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6-1-18 09:10 PM:
一次還不夠?
這麼喜歡打消呆帳...你願意買單的話就直接向銀行「認養」卡奴好了。
[ Last edited by 小酒蟲 on 2006-1-18 at 05:15 ]
Originally posted by GAAP at 2006-1-18 21:55:
喜歡打消呆帳?? 如果用我應繳的稅來打呆帳,我當然喜歡( B)去年真的繳了不少稅,尤其是莫名其妙的證交稅 )
卡奴的金額有幾千億,不是我一個人認養就可以解決的.
公司(法人)可以打呆帳,小老百姓(自然人)會什麼不能打.
Originally posted by GAAP at 2006-1-18 21:55:
喜歡打消呆帳?? 如果用我應繳的稅來打呆帳,我當然喜歡( B)去年真的繳了不少稅,尤其是莫名其妙的證交稅 )
卡奴的金額有幾千億,不是我一個人認養就可以解決的.
公司(法人)可以打呆帳,小老百姓(自然人)會什麼不能打.
Originally posted by y001 at 2006-1-18 10:23 PM:
但是 針對 "卡奴" 這個族群 , 我想表示的是
"難道這些錢你們沒花嗎 ?"
Originally posted by kermit at 2006-1-18 22:37:
這種事要分開講,比較清楚:
(1) 借錢要『連本帶利』歸還是天經地義的事,成年人自願向高利貸借錢,高
利貸業者固然其心不正,借錢的也要負部份責任。卡奴如果一推六二五,連正
常的本息都不還,這跟『搶銀行』有何不同。當然,黑道恐嚇或騷擾式的討債
也萬萬不可取。
(2) 銀行、農會、漁會因為『有力人士』的介入,在擔保明顯不足的狀況下,
還將錢借出,最後淪為呆帳。這部分除追究刑責外,應請各行庫比照催討卡奴
的模式,將債權轉賣給討債公司,讓『專業人士』來處理。如果不敢,那就擺
明了欺善怕惡,甚至是共犯結構,政府如再為他們打消呆帳,只好全民一起告
財政部瀆職。
Originally posted by GAAP at 2006-1-18 09:00 PM:
最近卡神、卡奴的話題,充斥在媒體上,好久之前就曾在一本書上看到信用卡的問題會造成另一波金融危機.
其實,我當過卡奴(信用卡,現金卡一張也用過),但看到很多卡奴被銀行賣給黑道追討,看了以後真的覺的很不公平.借錢還錢天經地義,但必要逼人家走上路.
台灣二次金改RTC,政府幫銀行打掉了6千多億的呆帳(人民的血汗錢+營業稅 ) ,這些呆帳原因,也都是銀行超貸給公司而發生的,同樣的情況,卡奴會欠這麼多錢,銀行也有責任,是不是也超貸呢??太多年輕人二十初頭,辦了一二十張卡,真要公平, 為什麼銀行不能打消卡奴的呆帳??
我覺的卡奴要站出來主張也能比照銀行打消呆帳,但這是不可能的事…..,太多背後的原因了.唉..一句話:柿子總是喜歡桃軟的吃.
[ Last edited by GAAP on 2006-1-18 at 21:02 ]
Originally posted by tkjoseph at 2006-1-18 07:39 AM:
我每次看到那些所謂的「卡奴」上電視時,
都發現這些人雖然都是哭哭啼啼的,說什麼沒錢被討債過得很痛苦,
但是鏡架是GUCCI的,包包是LV的,全身上下好多名牌…
Originally posted by GAAP at 2006-1-18 05:00 AM:
台灣二次金改RTC,政府幫銀行打掉了6千多億的呆帳(人民的血汗錢+營業稅 ) ,這些呆帳原因,也都是銀行超貸給公司而發生的,同樣的情況,卡奴會欠這麼多錢,銀行也有責任,是不是也超貸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6-1-18 23:58:
我很想把標題改成『為什麼不能打死卡奴消除呆帳』...XD
自作孽不可活
個人造業個人擔
卡奴大多是活該,不值得同情的
裝裝可憐就肖想全民買單?門都沒有
Originally posted by maddux1 at 2006-1-18 11:19 PM:
卡奴也是新名詞,
為何要稱卡奴?當初在花錢時,應該人人都是卡神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GAAP at 2006-1-18 21:55:
喜歡打消呆帳?? 如果用我應繳的稅來打呆帳,我當然喜歡( B)去年真的繳了不少稅,尤其是莫名其妙的證交稅 )
卡奴的金額有幾千億,不是我一個人認養就可以解決的.
