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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享] 身分證遺失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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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iva
時間:
2004-8-28 17:00
標題:
[分享] 身分證遺失的處理
身份證遺失之可能後果:
一、遭他人不法冒用,行不法事務,如申請大哥大、信用卡、護照、行竊。
實 例
A先生向甲銀行申請信用卡遭拒,詎料,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紀錄,竟有五家銀行的
信用卡爆刷,「強制停卡」處分中;另有一家銀行的信用貸款呆帳達十五萬元,故
A被列為「金融拒絕往來戶」。
但A君根本未向任何銀行申領過信用卡,亦未貸款過。
身分証遺失後您應該…
一、向警察機關報案。
二、向戶政事務所申護補發。(帶戶口名簿、印章、二吋照片三張、政府機關核發
有照片之證件…例如畢業證書、護照)
三、將補發之新身分証正反面影本(以A4紙影印)郵寄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
中心,其上註明:
1、影本與正本相符。
2、何時遺失。
3、同時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電腦處理並利用
4、聯絡電話。
5、本人簽名蓋章。
財產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十樓。 郵遞區號:100
電話 (02)23813939 分機 201~209
*為確保您的權並免遭非法盜用,
請善加利用上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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