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5-9-21 17:07:
我的看法
1. 要先花錢裝機器,NT 1300 可以買回數票 34 張
2. 機器可能會被偷
3. 機器用紅外線,車子常曬太陽容易壞
4. 卡片忘了拿下來的話,更增加被敲玻璃的機率
5. 扣款還不知道有沒有比回數票的 38 元優惠
我應該不會裝...B)
Originally posted by Davidman at 2005-9-21 08:10 PM:
個人認為要等白老鼠上市之後再裝, 不然沒有扣到款,又重新倒車,反而更慢...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輝 at 2005-9-21 19:49:
還要辦它的信用卡才能用喔 @_@
Originally posted by Jonry at 2005-9-21 09:34 PM:
這點請放心, 扣不到款不用倒車, 這是遠通電收的問題, 所以這四十塊錢, 遠通電收要替你出!!
掃描不到不是你的問題, 是系統的問題, 所以放心的衝吧... 8D
Originally posted by smart at 2005-9-22 00:09:
說真的,竟然會採用紅外線的設備來讀取,為什麼不用RFID呢??
這樣子讀取或許也比較不會讀不到>"<
PS:以上只是個人的想法
Originally posted by Jonry at 2005-9-21 06:34:
扣不到款不用倒車, 這是遠通電收的問題, 所以這四十塊錢, 遠通電收要替你出!!
Originally posted by Wood at 2005-9-21 18:53:
高速公路都蓋好這麼多年了,在民國七十幾年(將近二十年前)所收的費用早就回本了,為甚麼我們現在還要付錢呢?真的捨不得這個金雞母。
Originally posted by Wood at 2005-9-22 09:53 AM:
真是很奇怪,類似這種電子收費系統,國外(香港,新加坡…)都用很久了,我們卻還在討論用甚麼樣的系統比較好。
不過,還是回到老問題,高速公路都蓋好這麼多年了,在民國七十幾年(將近二十年前)所收的費用早就回本了,為甚麼我們現在還要付錢呢?真的捨不得這個金雞母。
Originally posted by Cancer at 2005-9-21 19:39:
如果高公局養工處廢掉的話...大概一個月之後國道一號三號就準備報廢了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kouyoumin at 2005-9-21 23:06:
那沒裝的也直接開過去不知道行不行
Originally posted by lyr at 2005-9-22 09:31 PM:
酒蟲兄的想法我非常贊同,既然是封閉道路,
幹嘛不把收費站設在交流道呢?
免費路段?免談!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 at 9/22/2005 09:41 AM:
不會扣不到啦...
大約5~6年前中華電信研究所在二高樹林收費站跟龍潭收費站各一車道試辦過電子收費測試
硬體是國外採購的,也是紅外線,後端軟體是有部份是中華電信研究所自己發展的
我有參加(因為每天上下班都要經過樹林收費站),前後使用了逾一年,從來沒有扣不到過(即使颱風天)
對於每天使用高速公路的人來說,時間真的差很多....那張測試卡至今還保存著咧.....好懷念啊!!
當初的技術早已進入測試階段,而且在實際操作一段時間後我個人認為因該是夠成熟了~
不過因為涉及廣大的商機及利益.......所以...........就一切從頭來過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 at 2005-9-22 09:41 AM:
大約5~6年前中華電信研究所在二高樹林收費站跟龍潭收費站各一車道試辦過電子收費測試
不過因為涉及廣大的商機及利益.......所以...........就一切從頭來過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baijee at 2005-9-21 12:55 AM:
PS.這個會不會被拿來當成抓包超速的機器呀,A站和B站距離25KM,但我卻只花10分鐘就通過兩個站,明顯超速,所以下高速公路之後就順便被開一張超速這樣子。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skin at 2005-9-21 02:42 AM:
>但是卻發現在兩個收費站中所紀錄的時間差只有10分鐘
一切都數據化真的很麻煩,
真的不知哪天,
這些數據會成為處罰你的證據。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9-22 17:24:
放一百個心吧! 交通警察想用這樣的數據抓超速, 絕對是不合法的.
只要沒有用測速器+照片證明你這台車的速度在某時間超過速限, 通過兩定點的時間差是不足以為證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5-9-22 05:47 PM:
Who knows....B)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9-22 20:25:
假如我過第一個收費站後在路肩停車, 車子開上一台連結車, 這台連結車飆 180km 到下一個收費站之前 500m 放我下來, 我再自己開過去第二個收費站, 我的 car / 我這個 driver有超速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5-9-22 07:56 PM:
首先....這樣上、下車已經違法,高速公路路肩不是給你上、下貨用的。B)
(如果你指的是拖吊車,它是沒法帶著拖油瓶衝到 180 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hali2k at 2005-9-22 21:01:
基本上就算測速照相也是一樣,要罰請先提出該測速相機經過公正機關認證,該測速數值為校正驗證合格,否則你說超速就超速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9-22 21:16:
那我下交流道弄總可以吧?
