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isLIFE 討論區

標題: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列印本頁]

作者: czh    時間: 2006-6-28 12:20
標題: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事情始末出自於這裡
http://forum.palmislife.com/viewthread.php?tid=65111
該員alfonso在別人的賣場裡賣東西
所以我用"寄生賣物"這理由扣一分
http://forum.palmislife.com/misc ... 5111&pid=559045
結果該員覺得"寄生賣物"這個詞污辱到他
我使用"寄生賣物"是針對該文章陳述事實,只是對事不對人,自認無任何不妥
依我個人學識淺薄的見解下"寄生"這詞並無污辱的含意
就算我去google也找不出"寄生"這詞有污辱的含意
並且有些以寄生為書名的書籍,其中也無任何輕蔑污辱的含意
而且我是針對該事件評分,並沒辱罵該員
實在不懂該員為何會感覺我在污辱他的人格?
該員也從來沒跟我溝通過,只會透過PM經由板主轉達他的意見
今天竟然還夠過板主表達我三日內不道歉就要透過法律手段解決
實在讓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 本文章最後由 czh 於 2006-6-28 12:52 編輯 ]
作者: 102373    時間: 2006-6-28 12:3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有些人真的是沒事找事做,浪費彼此時間
每個人對於詞的觀點又不同,況且也沒有明確的傷害字眼

我同事上個月也是因為討論區的討論,最後居然收到法院傳票??
到警局時,原告居然把所有討論串全部列印當證據,印出之前還請版主刪除對他不利的討論文Orz(心機好重)
連警察也說這種芝麻小事…浪費國家資源,可是又不能不辦
真的是很無言…我看送到檢察官那邊應該就被斷了吧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作者: 小賤健    時間: 2006-6-28 12:3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少來了,寄生賣物這4個字,會變成公然侮辱,呵,沒的事。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6-6-28 12:38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PM 內容 (包括扣分等操作通知) 該會員本身行為,況且站方亦無監控、監視內容的處理情況 [PM 屬個人私下聯絡用工具,站方基本上無從得知會員 PM 內容]
對於內容有問題應該請和該會員聯繫,站方並無立場干預其中

對於買賣回文賣物,也是早就公告並實施禁止超過三年,該部份會另行開新主題告知,本文僅就 PM、操作通知等立場說明

另外目前 本網站非公司
作者: MrRight    時間: 2006-6-28 12:3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就給他去告...
我到想看看滿嘴"透過法律手段解決"的人是要怎樣告?
說穿了不也只是拿來嚇唬人而已...
作者: 筠心    時間: 2006-6-28 13:03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簡單說,他以為PIL是公司(難道是.com被他誤解了?);所以認為到了一個拍賣網站....
看來他八成也搞不清楚PIL的生態,以為"準會員"是可以隨便嚇的....
我們不妨打賭一下,猜他什麼時候會發現,原來"準會員"是站長與站務...

[ 本文章最後由 筠心 於 2006-6-28 13:08 編輯 ]
作者: maddux1    時間: 2006-6-28 13:0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現在這種人太多啦...
當網路討論發達之後,
就有很多這種人拿著刑法誹謗罪當武器,
一再攻擊他人,
殊不知自己到底先做了什麼事...

如同大家上開的討論,
刑法誹謗罪的成立必須被告要有犯罪之故意(犯罪之故意是在各類型的故意犯罪都必須要有的要件),
就這件事的始末而言,
CZH根本沒有犯罪之故意,
況且版規早就禁止回文賣物,
不論他要把案子扯進地檢署或法院,
只要表明根本沒有犯罪之故意,
誹謗罪就不會成立...

不過,法律就是這樣,
若有人硬是要提起告訴,
則警察、地檢署或法院還不能不受理,
不然又會被說是吃案...
其實檢察官、法官也都很明瞭這些狀況,
所以只好透過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來保障無辜的被告...
作者: MrRight    時間: 2006-6-28 13:1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我看到最後也是無疾而終啦...

最好他能真的有所行動...
反正他時間多就讓他去忙一忙也好...
忙完之後才發現自己是白忙一場...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6-6-28 13:4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搬椅子等著看他的法院公文。
作者: alberthuang    時間: 2006-6-28 14:0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不用理他囉,連自己基本聯絡資料都不敢留的人,有啥好跟他多說的。
老實說,我覺得買賣區限制有必要再嚴格一點,
限定註冊一個月以上才能買賣,
不然一堆只會灌水然後賣東西的人來,看了版面也不舒服。
警告他,他還一副捍衛言論自由的嘴臉~
也沒想過是誰付主機費用讓他可以發言的。

[ 本文章最後由 alberthuang 於 2006-6-28 14:08 編輯 ]
作者: hali2k    時間: 2006-6-28 18:3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這個文辭字意就不過是在形容所為罷了,
與人之本質並無相關。