公司(法人)可以打呆帳,小老百姓(自然人)會什麼不能打.
Originally posted by Nagy at 2006-1-19 02:09 AM:
這三個字看起來真是刺眼
跟銀行借錢炒股票, 賺錢你爽歪歪
賠了欠一屁股債, 要我們這些跟你沒搭嘎的陌生人幫你打消呆帳?
有本事花錢, 也要有本事賺錢
借錢來花, 你很爽, 你很屌
被銀行追討欠債, 你就在靠腰
其他人沒向銀行借錢來花的都是笨蛋?
"卡奴"是什麼?只是一些不要臉的人罷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Lutz at 2006-1-18 10:11 PM:
那不課證交稅, 恢復課證所稅就好啦...
如果卡奴可以打消呆帳, 要不要乾脆各類貸款也都來打消算了
更何消先前打消呆帳, 還是要依法追討的 (雖然只是理論上啦...)
那是不是打消呆帳之後, 卡奴在還清債務前, 所有財產收入均受國家監督??
Originally posted by GAAP at 2006-1-19 08:30:
1.不課證交稅, 恢復課證所稅就好啦
早就應該要這樣了, 賠錢要繳稅,賺錢不用繳稅,你不覺的奇怪嗎??
2.打消呆帳, 還是要依法追討的,所有財產收入均受國家監督??
被國家監督,比被黑道監督還好吧,很多卡奴被逼急了,走路事小,去影響一些人造成社會更不安,才事大.
打呆帳當然有很多方式,銀行少賺點錢,卡奴就少還點錢,
卡奴花錢時也都繳了5%的營業稅,也可學銀行用來打呆帳呀
Originally posted by GAAP at 2006-1-19 08:30:
打呆帳當然有很多方式,銀行少賺點錢,卡奴就少還點錢,
卡奴花錢時也都繳了5%的營業稅,也可學銀行用來打呆帳呀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6-1-19 07:37:
其實只是「借得不夠多」。
之前不是說:「欠銀行一百萬,會被追得很緊;欠銀行一億,那間銀行差不多就是你的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6-1-19 12:20:
台灣版「阿 B 條款」不知生不生得出來?
Originally posted by tkjoseph at 2006-1-18 05:08 PM:
基本上我很贊成拍郎的話,
當然,有部分的人是非自願性的要用信用卡先支付家裡的債務…等等之類的,
但是大多數看到的都是敗家過度才欠一屁股債,
自己手癢怪的了誰?
像我自己到現在也才一張信用卡,額度跟學生卡差不多,
平常也很少用,有能利用現金買當然是直接付現,
一來用現金買東西比較爽,二來不會看到帳單又心煩…
Originally posted by joe1073 at 2006-1-20 13:19:
卡奴不千萬不能一下子全打死
很多催款部門/討債公司的人就是靠他們吃飯的
如果沒了卡奴,那這些"催款部門/討債公司的人"就沒飯碗了
那他們的信用卡可能就還不出來了
食物鏈不能隨便破壞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polar168 at 2006-1-19 11:46 PM:
請參考轉奇摩新聞『現金卡殺人事件』
Originally posted by achen at 2006-1-20 11:34 PM:
那篇文章簡直莫名奇妙, 誤導重點
他們不是被現金卡殺死的, 是被自己的笨殺死的
信用卡/現金卡利息多少本來就是黑紙白字, 自己看不清楚就亂申請, 亂用要怪誰? 就算銀行有調高利息好了, 但也是小幅度 (比如說 16.99% -> 18.99%), 不可能一次給你漲兩倍
自己賺多少就花多少, 和銀行給你的額度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的卡總額度達 600 萬台幣, 沒限額的還不算。。。但是我沒賺那麼多錢啊, 難道我刷爆了 600 萬再去怪怨銀行討我債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tsai2824 at 2006-1-21 01:34 AM:
不是要一味替卡奴說話,欠錢本來就該還,但有些卡奴可能和我一樣一開始是誤蹈陷阱,以後再怎麼賺錢也還不完才變成卡奴,永遠在還那還不完的高利率,連改過自新的機會都沒有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是只有卡奴的責任而已
[ Last edited by tsai2824 on 2006-1-21 at 01:35 ]
