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tales at 2004-12-21 02:42 PM:
我偶而會去逛李怡志的網站,他發起的 Google 炸彈文章在這裡:
http://www.richyli.com/blog/2004/12/google-bomb.html
其實我是覺得這算是一種消極抵抗啦 ....
Originally posted by jeffhuang at 2004-12-21 04:33 PM:
李怡志的文章有很多篇我都很欣賞
不過這次的作為我就不太能認同了
不管鴻海多惡霸,這件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任何人都不應該干涉,更不應該以媒體力量試圖干擾或影響視聽
或許有人認為鴻海是強勢,記者是弱勢
但是不管強勢還是弱勢
對錯有法官裁定
任何一方試圖用影響力干擾
我覺得都是不應該的
就跟有人說司法干預政治迫害一樣
永遠都這樣搞
台灣的司法體系永遠得不到信任
Originally posted by alan2526 at 2004-12-28 09:28 AM:
這件案子的問題就是尚未進入司法程序,
Originally posted by Louisc at 2004-12-28 09:37 AM:
是的,根據我看了幾篇報導的描述,鴻海的作法就是
申請假扣押,但是一直沒有正式的控告,所以這位記者
他並不能動用他名下的資產,這是一種法律的攻擊策略
但是,對於鴻海這樣大型的公司,尤其是其法務部門在
商場上又是剽悍出名,這樣對一個記者一篇報導中的一
段話做出這樣的法律攻擊,我想這才是比較引人側目的
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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