他想告你,就得有你的資料,
相對也得留有他的資料,也可以反控他誣告,
反正寫存證寫狀紙很簡單,要搞要告是不花啥本錢的。

原則上要等到有個下落可得等上好久好久好久,因為資訊取得不易阿。

這齣戲大概又是無尾戲。

[ 本文章最後由 hali2k 於 2006-6-28 18:34 編輯 ]
作者: slyue    時間: 2006-6-28 20:1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這種人太多了,以為只有他一個人懂得法律,寫存證信函給他就好了,以前也玩過一次,對方先寄一封存證信函過來,這邊就回了一封回去,對方後來打電話來543,大哥長,大哥短的,大家都是股東嘛!幹嘛要鬧上法庭!真令人討厭!浪費我的郵票錢!
作者: czh    時間: 2006-6-29 08:0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該員昨晚才直接來第一封PM
還是說他覺得被污辱
他有律師我也有律師
詢問過我的律師,我覺得我被嚇到了,晚上都睡不著,一直擔心會被人告,所以考慮告他恐嚇
PM都印好了,就等電信警察回給我他的資料就來寄存證信函
作者: biko    時間: 2006-6-29 08:4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zh 於 2006-6-29 08:09 發表
該員昨晚才直接來第一封PM
還是說他覺得被污辱
他有律師我也有律師
詢問過我的律師,我覺得我被嚇到了,晚上都睡不著,一直擔心會被人告,所以考慮告他恐嚇
PM都印好了,就等電信警察回給我他的資料就來寄存證信函

這...只能說...czh真的是太帥啦~
作者: willyhuang    時間: 2006-6-29 10:0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zh 於 2006-6-29 08:09 發表
該員昨晚才直接來第一封PM
還是說他覺得被污辱
他有律師我也有律師
詢問過我的律師,我覺得我被嚇到了,晚上都睡不著,一直擔心會被人告,所以考慮告他恐嚇
PM都印好了,就等電信警察回給我他的資料就來寄存證信函


心生恐懼的要件用的真好。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6-6-29 10:3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想不到現在這類訴案這麼多。

最訝異者,想不到兩人皆有私人律師。

czh兄有沒有記得去醫院,請精神科醫師檢查並開立證明。
屆時索賠有方。

>>>>>>>>>>>>>>>>>>>>>

不過,這看來一開始就是大驚小怪。
czh兄竟會被傷害到想繼續下去?

[ 本文章最後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6-6-29 10:45 編輯 ]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6-6-29 10:5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我覺得那個自稱受侮辱的
一開始只是虛張聲勢
想凹到一個道歉
沒想到不但 czh 不理他
連站務人員也覺得他小題大作、大驚小怪
覺得拉不下臉來才會搬出法律意圖恐嚇
現在演變成騎虎難下
真是越來越好笑了

czh 你一定要陪他繼續玩下去啊
這齣戲應該會很精彩的
最好可以讓他出來道歉並且賠償你的精神損失

對付這種愛小題大作、濫用社會資源的人
法院跟法官應該要多一些可以反制的武器
像是搞個社會捐之類的
強迫其不管勝訴或敗訴都要捐一筆錢出來作公益用
不然社會資源都被這種無聊人的芝麻綠豆大的事給浪費掉了
作者: lcm3647    時間: 2006-6-29 10:5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6-6-29 10:36 發表
想不到現在這類訴案這麼多。
最訝異者,想不到兩人皆有私人律師。
czh兄有沒有記得去醫院,請精神科醫師檢查並開立證明。
屆時索賠有方。
>>>>>>>>>>>>>>>>>>>>>
不過,這看來一開始就是大驚小怪。
czh兄竟會被傷害到想繼續下去?


最好因此請一個月的假,還可以請求工作損害賠償?
最近電視上也是很多報導,聽起來是"侮辱",但言者說是"陳述事實"...
作者: cmcyijui    時間: 2006-6-29 10:5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我原本以為[就此打住]
應該就停止紛爭
怎知????
**********************
對了
我也收到他寄給我的信
我和阿輝也都睡不著(只好坐在電視前看足球賽)
這樣我們需不需要也找找律師談談
作者: TSUBASA    時間: 2006-6-29 11:0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我學長跟我說過,要不然不要鬧,要鬧鬧大一點
要找記者來嗎?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6-29 13:0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說真的,看不出來要告民事、還是刑事(形式~XD)?

要告的話可以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花大錢)省一點點錢~@@
作者: camel    時間: 2006-6-29 13:1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小酒蟲 於 2006-6-29 11:58 發表
應該還有在此活動:

alfonso 千萬別收手啊,不然最近都沒新戲碼。


小酒蟲兄有收到他的PM嗎...
您不是也有扣他一分...
搞不好他覺得他PO的內容不是廣告/SPAM所以有受到侮辱的感覺,說不定也拉您一起撩下去...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6-6-29 13:1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沒有~我沒有~~
因為人懶,所以直接勾選「廣告/SPAM」送出。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6-6-29 13:3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我在想
他會不會是把『寄生』看成了『畜生』啊
Orz...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3:3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教育部的國語字典對寄生的定義如下:寄生於他種動物體內,攝取其養料以生存的動物。凡離開寄主後無法生活者,稱為絕對寄生性離開寄主後仍能生活的,則稱為兼性活物寄生

也許CZH兄下回在遇到類似的狀況,可以引用兼性活物寄生,這樣一來,賓主盡歡
作者: kkf    時間: 2006-6-29 13:3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拍郎 於 2006-6-29 13:30 發表
我在想
他會不會是把『寄生』看成了『畜生』啊
Orz...


嗯!!!
我想這也是不無可能, 這會不會只是一個字的誤會啊!!
作者: leox    時間: 2006-6-29 13:4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laureliao 於 2006-6-29 12:39 發表
搬椅子來看
已經兩個月沒戲了.............