重點是誰能用通過兩點的時間證明我的車超速? 開給我超速罰單? 證據不足, 於法不容.
Originally posted by dereklin at 2005-9-22 10:27 PM:
平均速度都超速了,「瞬間」時速怎麼可能不超速?
Originally posted by HUGOLIU at 2005-9-22 23:21:
昨天聽廣播
高公局的人說,過電子收費車道
必須遵守40KM/H的速限...
Originally posted by lcm3647 at 2005-9-23 13:18:
距離÷時間=平均速度
警方可以以此舉證告發,再讓你提反證。
當然目前設備還沒有好,可能還沒有相關處罰條例可以適用。
這並不是不能加入處罰條例的啊!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9-23 12:16 PM:
那我下交流道弄總可以吧?
重點是誰能用通過兩點的時間證明我的車超速? 開給我超速罰單? 證據不足, 於法不容.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9-23 02:43 PM:
因為一台車輛行駛通過兩定點的過程, 中間的變數實在太多了. 我上面舉的例子(上拖車)是一個, 再給你一個... 要是我飆 250km, 到下一個測時點之前停車休息三分鐘抽根煙, 或是故意開很慢, 降低兩收費站之間的所謂"平均速度"呢? 這些例子只是想表達, 所謂的距離 / 時間算出來的"平均速度", 一點意義都沒有.
[ Last edited by achen on 2005-9-23 at 00:37 ]
Originally posted by 晨 at 2005-9-27 02:32 AM:
廣告上也很明顯的看到機子是裝在冷氣口上方,這樣也會引起宵小注意吧,
可不想因此被敲破玻璃啊~B)
Originally posted by kuo_128 at 2005-9-24 01:00 PM:
政府向來說了算, 官大學問大( Power is Knowledge! ) , 眾人皆知, 這方面三黨都相同, 不論國民, 民進, 共產黨, 這是基本常識
舉例1: 甲車主鑰匙丟家裡, 被兩個弟弟其中之一半夜載馬子開去飆車, 高速被照相, 猜賢能的政府會採哪一種?
A.打電話問甲車主, 誰開的, 然後寄單給他
B.拿照片, 一一核對全台民眾
C.直接開單給甲車主
D.以上皆非
舉例2: 甲車主民國91年某天開到路邊停車格, 合法停車, 兩小時用餐後, 看車窗上沒單子, 就開走了, 然後八個月後收到停車逾期未繳罰單, 某甲去申訴未曾收單後, 猜賢能的政府會採哪一種答覆?
A.對不起, 我們錯了, 不用罰了啦
B.靠...誰叫你不打電話去查有沒開單
C.幹! 你敢不繳, 不讓你車輛過戶, 驗車, 換照...
D.以上皆非
[ Last edited by kuo_128 on 2005-9-24 at 13:02 ]
Originally posted by Dendrobium at 2005-9-26 11:24:
飆到250km不就擺明了有超速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晨 at 2005-9-27 02:32:
這兩天在電視上也看到廣告了,比較想知道的是,
一定要辦遠東或是台新的卡嗎?
之後應該會有所謂的儲值卡出來吧,類似悠遊卡之類的。
廣告上也很明顯的看到機子是裝在冷氣口上方,這樣也會引起宵小注意吧,
可不想因此被敲破玻璃啊~B)
Originally posted by SportySteven at 2005-9-27 09:50:
若不是強制性的,完全不會想裝;
廣告中說,上路前先確定卡中餘額即可上路,請問這跟去買回數票有什麼不一樣?還要裝個什麼讀卡機在車上,我才不要,醜死了。
另一個廣告,這是你唯一比法拉利,藍寶基尼快的機會?喔,這廣告會不會太扯?前幾篇有人說了,到了收費道不管你是什麼車都要減速...這廣告真的很瞎。過收費道省個五秒針的那麼重要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SportySteven at 2005-9-27 09:50 AM:
若不是強制性的,完全不會想裝;
廣告中說,上路前先確定卡中餘額即可上路,請問這跟去買回數票有什麼不一樣?還要裝個什麼讀卡機在車上,我才不要,醜死了。
另一個廣告,這是你唯一比法拉利,藍寶基尼快的機會?喔,這廣告會不會太扯?前幾篇有人說了,到了收費道不管你是什麼車都要減速...這廣告真的很瞎。過收費道省個五秒針的那麼重要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liaolc at 2005-9-27 11:11 AM:
不裝就是走找零車道慢慢排隊了,不常上高速公路,有耐心就可以不裝。
Originally posted by chrispinyang at 2005-9-27 11:56 AM:
可以不必完全靜止, 然後再加速
可以比較省油? 剛剛中天新聞這樣說的
[ Last edited by chrispinyang on 2005-9-27 at 04:59 ]
Originally posted by SportySteven at 2005-9-27 11:54 AM:
若您常走,應該不難發現有時找零還比收票到快。
若車流真的太大如重要節日,不管是ETC,收票,收零都一樣慢。
[ Last edited by SportySteven on 2005-9-27 at 11:56 ]
Originally posted by chrispinyang at 2005-9-27 11:56 AM:
可以不必完全靜止, 然後再加速
可以比較省油? 剛剛中天新聞這樣說的
[ Last edited by chrispinyang on 2005-9-27 at 04:59 ]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9-23 02:43 PM:
從沒有人說在以上的例子中, 駕駛人沒有超速, 有沒有超速大家都心知肚明.
