其核心價值的部分仍是不可侵犯的
DV wrote:
那死刑是不是侵犯人權核心、限縮至零?
為什麼台灣偉大的大法官們不認為死刑違憲呢?
tako wrote:
這一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20501002+92050101+0+193357,00.html
該名醫師指出,在台大發現第一起SARS案例後,院方即作出防疫如同作戰的指示,並強調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今天上憲法課也有提到....
試問,隔離(防疫)跟人權,哪個重要?
答案是, 隔離(防疫) = 人權(含生存權)
因為尊重你的人權,所以才要將你隔離,再用醫療資源來醫治你
且,不隔離(防疫)的話,那甚至會危害到其他人的人權
但這時候也更顯現出政府的責任所在,
政府所該做的應該就是做出妥善的處理,
這才是政府存在的意義
以上
苦力爺 wrote:
[quote]tako wrote:
這一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20501002+92050101+0+193357,00.html
該名醫師指出,在台大發現第一起SARS案例後,院方即作出防疫如同作戰的指示,並強調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今天上憲法課也有提到....
試問,隔離(防疫)跟人權,哪個重要?
答案是, 隔離(防疫) = 人權(含生存權)
因為尊重你的人權,所以才要將你隔離,再用醫療資源來醫治你
且,不隔離(防疫)的話,那甚至會危害到其他人的人權
但這時候也更顯現出政府的責任所在,
政府所該做的應該就是做出妥善的處理,
這才是政府存在的意義
以上
小酒蟲 wrote:
[quote]DV wrote:
那死刑是不是侵犯人權核心、限縮至零?
為什麼台灣偉大的大法官們不認為死刑違憲呢?
stone180 wrote:
生命算不算人權的核心,沒命談什麼人權,所以應該算吧
那死刑是不是侵犯人權核心、限縮至零?
為什麼台灣偉大的大法官們不認為死刑違憲呢?
不要告訴我是因為沒人去申請釋憲喔,這是騙外行人的!
大法官,好大啊,我好怕喔...都是官啊,哈哈哈
matika wrote:
[
這是一個艱難的選擇題, 但還是要選擇一個答案-
A. 取消隔離, 讓有帶原可能的人, 在臺灣papa走...
B. 繼續隔離
小酒蟲 wrote:
[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DV wrote:
恕刪~~~
不要告訴我是因為沒人去申請釋憲喔,這是騙外行人的!
大法官,好大啊,我好怕喔...都是官啊,哈哈哈
苦力爺 wrote:
如果今天我是被隔離在和平醫院裏的人,聽到這些話我可能會拿槍殺了所有跟我談這些人權的人
因為隱藏在人權這好聽名詞的背後涵意就是: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講到這種問題總是會讓我想起電影THE ROCK裏的八十一名觀光客,當總統做出要夷平惡魔島的決定時,大部份的人可能都會覺得為了一百萬市民的生命,犧牲八十一條人命是值得的,但是如果你是那八十一個觀光客之一的話,你也會這麼想嗎?
那八十一個觀光客如果大喊:我有活下去的權力!有用嗎?
cmcyijui wrote:
[quote]DV wrote:
恕刪~~~
不要告訴我是因為沒人去申請釋憲喔,這是騙外行人的!
大法官,好大啊,我好怕喔...都是官啊,哈哈哈
tako wrote:
情況1:
政府只是隔離,不做後續的人力、物資支援(包含心理的支援)的話,
我也會想盡辦法脫離,並為生存而努力
情況2:
跟情況1相反,該有的支援甚至補償、後續處理都明瞭且也確實在做了
那我會乖乖的做該做的
沒記錯的話, 犧牲那81人, 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劇情沒記錯的話, 最後還是大逆轉不是嗎? (標準的電影情節就是了...)
當可逆轉的時候, 當然還是選擇逆轉....
但決策者連嘗試都沒嘗試就選擇犧牲那81人.....
那錯的是決策者~
(所謂的"盡人事聽天命"?)
tako wrote:
也是...沒有任何"絕對"的事...= =||
stone180 wrote:
哈.........我終於遇到有法律人玩pda的
tako wrote:
[quote]北極星 wrote:
人權是什麼?
