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sanmijan at 2004-5-5 09:50:
在工作職場裡要交到一個真心的朋友
真的是不可能的事情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yudofu at 2004-5-5 14:17:
對很多女孩子來說,「工作」就真的只是「工作」,跟她們一起工作就像是在廁所的隔壁間一起嗯嗯而已,嗯完就沒了。而不是一種一起做蛋糕的參與感,要跟女生熟,建議從八卦開始。
[ Last edited by yudofu on 2004-5-5 at 14:21 ]
Originally posted by saitoTK at 2004-5-5 05:44 PM:
去教會認識一些朋友吧。有信仰會讓你不那麼孤單。
我說真的喔!
Originally posted by tako at 2004-5-5 19:24:
有些時候, 有的教會內部也是跟公司一樣...=_=
還是要看合不合啦...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mijan at 2004-5-5 09:58 PM:
感謝各位的回覆
看過大家的回覆之後
忽然覺得心情好多了
不負責任的貼個笑話
希望大家別被我的心情影響
笑一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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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專養乳牛的牧場,
為了維持牧場內牛隻的數量,
在母牛群中放養了一隻公的乳牛。
但是時間久了,這隻公牛也老了,
開始有點力不從心,於是牧場的主人又買了一隻新的
公牛來擔任維持牛隻數量的工作。
至於那只老公牛,由於過去數年來,
它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所以主人還是繼續放它在母牛群裏逍遙。
有一天,主人去巡視牧場,
看見老公牛氣喘噓噓地趴在草地上。
牧場主人走近說:
“你年紀大了就收斂一點,不要作這麼多。”
老公牛一臉無辜的說:
“你難道不能告訴那隻新來的,我不是母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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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去把海水分開吧。摩西。」
摩西:「你又要幹嘛了上帝?」
上帝:「採收蚵仔的時間到了。」
[ Last edited by sanmijan on 2004-5-5 at 22:00 ]
Originally posted by viso at 2004-5-5 08:10 PM:
走得太近往往捅得最深的就是「麻吉」。
Originally posted by maxi at 2004-5-5 07:35 PM: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Originally posted by Dendrobium at 2004-5-6 08:26 PM:
笑傲江湖電影中,向問天說的台詞?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mijan at 2004-5-5 11:12 PM:
沒辦法
誰叫我老是笨笨的想把每個人當朋友
結果是大家不過是互利共生而已
現在我都盡量和大家保持安全距離
以免遠看像隻小白兔
近看原來是野狼的悲慘故事再度發生
Originally posted by kieth at 2004-5-6 10:58 PM:
再離題一下
這是東方不敗二裡面顧長風說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closer at 2004-5-8 10:59 AM:
如果我認定一個人是我的朋友的話,我也是會毫不猶豫地付出我應該付出的。
但是,我也認為:
付出友情和借錢一樣,在你付出的同時,你應該將它列為「支出」,
不要奢望會有回報、人家會還錢。
人家有回報、還了錢,那就是賺到的。
一旦這麼想,事情就簡單多了。
我付出我的友情,是因為我有能力、我覺得值得。
如果人家反捅一刀,笑一笑就算了。
至少你知道,以後不要對這個人付出太多。
我有一個朋友,去年被一個(或是一群?)他的朋友背叛。
他覺得失去了非~常多,並且遭受到非常大的打擊。
一直到今天,他還常把這件事掛在嘴邊,
而且看得出來,他的心理與生理也依然走不出那個陰霾。
我覺得,
朋友背叛逆,不好受是正常的。這是朋友(如果你還認為他是的話)的錯。
但是,過了一年還沒辦法走出這個陰影,還一直把這件事掛在嘴邊,
影響其他朋友的心情,這就是他自己的錯了!
講了這麼多,我只是想說:
付出自己真心的友情並不是錯!
不過,如果哪天發現別人不把你當成朋友,也不要太難過就是。
這就是人生啊!
Originally posted by viso at 2004-5-8 04:56 PM:
那您八成沒被捅過,不然就只是皮外傷,您那位朋友可能被捅到內出血。
受傷的程度和當初付出的程度成正比,或者您的朋友不如您來的樂觀。
Originally posted by closer at 2004-5-9 02:17 AM:
嗯,上述的都有可能。
不過我還是覺得,「皮外傷」和「內出血」,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
要懂得逆來順受啊!這才是讓自己受傷最小的方法。
當大風颳起,折斷的不是柔軟的小草,而是剛強的樹木。
不過,也許我的個性實在是爛好人到不行。
我不知道「以前的女友」最後變成「以前的室友」現在的老婆這件事情,
別人遇到的話會不會內出血;
但是我還是能和這兩個人當好朋友、笑著參加他們的婚禮、
現在還跟前女友同一家公司(不同部門就是)上班。
尷尬?難過?
老實說,多多少少一定會有一點。
但是,我不覺得這件事值得我和兩個朋友翻臉。
Originally posted by viso at 2004-5-9 19:50:
像您這麼看得開的世上也不多了,當然每個人遇到的情況不同。
像我也是爛好人一個,在公事上不關我份內事的我也來者不拒,到後來,好像變成是我應該做的。而有的人偏偏會佔人便宜,當旁觀的第三者勸我要懂得拒絕時,我也總是基於情面不願撕破臉。該怎麼說呢?舉個例子好了,我前主管唸碩士,原文教科書看不懂要我翻譯,我利用自己下班休息時間幫他翻,還被他嫌翻不好。(我是唸商的,他是唸工的,專業不同術語也不同。free energy化工翻為自由能,唸商的我當然隨便翻。)公私不分到我快成為他的私人秘書,公事上苦差事是我,有功勞是他在搶。直到有一次公事上我認為不可行的事他打包票說沒問題,結果凸槌了,依程序要提出報告給高階主管。我在報告上也只是含蓄地提到事情經過,沒想到我那前主管當著旁人的面當場對我發飆,還叫我不要寫這一段,擺明了叫我揹黑鍋,我不理他就算了他事後還惡人先告狀告到高階主管那兒去。後來忍無可忍,就藉著一件小事讓他見識見識我的「殺氣」。我也終於體會什麼叫做「犯賤」。當時這件事也傳到高階主管耳中,幸虧我平常人緣不錯,後來我那位前主管就被調到閒單位晾在那兒。
「君子之交淡如水」這句話是我一位資深同事送給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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