阿輝老大也可以要賠償阿..
..................................................
看戲看戲


阿濟....
你是因為這兩天沒比賽看拿這齣戲來墊檔嗎
作者: czh    時間: 2006-6-29 13:4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D.L.懷特 於 06-06-29 21秒 13:37 發表
教育部的國語字典對寄生的定義如下:寄生於他種動物體內,攝取其養料以生存的動物。凡離開寄主後無法生活者,稱為絕對寄生性;離開寄主後仍能生活的,則稱為兼性活物寄生

也許CZH兄下回在遇到類似的狀況,可以引用兼性活物寄生,這樣一來,賓主盡歡

該員新註冊無法達到買買區積分限定所以無法賣東西
所以他寄生在別人的賣場才得以達成他的目的
如果沒有寄主他便無法達成目的
實在不知道我用寄生賣物有何不貼切? 是哪裡污辱到當事人
當事人也不公開作任何解釋,只片面一直說他受到污辱,要求道歉
說真的不知道污辱到什麼程度,是怎樣的污辱,完全都不知道,想要道歉都很難,真的道歉了又被說沒誠意
而且版主與站長並沒將他帳號停權,他還是保有發言權利
一再透過PM進行騷擾恐嚇,實在不知居心為何
回覆告知將提起告訴竟然還把我的話當玩笑
難道他以為全世界只有他請的起律師?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6-6-29 13:5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zh 於 2006-6-29 13:49 發表
回覆告知將提起告訴竟然還把我的話當玩笑
難道他以為全世界只有他請的起律師?

他應該是以為你跟他一樣是拿律師出來嚇唬人而已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4:0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zh 於 2006-6-29 13:49 發表

該員新註冊無法達到買買區積分限定所以無法賣東西
所以他寄生在別人的賣場才得以達成他的目的
如果沒有寄主他便無法達成目的
實在不知道我用寄生賣物有何不貼切? 是哪裡污辱到當事人
當事人也不公開作任何解釋,只片面一直說他受到污辱,要求道歉
說真的不知道污辱到什麼程度,是怎樣的污辱,完全都不知道,想要道歉都很難,真的道歉了又被說沒誠意
而且版主與站長並沒將他帳號停權,他還是保有發言權利
一再透過PM進行騷擾恐嚇,實在不知居心為何
回覆告知將提起告訴竟然還把我的話當玩笑
難道他以為全世界只有他請的起律師?


我也認定那是寄生啊!(但可以繼續細分)
差別在於後者可以到別的賣場(非pil)繼續營生。
而絕對寄生,則非pil不行。
像我本人就絕對性寄生在pil,又稱絕對性"寄生賣笑"

作者: cmcyijui    時間: 2006-6-29 14:03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zh 於 2006-6-29 13:49 發表

該員新註冊無法達到買買區積分限定所以無法賣東西
所以他寄生在別人的賣場才得以達成他的目的
如果沒有寄主他便無法達成目的
實在不知道我用寄生賣物有何不貼切? 是哪裡污辱到當事人
當事人也不公開作任何解釋,只片面一直說他受到污辱,要求道歉
說真的不知道污辱到什麼程度,是怎樣的污辱,完全都不知道,想要道歉都很難,真的道歉了又被說沒誠意
而且版主與站長並沒將他帳號停權,他還是保有發言權利
一再透過PM進行騷擾恐嚇,實在不知居心為何
回覆告知將提起告訴竟然還把我的話當玩笑
難道他以為全世界只有他請的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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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請alfonso詳加說明你的"寄生"定義是???
並於PIL討論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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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6-29 14:0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那就告刑事再附帶要求他民事賠償,
請他到法院去坐坐吧~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4:1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mcyijui 於 2006-6-29 14:0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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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請alfonso詳加說明你的"寄生"定義是???
並於PIL討論區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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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寄生蟲賣物,應該沒有構成汙辱。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蟲都是害蟲,眼前就有一位玉樹臨風的小酒蟲,可資證明。
作者: slyue    時間: 2006-6-29 14:2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他也許有在看大家的反應吧?寫存證信函到法律訴訟還有一段路呢,存證信函請律師草擬一下就可,不過接下來得請czh前輩謹慎言行,法律常是在挑語病,被抓到語病總是不好的!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6-6-29 14:2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對於網站,存證信函要寄給誰?我真的不知道啊

網站哪來的地址啊?又沒有店面、也沒有開店、也沒有開公司
網站地址..

唔.. 這我真的不知道.. 網站地址?哪有這東西...

要我家地址?好像也不對 (何況關我啥事)
就算跟我要 czh 資料? 當然沒問題,我絕對權利配合,請警調單位出適合法搜索票,我絕對權利配合交出網站對於 czh 的相關電池紀錄資料

不然網站地址... 唔... 現在主機是在德州啦..... 詳細地址我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在德州而已

所以存證信函是要寄給誰啊?真的要說也只有寄給 czh 還勉強說得過去
網站跟 czh 也無關啊,站務人員還不是照規定做事,會員註冊時也有 網站規定協議事項,按了接受才能註冊,這對網站而言是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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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本人文章回文跟文賣物的處理,從開站以來都是如此,這更是一般網路上的倫理常識
規定不清?是考慮『情』的問題,既然這樣那就明文規定,一律照規定做事

網站本身沒給你任何汙辱字眼的可能;有問題請跟該會員聯繫,如果換要告網站?本來就不干網站的事情,我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利
對於會員 czh 的網站電磁資料也當然完整備份資料,有需要的話當然也保整權利配合,不過請循流程來
作者: ricksg    時間: 2006-6-29 14:3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有一句話:『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看了這麼多,某人會不會搬出『憲法大於版規』這句話...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6-6-29 14:3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alfonso 於 2006-6-29 14:33 發表
>有問題請跟該會員聯繫,要告網站?本來就不干網站的事情,我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利

果然連這個站的大老,都不懂法律,我有說要告你嗎?????
請看上篇我對於存證信函的說明.......