沒有標準定義也沒有標準答案
民族國家經過工業革命取代了親族權力制
並加強對個人的控制、管理
以往由區域親族控制的各種權力都由國家代行
換句話說 現在民主社會的普遍型人權是建立在民族國家的利益上
隨著執政機制而有不同變化
現在享有的人權無法由自身給予
民族國家說你帶有危險 就可以依法限制你的行動、管理你的財富
你能做的只有好好底監督政府、盯住行使權力的執政者
這才是民主社會給予的人權
苦力爺 wrote:
[quote]tako wrote:
這一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20501002+92050101+0+193357,00.html
該名醫師指出,在台大發現第一起SARS案例後,院方即作出防疫如同作戰的指示,並強調防疫是不能談「人權」。
今天上憲法課也有提到....
試問,隔離(防疫)跟人權,哪個重要?
答案是, 隔離(防疫) = 人權(含生存權)
因為尊重你的人權,所以才要將你隔離,再用醫療資源來醫治你
且,不隔離(防疫)的話,那甚至會危害到其他人的人權
但這時候也更顯現出政府的責任所在,
政府所該做的應該就是做出妥善的處理,
這才是政府存在的意義
以上
Arny wrote:
? 你是學政治學的嗎?
Arny wrote:
我一直認為:法律不是存在於法典之中 而在於人民的心中
很可惜的 身為法律殖民地的台灣 幾乎沒有人提倡法律社會學的重要性
我不算高手 但是如果在PIL這種絕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專業或研究人士的網站
談到法律 我會努力用較淺白的話說明清楚 至少讓門外的人認真看 可以大概知道我們在談什麼?
在法律的領域裡 我們談了太多德日等國的買辦知識了
從沒有人做習慣法的認識及研究 才是可惜的
就前述的討論中 無論是採那一種觀點 那一種學派
都避免不了法哲學中恆古不變的話題:自然法或是神法或是超乎實證法以外的法律規則及價值 到底有沒有? 應不應該有所謂核心價值? 誰來認定核心價值?
我從戒嚴時期讀憲法時 剛剛接觸到從教授剛剛從德國買辦回來的憲法理論
真真是帶著歡喜讚嘆的心情讀著這些理論 那心情至今難忘
只是 那時一直有一點點陰影 但卻不願意探究那陰影到底是什麼?
兩位的對話讓我想起那時搞黨外 搞學運時 在因執政者刻意壓抑而貧乏的憲法學中讀憲法的年代.......
現在我已經不再喜歡政治了 我在乎的是:人民何時才能不用隨時隨地靠律師的幫助 以自己的法確信心行事 而不擔心觸法?
DV wrote:
在社會分工愈來愈專業細微,法律多如牛毛的年代中,希望人民建立普遍的法確信,將是日益困難的任務。法律人自傲的「法治化」,在批判學派的眼中,卻成了罪無可逭的「體系界入侵生活界」打手,更可能引發晚期資本主義社會的合法性危機。Arny身為執業律師,在人民喪失法確信這一點,應該比我更有感觸........請恕我引用某些術語,儘管我要樸實用語,但因為抱持著這種切入觀點,只能如此言說,否則會打字打到明天。
ps.大學畢業以後好幾年,才知道晚我一屆的財法組當中,有Arny這位奇才。最近幾年,看著你寫的咖啡教科書,學了烘豆子煮咖啡,也得了胃潰瘍,不知道這其中有沒有因果關係,呵呵。
tako wrote:
法確信.....是指人民間自然成立的共識嗎?
像是都認同搶劫,偷竊等是犯罪之類的?
DV如果方便的話, 可以講個大概嗎?
1、 習慣法:習慣法之成立於主觀上必須有人民對此行為方式產生之法確信,
taiwan_gogogo wrote:
對抗「中國非典型肺炎」是一場惡鬥苦戰,我們沒有噴口水的本錢。
Luzofan wrote:
[quote]taiwan_gogogo wrote:
對抗「中國非典型肺炎」是一場惡鬥苦戰,我們沒有噴口水的本錢。
tako wrote:
法確信.....是指人民間自然成立的共識嗎?
像是都認同搶劫,偷竊等是犯罪之類的?
DV如果方便的話, 可以講個大概嗎?
北極星 wrote:
例如1919年之後德國法學如何看待「自由意志」概念、1990年德國問題解決之後聯邦基本法規相關修正之類的東西
今天因為現代國家要法制化,每個會期立法院都會制定一大堆的法律,適應社會深化之後的精細分工,規範愈來愈細密、專業與價值中立,一般人常常無法用直覺、法意識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適法,隨時都有身陷法網的危機,法學的專業化與神祕化使眾人愈來愈離不開律師....Arny有沒有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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