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lalalala at 2005-11-3 11:05 PM:
台灣人做生意,這樣是很正常的吧,尤其是這種 “一次性” 服務,趕快了事就不再理你了。
其實,ahcen 兄應該要有體認的是,業務當初隨便承諾的時候就有漏洞了。原廠保固的範圍很嚴苛,除非動到保固條款,否則車輛不應該有不當的拆解動作。所以現在業務是沒立場回去要求保養廠技師更換,因為這樣也會喪失原廠 (新加坡的認定) 保固。所以,既然要做這種殺頭的事,自然不能讓自家人做,得讓外人來操刀。最後出問題的時候,他也會說,是你自己找外面的人做的,我們本來就不會負責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11-4 03:15 PM:
-----恕刪-------
何況, 如果他當初有這樣的認知, 何必要承諾讓原廠技師幫我們安裝呢?
[ Last edited by achen on 2005-11-3 at 23:39 ]
Originally posted by lalalala at 2005-11-3 11:49 PM:
總之,我認為 achen 兄可能要失望了,要不然就是放棄不貼那個飾板,再不然就是放棄寄望業務幫你貼飾板。算一算還好啦,終究是買到一部好車,飾板只是其中的一部份,雖然可能是視覺上不很舒服的一部份........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11-4 00:15:
但是我們做的只是換飾板, 和敏感部位 (引擎/電子系統) 沒有關係, 如果把保固扯出來似乎言重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11-4 04:15 PM:
我前面已經說了.. 我媽已經到業務引介的那家改裝廠施工, 索價七千元....
Originally posted by lalalala at 2005-11-4 16:05:
我是覺得,在跟這些業務交涉的時候,只要有關承諾的部份,一定要做成書面的,別怕麻煩。否則,到頭來消費者一定玩不過業務的,就算你有本事鬧上新聞,三年前可能會造成對方重創,今天應該不痛不癢了。
不過,我還是有凸槌的經驗。幾年前裝修房子,我要求承包工程人員簽訂完工日期,並清楚訂出若未依照完工日期交屋,必須以每日多少的金額作為違約金。那位老闆臉色不是很好看的簽了,之後就開始磁磚亂貼、牆壁亂刷、鐵窗惡搞。最後還鬧上法院,我是因次而可以少付款,但是,我寧可多付錢拿到更好的品質啊!
很奇怪,台灣早就應該是買方市場了,搞到現在都還是一付賣方市場的姿態.....
Originally posted by safiro at 2005-11-4 09:05 PM:
沒錯,最近剛買車就參考很多網站,
所有的配備贈品全都白紙黑字包括品牌型號寫起來,
業代說有東西不能送的(如全車V-cool V70)就直接重打一份契約書(去掉隔熱紙部份),
交車時就一項一項核對大家都沒話說!
Originally posted by bv4hf at 2005-11-5 12:18 AM:
Achen 兄
業代的名字要不要PM 給小弟?
不用打什麼服務專線啦
直接幫你上台北總公司天聽
買車,所有事都要白紙黑字啦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5-11-5 01:45:
今天新車發生一件很漏氣的事... 才第三天就亮紅燈回廠修理..
Originally posted by Larry at 2005-11-5 01:41 AM:
不少原廠甚至連保養的機油都指定要原廠提供,
否則只要引擎方面出問題,一概不予保固。
加油、換油這麼容易的事情,都可以拿保固來壓消費者,
更何況經過拆換內裝這種不算太小的工程。
......
Originally posted by Cancer at 2005-11-14 10:22 AM:
停在這種地方才叫做台灣阿....
停PB還算小CASE啦....
上次在某國看到F360 Spider停在加油站旁邊的巷子裡面生灰..........
那個才叫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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