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nox at 2005-5-13 16:52:
某家還算是頗具知名度的公司,居然在外包(就是小弟啦)的面前打員工耳光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5-5-14 08:05:
這個就進入到傷害告訴的階段了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nox at 2005-5-14 08:54:
這裡才是小弟覺得最詭異的地方...居然當事人當作沒事(?),當是被馴養的羔羊嗎?
所以才會放在這阿。
Originally posted by platypus1 at 2005-5-14 04:48 PM:
這種事常發生在高齡屆退的勞工身上,因為轉業謀生困難,只好忍氣吞聲。
Originally posted by S.Snake at 2005-5-14 19:19:
跟公司告?別被法律部門玩死就好(我是指大公司)
Originally posted by nox at 2005-5-14 07:52 AM:
有時想想,或許現在不少公司都把員工當成私有物品一般,只要收了每個月定時撥出的薪資,就當員工是沒有人格一樣說...沒有必要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nox at 2005-5-14 07:52:
.......某家還算是頗具知名度的公司,居然在外包(就是小弟啦)的面前打員工耳光...只是因為有些工作項目沒有確認到;要是小弟是當事人的話,大概就當場翻臉。現在吃人頭路有這麼慘嗎?
...........
[ Last edited by nox on 2005-5-14 at 08:58 ]
Originally posted by nox at 2005-5-14 07:52 AM:
某家還算是頗具知名度的公司,居然在外包(就是小弟啦)的面前打員工耳光...只是因為有些工作項目沒有確認到;要是小弟是當事人的話,大概就當場翻臉。現在吃人頭路有這麼慘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eggyoung at 2005-5-14 09:54 PM:
放心好了,公司比較喜歡「斷尾求生」,而不是上法庭後跟你慢慢玩。對喜歡欺負別人的人來說,除非你是大股東或其親屬,不然有天咬到「大白鯊」,弄上法庭恐怕公司一句「個人行為」,禍手恐怕就得失業還幫人付第一期退休金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booth0168 at 2005-5-16 11:54:
我也聽朋友的公司
也是有這種情形發生
還把員工打到住院
不過員工傷癒復出之後
還是乖乖回公司上班
還聽說他們的關係
比較接近大哥帶小弟的樣子
所以小弟被打是應該的
真是超誇張
PS:朋友的公司不是黑道
Originally posted by eggyoung at 2005-5-14 09:54 PM:
放心好了,公司比較喜歡「斷尾求生」,而不是上法庭後跟你慢慢玩。
Originally posted by jehuen at 2005-5-16 15:58:
不一定喔,身邊的例子,員工跟國內大公司XXXXX打官司三、四年,該公司就是不肯和解,非要把這位員工判刑...
(嗯..我連這間公司一個英文字也不敢打出來,因為這個案子就是網路毀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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