我是跟你說 PM 的內容 (我感覺被嚇到了,我每天睡不著覺所以看世界盃)
前面是指存證信函?一樣,請看我對於地址的說法
誰跟你說你現在要告我?當然是要先說,不然你後面就跟著咬我

這篇不就被叮文字漏洞?當然僅可能要寫完善些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6-6-29 14:3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存證信函只要到郵局買來自己寫就可以了
不需要動用律師啦
目的只是在於凍結當時的情況
有朝一日若真的對簿公堂時
因為有郵局存證,所以可以當作有力的證據

不過這一切都要在訴訟成立的前提下才有用
基本上這個『寄生』的問題本來就是個小題大作的鬧劇
只是看 czh 有沒有那個閒情逸致陪他玩而已
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事也要鬧上法院
除了浪費社會資源之外
我想不出有什麼其他的意義

口口聲聲說要和解、息事寧人
用的卻是語帶威脅的訴訟手段
玩這種兩面手法真是令人 Orz...

引用杜正勝事件更是滑稽
該事件中,杜正勝是曲解原意
所以杜正勝成為千夫所指的那個人
而這裡的大家對『寄生』的意義根本就沒曲解
真要說對『寄生』的意義不清楚的人就是 alfonso
而且在這裡千夫所指的人是 alfonso
真要引用杜正勝事件當例子的話
這個事件中的杜正勝應該是 alfonso

看到這裡
除了爭口氣、爭面子以外
我看不出來 alfonso 還有什麼好爭的
當大家都說你錯時
還要硬凹下去的話
只有更失面子而已
作者: krisher    時間: 2006-6-29 14:38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alfonso 於 2006-6-29 14:20 發表
最後我要聲明一點,即使有錯,任何人均沒有權力用毀謗性或是污辱性的字眼來告知別人!!!

原文章由 alfonso 於 2006-6-29 14:20 發表
那我奉勸有良知的網友,來這裡看看技術文章就好!!!!
其他的少看吧!!!!!!!!!!!!!!!!


來這兒看東西的就沒有良知? 這句可不可以告啊?
人嘛, 總是寛以待己嚴以律人.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6-6-29 14:4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alfonso 於 2006-6-29 14:31 發表
我在原討論文章說的很清楚,您根本是斷章取義,自行捏造................
請各位網友前去看清楚,不要被此篇文章所矇騙...................
至於您請不請得起律師,我不知道也不會小看您請不起律師,這全都是您自己杜撰的攻擊性言語.............
因為我哪知道會不會發生電視報導的2260事件,您請的起很多位律師....
正義是不分有眼不識泰山的......小蝦米也可以扳倒大鯨魚......
反正我也不打算回應了,您可以繼續杜撰的更離譜,
奉勸你..言多必失....只會讓更多網友看清你................

旁觀者清
czh 有哪一句話是捏造的?
很抱歉,我真的看不出來

你最後的兩句話
我倒認為送回給你套用在你的身上更合適
作者: biko    時間: 2006-6-29 14:4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alfonso 於 2006-6-29 14:20 發表
如果這個站的多數人是這樣的鼓譟行為,那我奉勸有良知的網友,來這裡看看技術文章就好!!!!
其他的少看吧!!!!!!!!!!!!!!!!

阿X:「難道阿X錯了嗎?難道阿X真的錯了嗎?」
(為避免政治言論,消音,X=陳水X)
我是不知道阿X有沒有錯啦~但是他沒被罷免成功好像還蠻爽的樣子~

(離題了嗎?我也不知道~
但,這才是PIL呀~
小白~凍蒜啦~)
作者: temp    時間: 2006-6-29 14:5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大家請平息吧

我覺得alfonso 並沒有很大的錯誤
一來在於 他原POST上面 雖說跟文不好
可是是在於賣主已經確定將東西賣出之後一段時間
這樣應該不是 會影響到 原來賣東西 發文者的權利摟
這樣來說 或許我覺得扣分就不見的適當
當然有人說 扣分是老手的權利 可是我也看到有人幫他加分摟
(雖然我目前不能加分扣分)

那既然這樣 已經平息的事情   有需要這樣再次讓PIL 一團混亂嗎
PM 可以解決事情的 就去解決 不需要在發文
看戲的 不需要搧風點火
當事人 希望為了PIL 不要在有情緒性字眼
          反正自己知道怎樣作 對自己有利就好  不是嗎
何苦 讓這種 裂縫更加擴大呀   大家不應該都是要消弭嫌隙的嗎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6-6-29 14:5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簡單重申網站的立場,反正這篇是會員 A 跟會員 C 的私事

重申網站本身只堅持的重點

絕對禁止在非自己買賣文章的後面跟帖回文銷售自己產品 (主要依離題原因),以保障發文者權利。徵求文不在期限制內 (但只針對原發文者)

其他..