重點是... 用通過距離這麼遠的兩定點的時間差來判定超速違規的事實, 全世界不可能有一個國家通過這樣的交通法令的.
[ Last edited by achen on 2005-9-23 at 00:37 ]
Originally posted by jjsaa at 2005-10-4 10:04 AM:
若開辦後,有不知情(或不食人間煙火)的車輛誤入電子收費的車道,停下來要給回數票,後面的車子可就十分危險。
別說不可能;媒體都說了那麼久,還是有人被詐騙集團騙。
且小弟在開車過收費站時,幾乎十次有九次都會看到誤入不找零車道,在收費亭間跑來跑去買回數票的駕駛人。
又基隆往台北已停止收費許久了,小弟還是遇到有人停下來要繳費。(較少,但還是有)
所以,電子收費開辦初期,請大家多小心一點。千萬記得要減速,不要一心想著省油,或想測試電子收費機的靈敏度,而將油門一路踩到底。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Sherring at 2005-9-27 14:50:
現在是低利時代, 加值看來應該會收手續費的.
而且7-11好像沒有加入遠東或台新集團.
到時要加值可能會搞的有點麻煩!
Originally posted by MaxMao at 2005-10-4 16:33:
三、
過收費站時 , 不管是 e通機故障 , or 沒電 , or 忘記插卡 , or 卡片餘額不足 ,
or 沒偵測到 , 都會被照像 。
不過遠通電收會比對車號, (一台車只能裝一台 e通機)
1.未安裝 e通機 之車輛 , 交由國道警察處理 ( 3000~6000 )
2.己安裝 e通機 之車輛 , 簡訊通知 and 書面通知 補繳過路費 , 不過要酌收部分手續費
Originally posted by MaxMao at 2005-10-4 16:33:
三、
過收費站時 , 不管是 e通機故障 , or 沒電 , or 忘記插卡 , or 卡片餘額不足 ,
or 沒偵測到 , 都會被照像 。
不過遠通電收會比對車號, (一台車只能裝一台 e通機)
1.未安裝 e通機 之車輛 , 交由國道警察處理 ( 3000~6000 )
2.己安裝 e通機 之車輛 , 簡訊通知 and 書面通知 補繳過路費 , 不過要酌收部分手續費 ...
Originally posted by misfit at 2005-10-4 17:17:
啥 ?!
e通機故障要補繳過路費是合理的. 但還要另收部分手續費 ?! :!(
這是哪門子道理 ?!
Originally posted by MaxMao at 2005-10-4 16:33:
二、
己儲值之金額需在一年內將用完
三、
沒偵測到 , 都會被照像 。
2. 己安裝 e通機 之車輛 , 要酌收部分手續費 (價格未定,補繳費方式未定)
Originally posted by taisani at 2005-10-2 02:27 PM:
詢問在那家公司服務的朋友後..............
會貼上時速40~~但是時速160多還能偵測到
至於還能多到多少~~~~就等壯士來實驗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yudofu at 2005-10-4 10:14 PM:
如果有這種照相辨識的方法的話,乾脆直接全部用數位相機超高速連拍然後用OCR辨識之後直接把帳單寄給車籍主人就好了,何必弄什麼電子收費,而且又是用紅外線這種落後的東西,用RFID以後搞不好拖吊、進保養場、警察辨識都很方便,弄什麼紅外線,明顯就是圖利廠商,應該全部起訴然後判死刑...
Originally posted by dlchen at 2005-10-2 03:02 PM:
就印象之中有聽說過
大陸的高速公路會用這樣的方式來抓超速
還有聽過澳洲的高速公路也有靠這種方式來抓超速
不過僅限於大貨車
需要有更熟悉的朋友來證實一下
這兩個地方都沒去過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Sherring at 2006-1-9 01:04 PM:
.....因為只有2000部車子安裝了e 通機,面對其他幾百萬的車主來說,只有這些少數車子使用專用車道是極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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