Originally posted by polar168 at 2006-1-21 01:50 AM:
最近關於卡奴的談話性節目還不少, 我記得其中某個節目有講到
"如果你刷了110050元, 但你在繳款日時為了省事而只還了110000元, 那下一期的循還利息將是從你刷了卡後到你繳款日止的所有金額來計算"
Originally posted by RoyQ at 2006-1-21 10:50 AM:
這項資訊並不完全適用所有的信用卡
至少我用的幾張卡所採用的定型化契約都有繳款後餘額未達NT$1,000時不計循環利息的條文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6-1-22 13:05:
按時還款的人果然是「該死的好人」。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6-1-21 22:04:
是一次繳清換來的好處也只有辦車貸時超好貸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6-1-21 22:04:
金卡可以免核卡直接升級白金卡
Originally posted by Lutz at 2006-1-21 21:59:
但仔細一想, 就像銀行說的, 卡奴事件已經引起部分房貸客戶反彈
如果真的卡奴都能免息, 或降到比無擔保消費信貸或創業貸款更低的利率
那恐怕會開始有人利用這點來變相貸款, 這會引起更嚴重的連鎖效應吧!
並且新聞中也提到, 目前協商案例不多, 是因為卡奴都還在觀望更優惠的條件
那我就不明白究竟這次的處理是一時的, 還是常態性的解決方式??
.
.
.
試想, 如果只要欠愈多、愈無賴, 就會有機會得到較優惠的條件
而且在協商後還沒有信用金融方面的限制 (如還款結束前不得再申請信用卡)
那其他使用者會作何感想, 難道不會有任何起而效尤的人嗎?
況且, 往後在銀行催債條件的嚴格限制下, 欠銀行的債恐怕也會是最晚還的吧?
如此一來, 這些成本恐怕也會轉嫁到其他正常的使用者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platypus1 at 2006-1-21 23:31:
坦白說,協商機制早就存在,只是看"卡奴"們願不願意還錢罷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platypus1 at 2006-1-21 23:31:
只一昧談降息、減免,只會讓更多"卡奴"有藉口觀望,不還錢...
問題真的解決了嗎?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6-1-22 14:04:
我是沒收過催收的通知
因為從來沒遲繳過
也都是一次繳清
換來的好處也只有辦車貸時超好貸
金卡可以免核卡直接升級白金卡
好人應該要可以優待一點卡費...|)|)|)|)|)
Originally posted by Randolph at 2006-1-23 12:04:
卡奴自然是有其糟糕之處
但是銀行的心態也很可議
我一個朋友他雖然沒遲繳
但是薪水幾乎都在還債,撐得很辛苦
最近想要申請協商,不要求降利息,只希望把還款期延長利息照付
銀行竟然跟他說:你的信用良好所以不能受理你的申請
不然你就一兩期不交,有遲繳紀錄再來協商
竟然有這種銀行
人家信用狀況良好,卻非要逼到人家有遲繳紀錄才要受理
(而且申請延長環款期限銀行還可以多賺利息)
真是莫名其妙!
Originally posted by corbychen at 2006-1-23 19:17:
協商機制是早就存在了,不過成功機率只有10%而已(我沒記錯的話),而且還要一家一家的去協商;要是快還不出來但繳息正常的去協商,肯定碰釘子。
卡債問題已不只是個人問題,更是社會問題,降息、減免只是希望藉由這些方式減輕卡奴族的負擔,從而減少社會問題。還是說你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Originally posted by corbychen at 2006-1-23 07:17 PM:
「一旦進入協商機制,將來完清債務之後的三年內,完全不得再使用信用卡、現金卡,也不能申請任何信用貸款,就算有抵押品,這段期間內,貸款成數也比較差。如果協商機制達成分七年清償,那麼,十年之內,卡奴都不能再使用信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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