網站是 czh 開的嗎?不是
czh 是站務人員嗎?不是
站務人員不過就是按規定來進行而已

就算有人要拿錢賄絡我支持誰,我都也要考慮看看錢夠不夠多;何況現在沒人拿錢給我 (泣)

存證信函?要保留資料?放心啦連資料刪除都有備份的,有需要的話隨時要叫出來都行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6-6-29 14:5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To alfonso
從你的說明
我發現你對存證信函的用途跟本就不清楚
甚至完全搞錯重點
我就大發慈悲教你一下

你現在該作的應該是把網頁內容 Hard-Copy 下來當作存證信函的附件
而且一式四份
一份自己留著,一份寄給 czh,兩份留存郵局
完全不需要寄給網站
因為網站本來就沒有義務幫你保存資料
存證信函也沒有任何強制的效力
就算網站幫你保留了資料也沒用
到時候仍舊不能當證物
因為電子資料具有容易被更改的特性
能當證物的只有你 Hard-Copy 下來的東西
這才是存證信函的真正用途

我很納悶的是:你的律師難道沒教你這一些?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6-6-29 14:58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看了alfonso的文筆及措辭。
我想,再講更多只有 更多誤會和仇恨。

要說的該說的,應該都很清楚了吧。
成年人該有成年人的品味。

要訴諸法律訴訟,是兩造的事,不宜再煽風點火。
除非真有人受到無法被原諒的傷害,不然也有人提到,這種訴訟是在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
我滿希望如alfonso所說:
我不會在這裡再做任何的闡述,這是最後一次發言!!!

又不是多好看的戲,大家還是等世足賽吧。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6-6-29 15:0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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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5:0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temp 於 2006-6-29 14:52 發表
大家請平息吧

我覺得alfonso 並沒有很大的錯誤
一來在於 他原POST上面 雖說跟文不好
可是是在於賣主已經確定將東西賣出之後一段時間
這樣應該不是 會影響到 原來賣東西 發文者的權利摟
這樣來說 或許我覺得扣分就不見的適當


這正是版規的限制,新手不得開版售物。偏有人利用回文的機制,來迴避此一限制條款。

很多事情不是"我認為"就算數的,也非故作悲情,就可達到目的。
版有版規,請按照版規走,就不會犯忌。

建議pil扣分選項再增加一條更明確的alfonso條款:寄生賣物,就是利用回文機制迴避初期售物限制條款。
作者: tkjoseph    時間: 2006-6-29 15:15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當初就已經點的很明了,
沒想到還有那麼多的後續發展,
當初czh沒有講「霸佔、侵佔他人版面以遂行個人利益」已經算是很客氣了…
作者: maddux1    時間: 2006-6-29 15:2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從法律的觀點而言,
想要提醒alfonso的有一點,
刑法上還有所謂的誣告罪,
如果明知對方不構成犯罪而硬要去申告,
不要以為檢察官或法官都不會生氣...
作者: Lutz    時間: 2006-6-29 15:2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我比較無法理解的是 alfonso 沒有先弄清楚 czh "寄生賣物" 的含意

也無視於其他人所找的對 "寄生" 這個詞的解釋或看法,  而就直接以官司相脅?

前面很多網友找的資料都寫得很清楚了,  寄生是一種行為,  其性質是中性的,  並沒有任何褒貶之意

czh 所寫的 "寄生賣物"  所指涉的也是一種行為,  就是說你賣東西是附掛在其他人的賣場中

並不是以引申出來,  含有貶抑意味的  "xxx的寄生蟲"  來形容 alfonso, 怎麼會涉及到對人的污辱?

另外像這麼小的案件,  不是不了了之,  就是會拖上個二三年,  這樣值得嗎?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6-6-29 15:3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拍郎 於 2006-6-29 15:02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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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郎兄該不會真的想拿此來當世足賽前的墊檔?

都已經像鞭屍了吧。
作者: 筠心    時間: 2006-6-29 15:4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看了半天,我的推理是:
1.A兄從別的網頁轉入拍賣區(是從他說"無法發言"這個狀況推測的)
2.A兄發現沒辦法開新討論,但是可以回文,也許查了版規,還是覺得很怪,認為是自己機器或網路的問題
3.A兄發現某人已結束的拍賣,剛好自己有一個東西也可以脫手,試著回覆賣賣看
4.C兄扣分並用了一個A兄認為不敬的形容詞
5.A兄就在原PO文上討公道,沒想到被圍勦
6.第二位C兄聽從C姐把文章搬走,希望不要在買賣區爭吵
7.A兄因為沒辦法在買賣區發新文,原PO文又沒辦法繼續PO,只好轉戰PM
8.此時,C兄在本區開了新文,開始討論,希望A兄轉來這邊,一群鄉民開始起鬨(PIL傳統)
9.A兄在PM很多次後,終於發現本站也有別的區(從他說他沒試別區推測出來的)
10.A兄看到這篇充滿撻伐的文章,開始回應.
11.A兄一開始並未看完全串,態度強硬(從第一篇回文說"最後一次"但又一直回應推測)
12.A兄後來發現前面還有一堆不利自己的言論.開始解釋(從最後一次之後又一直回文推測)
................

