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lcm3647 於 2006-6-7 08:53 發表
更慘的是原本停在機車格裡,被移到機車格外,還被開罰單...
原文章由 cls426 於 2006-6-7 10:01 發表
也許該看做是提醒所有用路人確實遵守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機車原本就不能上騎樓、人行道,如果由於相關單位的縱容而盲從,恐怕只有罰單才能驚醒夢中人。這麼明顯的違規卻不見取締、根絕因而延宕數十年無解,我覺得才 ...
原文章由 lcm3647 於 2006-6-7 08:53 發表
更慘的是原本停在機車格裡,被移到機車格外,還被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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