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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列印本頁]

作者: xbox7_11    時間: 2005-4-1 01:26
標題: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晚上騎上民權大橋
一輛掃街灑水車以龜速佔著慢車道掃它的街
此時的我面臨人生的交叉路
自己是該也以龜速跟在它後面吸它那烏賊煙的排氣呢
還是該歪出去到汽車道
冒著有可能被急駛而來的汽車撞的危險搶道
又或者是冒著收到那機車駛入汽車道的罰單呢
人生的交叉路
違規或是不違規...  @_@

剛剛看到jiunnwey兄說被陷害而受罰
更是為他報不平呀...

這個時候就想到
當你開車上清境又或是開在北宜一望無際的雙黃線的車道上
一輛巨大無比又龜的可以的工程車開在你面前
烏七麻黑又臭死人的廢氣往你車上排了過來
要嘛就是乖乖守著交通規則忍受著
要嘛就是等開到可以超車的路段再狠超過去
不過開過的人都知道這一等可是漫長的等待
但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選擇在雙黃線上直接超車
人生的交叉路
違規或是不違規...  @_@

而這些少數選違反這樣交通規則超車的人
通常都會罵我們這些因車道被堵而切車道於他面前擋到他
罵我們不守交通規則
要是我們因為這樣而被拍照開單
那些少數違規的車主一定會說犯規就是該受罰而鼓掌叫好吧
這真是個矛盾的世界呀...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我自己知道....違規就是錯的,絕不可寬容
純屬個人抱怨舒發情緒而已....
作者: ik701005    時間: 2005-4-1 21:46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如果我遇到一台會冒黑煙的灑水車
我又是騎機車
我會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超過去

但是要有技巧的超過去
技巧包含要安全的貼車 (強調以安全為前提)
就算要讓警察拍照也會照到旁邊的車輛
根據法規規定 旁邊有大車 (大貨車.公車)
機車有權可以騎在汽車道上
如果拍到如此的相片
警察大多會當作沒看到或是等民眾申訴再說

但是我會記下車牌
因為環保署檢舉烏賊車有獎金
就算不檢舉 我也會打到清潔車公司關心一下
因為我也要為了空氣環保進一份心力
更重要的是
自己的呼吸道健康要緊

就僅是針對這個案例發表意見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5-4-1 22:51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我是這樣認為的:
『要違規的時候,就不要猶豫!
違規被抓到了,就要承認!』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5-4-1 23:00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去年在上班路上( 106乙 ), 看見前方廿公尺處橋上有同學騎車黎田,
我一煞車也馬上犁田. 原來是整條路上( 約五十到一百公尺) 都是柴油, 所以一不小心就滑倒.
等到看完醫生再上山已經九點多了, 騎到橋上看到兩台機車三個人坐在路邊,
聽他們說, 當地居民說已經摔過30~40台機車了. 這時洗馬路的工程車才慢慢從上面洗下來.
整條路沒有任何警告標誌, 沒有警察. ( 警察局和消防隊都在一百公尺內 )

沒有死一個人真是好運.
作者: ik701005    時間: 2005-4-1 23:29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樓上的好像離題了
唯一 交級的地方是都是洗馬路的車子
作者: ik701005    時間: 2005-4-1 23:36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Originally posted by bm2000 at 2005-4-1 10:51 PM:
我是這樣認為的:
『要違規的時候,就不要猶豫!
違規被抓到了,就要承認!』


尤其是你覺得不滿意或是認為陷阱的地方
一定要申訴與反應
不要覺得麻煩
因為有你提出的問題
社會才會改進 成長 進步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有聽過打死雙頭蛇的故事嗎?)

PS.自己的政績|)
永和得和路的路口二段左轉格重新繪製
八德路忠孝東路口開放機車左轉(加繪待轉格+二段左轉)
台北館前路博物館前機車待轉格之紅綠燈秒差調整
都是靠罰單與申訴還有反映得來的~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5-4-1 23:45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Originally posted by ik701005 at 2005/4/1/1111/35 11:29 PM:
樓上的好像離題了
唯一 交級的地方是都是洗馬路的車子

還有 [灌水]
作者: xbox7_11    時間: 2005-4-4 13:20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看了i兄的論見真是叫人頓悟
請問一下這申訴或訴願管道是去監理站還是網路也行呢

不過最想要請願的是請警察來預防犯罪
直接站在他想拍照的路口而不要拍照
舉個爛例子
就是警察在明知道會有殺人案件發生之下
總不能眼睜睜的看到人被殺了才抓人
而不先救人吧

ps.電影"關鍵報告" 先抓有犯罪意圖的人到底是對或錯呢
作者: ik701005    時間: 2005-4-4 23:08
標題: Re: [灌水] 人生的交叉路
Originally posted by xbox7_11 at 2005-4-4 01:20 PM:
看了i兄的論見真是叫人頓悟
請問一下這申訴或訴願管道是去監理站還是網路也行呢

不過最想要請願的是請警察來預防犯罪
直接站在他想拍照的路口而不要拍照
舉個爛例子
就是警察在明知道會有殺人案件發生之下
總不能眼睜睜的看到人被殺了才抓人
而不先救人吧

ps.電影"關鍵報告" 先抓有犯罪意圖的人到底是對或錯呢


是在叫我嗎???|)

關於申訴,如果是罰單,那就去監理所比較快~(以台北縣為例)
如果是訴願,那如果有見到警察就說吧,
沒見到自己打電話去問相關單位
通常一問要花30分鐘以上,電話轉接過5次
或許我問得問題比較刁磚吧~
好像沒有幾格人能應付我的問題|)

====離題線======
但是如果是正在取締民眾的警察
就先把車子停好吧

上次遇到過一組
跟他說那個路口不能取締民眾,因為沒有待轉格
格子已經被新鋪的柏油蓋過去一半了
因為法規有規定
機車待轉條件有三,缺一不可
1.格子
2.牌子
3.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如果三者缺一 , 可以申訴

她竟然說 你又不是我主管 沒有權力管我
我還跟他應說:你的薪水是我們人民繳稅來的:!(
他就說:如果你不走,那我要拍你違規停車喔
(我坐在車上 停在路邊 跟你討論那路口的情況也不行喔)
之後還是拍了一張(因為我就是不走)
只是沒有寄來(你敢寄來我就敢讓你#@%$#$)

我因為趕火車,所以也只好沁沁然走了

騎了五十公尺後
一對剛剛我請警察不要開他單子的父女
騎到我前面很真誠的跟我說"謝謝"
我才感受到 助人為快樂之本 這句話的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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