以個人推論,A兄只是誤入買賣區的新手,沒注意PIL不是只有拍賣區,之前不是也很多這樣的朋友嗎?

以此推論,A兄並不認為他做錯了事---因為他沒辦法發新文,所以只好回文賣物--這件事,所以不論C兄用了什麼形容詞,他都會自認受辱,所以大家不用再討論那兩個字了,我認為A兄的焦點不在這裡...

[ 本文章最後由 筠心 於 2006-6-30 10:45 編輯 ]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6-29 15:5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alfonso 於 2006-6-29 14:20 發表
4.我會有律師不代表什麼,只是工作需求,需要保護我的智慧財產權,
我有很多案例是對方不承認,說來告阿,我也有律師,
我只會淡淡的說你確定嗎??????
其實大部分的人根本沒有律師或法律觀念,甚至手足無措,當然最後也都以和解收場,
但是這部份是絕大多數要先發存證信函的!!!!
這一點是題外話,有律師不代表什麼也不代表威脅。

那你知道這個站上有些人就是律師嗎?
一下子就提到法,
我只覺得沒有情理,
情理不通才用到法。

有些時候新進來的人是因為踢到了不成文的規定才會被指正的,
雖然指正的人語氣不一定都是和緩的,
可是,違反不成文的規定是引眾怒,
違反規定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如果你都只講規定、都只以法論法,
那不是法治的精神,
請尊重這邊的文化,
不成文的規定是不會有文字的,
這是這邊的「文化」、是這邊的「風氣」,
或許你認為 czh 的語氣不佳,
可是你也注意一下你所說的話,
語氣是不是也不太好呢?
作者: tako    時間: 2006-6-29 15:5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應該有方法讓搜尋器不搜尋某些頁面吧?
把買賣區加上那tag吧~~
免得「誤入歧途」的羔羊一堆....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5:5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當新手無法開版賣物時,PIL的程式機制有否能夠提示類似:積分不足....,因此請累計積分後,即可開版。同時,再prompt 一次相關限制條款。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有些自尊心強的新手,誤觸版規。當然,如果此舉會消耗太多系統效能,則不用考慮。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6-6-29 15:5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筠心 於 2006-6-29 15:42 發表
看了半天,我的推理是:
...



不要在推論啦啦啦啦啦。。。。。
尤其是最後幾點。

PS:第4點:C兄根本不會刪文,他不是版主。

[ 本文章最後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6-6-29 15:54 編輯 ]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6-6-29 15:55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D.L.懷特 於 2006-6-29 15:51 發表
當新手無法開版賣物時,PIL的程式機制有否能夠提示類似:積分不足....,因此請累計積分後,即可開版。同時,再prompt 一次相關限制條款。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有些自尊心強的新手,誤觸版規。當然,如果此舉會消耗太多系統效能,則不用考慮。


今天已修改程式新增分區告知約束條約顯示
作者: 大鳥博德    時間: 2006-6-29 15:5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alfonso 於 2006-6-29 14:20 發表
最後我要聲明一點,即使有錯,任何人均沒有權力用毀謗性或是污辱性的字眼來告知別人!!!
.......(恕刪)
我要說這是一個祥和的社會!!!不是一個鬥爭的社會,更不是幾十年前共產的社會!!!!!
不要鼓舞雙方鬥爭起來!!!!
假設有兩個人握起拳頭來準備要互歐,這邊的網友難道都是希望雙方打個你死我活!!我想不至於。
.......(恕刪)
如果這個站的多數人是這樣的鼓譟行為,那我奉勸有良知的網友,來這裡看看技術文章就好!!!!
其他的少看吧!!!!!!!!!!!!!!!!


在下主觀地認為在下符合幾個要件:
 1.係 PIL 網友(有帳號及密碼,可為登入之能力)
 2.尚稱有良知(技術性文章及其他性質文章兼讀)
 3.我思故我在(為證明自己的存在所以必須發言)

如果 A 網友主觀地認為被 C 網友稱  寄生 係遭受到侮辱,而深感不悅

建議改用 寄居 形容 A 網友在 屋主 j 網友的賣場,販售與 j 網友所售相同之財物

一來可以削減 A 網友的不悅,亦可針對 A 網友上述行為,進行文字規範及倫理道德上的討論

再者

依據上開引言:我要說這是一個祥和的社會!!!不是一個鬥爭的社會...請不要鼓舞雙方鬥爭...
       ...如果這個站的多數人是這樣的鼓譟行為,那我奉勸有良知的網友...

PIL 註冊會員明顯被統分為 " 為鼓譟行為之多數族群 " 及 " 有良知之少數族群 "

建議 A 網友切物進行 PIL 族群分化之行為,此舉有違您個人的主觀意見,請謹慎發言,避免再起無謂的爭執

以上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6:00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阿輝 於 2006-6-29 15:55 發表


今天已修改程式新增分區告知約束條約顯示


這樣一來PIL就更顯得"新手friendly了"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6-29 16:03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D.L.懷特 於 2006-6-29 16:00 發表


這樣一來PIL就更顯得"新手friendly了"

會仔細看的新手有多少啊~=D=|||
作者: MrRight    時間: 2006-6-29 16:04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D.L.懷特 於 2006/6/29 16:00 發表
這樣一來PIL就更顯得"新手friendly了"


這點我懷疑會仔細看的有幾人...
我承認我連看都沒看就按同意了...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6:05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至少,網站的善意已經充分表達!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6-6-29 16:0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D.L.懷特 於 2006-6-29 16:05 發表
至少,網站的善意已經充分表達!


