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bm2000 於 2006-8-19 19:25 發表
凌晨我要睡覺前,一個學妹對我抱怨這次的司法五等考試送分的事情,
最後回我一句:「你不是受害者,不能體會出我的心情」
原文章由 AlgerChen 於 2006-8-21 09:00 發表
蠻想知道申訴後的結果耶,你學妹認為是她自己的權利去申訴也沒什麼錯呀.
美國人會為了很小很小的事打民事官司,重點是法官的判決.
所以認為自己權益收侵害去申訴很正常阿.重點是立法委員會不會處理(又或著是如何讓立法委員來認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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