最主要也是具有法律效益啦..

(不過這樣說的話... 註冊會員其實就有顯示了... 果然沒用)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6:1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剛注完冊的新手大多是二楞子(跟我當年一樣),
因此多些提示總是有益無害的。

by PIL老白...@_@||
作者: tales    時間: 2006-6-29 16:25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開口閉口站上大老站上大老,
典型自以為是新手所以被排擠的人。
作者: 筠心    時間: 2006-6-29 16:4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tales 於 2006-6-29 16:25 發表
開口閉口站上大老站上大老,
典型自以為是新手所以被排擠的人。


對啊對啊....我猜他還不知道 [空格] [立正]阿輝[稍息] 是站長吧?
作者: D.L.懷特    時間: 2006-6-29 17:05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不過話說回來,"寄生賣物"這個辭用得相當精準(套用一下李院長的說法)。不知誰是原創?
作者: Ham26    時間: 2006-6-29 17:28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說實在的, 我以前只知道阿輝是辛苦經營PIL的站長, 不知道Larry也是可以被列為前輩(我直接打前輩了, 不是被系統改的^_^)級的人物...............
作者: jedij    時間: 2006-6-29 17:5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自定義頭銜更正....
作者: 筠心    時間: 2006-6-30 11:1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6-6-29 15:52 發表

不要在推論啦啦啦啦啦。。。。。
尤其是最後幾點。

PS:第4點:C兄根本不會刪文,他不是版主。


已改第4點...寫太爽,一時不查...

我寫那篇柯南文只是要搞笑,順便點出一些新手的盲點...

新手誤闖-->踩線-->扣分-->刪文 這是一般網頁的標準動作.

但是很多新手也許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有時會忘了自己的身份(在學校當教授剛進PIL還是新手)..

我剛進PIL的時候,我在一家大公司當一級主管,一進來也是被當小白,後來才知道,社會上的地位只能適合在你所處的社會,積分也是要一點一點的累積,留言也是要一篇一篇的累積...並非官大學問就大...

在PIL學到了這點,後來公司倒了,我找到的工作比之前降了6級,從大豬頭變成最小咖,因為PIL的經驗,我可以慢慢累積人脈,慢慢累積這個工作的經驗....如果沒了PIL的經驗,我可能不到一個月就被趕走了吧(搞不好還不知道為什麼被趕走)....

ps.我昨天也收到A兄的PM了,內容不用詳述,寫這篇是希望大家了解,很多新手因為社會包袱放不下身段是很正常的....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6-30 11:29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筠心 於 2006-6-30 11:11 發表


已改第4點...寫太爽,一時不查...

我寫那篇柯南文只是要搞笑,順便點出一些新手的盲點...

新手誤闖-->踩線-->扣分-->刪文 這是一般網頁的標準動作.

但是很多新手也許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有時會忘了自己的身份(在學校當教授剛進PIL還是新手)..

我剛進PIL的時候,我在一家大公司當一級主管,一進來也是被當小白,後來才知道,社會上的地位只能適合在你所處的社會,積分也是要一點一點的累積,留言也是要一篇一篇的累積...並非官大學問就大...

在PIL學到了這點,後來公司倒了,我找到的工作比之前降了6級,從大豬頭變成最小咖,因為PIL的經驗,我可以慢慢累積人脈,慢慢累積這個工作的經驗....如果沒了PIL的經驗,我可能不到一個月就被趕走了吧(搞不好還不知道為什麼被趕走)....

ps.我昨天也收到A兄的PM了,內容不用詳述,寫這篇是希望大家了解,很多新手因為社會包袱放不下身段是很正常的....

筠心 兄說的是蠻實在的,
很多新進的網友都會把在現實社會中的地位、習慣帶進 PIL 來,
到一處新地方還是低調一點比較好,
現實中的身份、地位不代表在網路上就有相同的意義。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6-6-30 12:06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筠心兄:很多新手因為社會包袱放不下身段是很正常...
像這樣的說法是以自己的想法為出發點,我也可以體認。

但"柯南式"推論的那篇,裡面推測了太多當事人作法和想法的元素。
實不需如此,我使怕又變成筆戰的起因,畢竟當事人說他自己怎麼想,別人怎麼說都沒法爭論。
怕再無趣的筆戰,引起大家不必要的回文。

筠心兄,言詞不敬,或稍有得罪,不好意思了。
作者: 筠心    時間: 2006-6-30 12:33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6-6-30 12:06 發表
筠心兄:很多新手因為社會包袱放不下身段是很正常...
像這樣的說法是以自己的想法為出發點,我也可以體認。

但"柯南式"推論的那篇,裡面推測了太多當事人作法和想法的元素。
實不需如此,我使怕又變成筆戰的起因,畢竟當事人說他自己怎麼想,別人怎麼說都沒法爭論。
怕再無趣的筆戰,引起大家不必要的回文。

筠心兄,言詞不敬,或稍有得罪,不好意思了。


嗯謝謝....

我寫那篇確實沒想過A兄看到會有什麼反應,你的擔心也對,萬一被抓到語病又引起筆戰就不好了...

不過我發現A兄在解釋自己的動機時,明顯的透露出他誤闖買賣區的現象(不能發文/可以回文/不知道別的區跟買賣區不一樣),所以想點出大家的盲點:對於誤闖買賣區的新手,我們不能以一般狀況來衡量;還有,一些自尊心強的人的反應,也不是我們能夠想像的....

說真的,這就像今天公司發生的一件事一樣,韓國的客戶來,打開Notebook,插頭是歐規的,那人是大官,他認為全世界的插座應該都要跟他家的一樣而暴跳如雷,我們看來再平常不過的事,有人就看不開.....
作者: Jonry    時間: 2006-6-30 12:51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筠心 於 2006-6-30 12:33 發表
說真的,這就像今天公司發生的一件事一樣,韓國的客戶來,打開Notebook,插頭是歐規的,那人是大官,他認為全世界的插座應該都要跟他家的一樣而暴跳如雷,我們看來再平常不過的事,有人就看不開.....

這個我也有體會, 敝公司曾有一位高階主管, 香港人, 但在一些跨國企業待過。剛上班的第一天, 就把我們這些 IT 的人叫去, 說他要用 Outlook 收外面的 E-Mail。理論上公司的安全政策是不准在公司裡接外部私人的 E-Mail, 我們只好委婉的向他解釋, 公司自己有 Mail 系統, 請他使用公司的 mail  ... 如此云云。

結果他老兄就開始發脾氣, 搬出他過去公司的例子, 就來質疑我們的說法, 甚至還直接嗆明: 你們這些無能的傢伙!

我們這群小兵當然只能把苦水往肚子裡吞, 勉強擠出點笑容, 說會把他的建議帶回去和主管討論。回到自己的辦公室, 哪裡是討論? 就直接開罵, 罵到連協理都聽到了, 還好協理的肩膀夠硬, 把這整件事往上報到總經理那裡, 後來那位罵人的主管也待不到半年....
作者: kageyama    時間: 2006-6-30 13:07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其實大部分的人根本沒有律師或法律觀念,甚至手足無措,當然最後也都以和解收場,
但是這部份是絕大多數要先發存證信函的!!!!


a兄
嗯~妳確定是這樣嗎?
妳確定「污辱」在司法實務界目前的定義嗎?
妳確定「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嗎?
妳確定「存證信函」的效力為何嗎?
妳確定「和解」在法律上得意義嗎?
妳確定刑法上有「和解」這件事嗎?
妳確定這種作法跟表達沒有「以脅迫之方式,使他人不能抗拒」或從事「無義務之事」嗎?妳確定我為甚麼要這麼說嗎?
妳確定妳可以「別人先這樣,所以我可以這樣」嗎?妳確定台灣適用「污穢之手不得進入公正法院」的法理嗎?
妳確定妳懂得甚麼叫「污穢之手不得進入公正法院」的法理嗎?
妳確定我也沒有律師、法官朋友嗎?
妳確定我不是念法律的嗎?
妳確定妳了解刑法嗎?
妳確定妳這樣使用法律是對的嗎?

[ 本文章最後由 kageyama 於 2006-6-30 13:39 編輯 ]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6-6-30 13:1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之前遇過類似的情況
對方的條件大約這樣
自以為受過高等教育,仕途順遂,認為自己高人一等
被人吐槽之後 "見笑轉生氣" 嗆說要落人落律師出來告死誰誰誰

然後就消失了....(煙)

A先生不知道會不會是第二代
作者: achen    時間: 2006-6-30 13:23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唉~

看了這麼久, 本來不想發言, 但是終於忍不住了
真的是有人時間太多... 有啥好告的啊, 花麼多時間發文, 送 PM 給站老和各版主, 不如早點上床多睡幾個小時吧..
不喜歡這個討論區, 你就不要來就好了啊.

如果我發表上面的言論也有人要告我, 那請便, 我奉陪到底啊.
作者: willyhuang    時間: 2006-6-30 18:32
標題: Re: 關於"寄生"這個詞構不構成污辱?
原文章由 kageyama 於 2006-6-30 13:07 發表


a兄
嗯~妳確定是這樣嗎?
妳確定「污辱」在司法實務界目前的定義嗎?
妳確定「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的構成要件嗎?
妳確定「存證信函」的效力為何嗎?
妳確定「和解」在法律上得意義嗎?
妳確定刑法上有「和解」這件事嗎?
妳確定這種作法跟表達沒有「以脅迫之方式,使他人不能抗拒」或從事「無義務之事」嗎?妳確定我為甚麼要這麼說嗎?
妳確定妳可以「別人先這樣,所以我可以這樣」嗎?妳確定台灣適用「污穢之手不得進入公正法院」的法理嗎?
妳確定妳懂得甚麼叫「污穢之手不得進入公正法院」的法理嗎?
妳確定我也沒有律師、法官朋友嗎?
妳確定我不是念法律的嗎?
妳確定妳了解刑法嗎?
妳確定妳這樣使用法律是對的嗎?


如kageyama兄所言,所以我才不想回這篇文章了...
有時候當事人自以為懂法律來跟你盧,已經很煩了,
更何況是要回這種跟你又沒委任關係,又信誓旦旦說要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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