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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列印本頁]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8-20 10:25
標題: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狀況是這樣的:
凌晨我要睡覺前,一個學妹對我抱怨這次的司法五等考試送分的事情,
她的抱怨是:
『因為這次的送分導致她沒有考到,要去陳情、申訴,找立法委員幫忙,
說這次的考選部的處理不公平,她不接受這次的結果。』

老實說我也不想要接受她的抱怨,
因為其中太多是說公務員辦事不公,
我提議要她按管道用簡章上的規定去申訴、提出疑義,
居然回答我這種事情太小大官不會管!?
要找立委去說才有用!?
立委!?哼!
豬公們真懂得如何處理這事情嗎?
這些都有專門的公務員在處理,
這次的國考試題是真的有問題,
可是也都做了補救措施了,
其實這問題就在於「我居然沒考到」,僅此而已!

最後回我一句:「你不是受害者,不能體會出我的心情」
X的!直接封鎖不用再說了!這就叫做「受害者」!?
那些因為試題出錯沒有上榜的人才叫做受害者,
因為試題出錯選擇錯的答案卻被評為正確的人,
這叫做「撿到的」!
被取消資格是正確的!
試題送分是因為試題有問題,
因為不能依照題目選出最正確的答案,
所以採取的一個權宜措施,
X的!念幾個月民法、訴訟法「大意」就在跟我「揮」這些東西,
我都不敢亂說法律的東西,學過的東西連皮毛都不到叫要跟我講這個!?
哼!

以下是考選部的公告節錄(完整請至95年司法特考五等考試試題疑義處理情形說明):
『三、應考人質疑本項考試五等考試「公民與英文」及「訴訟法大意」二科目試題疑義處理結果不公,嚴重影響應考人權益一節,按考試院第10屆第123次會議決定,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應試科目「公民與本國史地大意」刪除列考「本國史地大意」部分,遵照考試院決定之政策,經本考試公法組試題疑義會議與會委員決議,該科目應考人所提試題疑義涉及歷史或地理部分,一律給分。

四、至訴訟法大意科目部分,因訴訟法包括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各該法律對相同事項規定不一,因部分試題題旨並未引述依上開何項法律規定,爰經刑事法組試題疑義會議與會委員決議,變更原正確答案或一律給分之決定。

依照上面的公告,
這些送分的題目本來就不應出現的,
就算是當初選對了原本訂出的標準答案,
可是這些題目本質上就是不應該出現的,
或是說題目本身就不完整,無法套用在答案選項中,
在這一部份根本就沒有任何不公平的事情,
若是不送分、不更正,對於原本應該要上榜的人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對於這些題目沒有任何疑問的考生才是有問題的,
跟本書就沒唸好嘛!
連題目有問題都看不出來,
還在一邊喊啊喊的!
回去多唸點書才是真的!

國考每年落榜的人一大堆,
這樣就要生氣跟不分是非的小鬼一樣,
充其量就只是為了今年司法五等考試只考選擇題,
要來試試看能不能『撈』到個公務員做做而已,
既然沒有『撈』到就摸摸鼻子明年再來就好了,
一點點挫折就要怪到國家社會,
還自稱是「受害者」!這點讓人哭笑不得!

哼!

[ 本文章最後由 bm2000 於 2006-8-20 10:46 編輯 ]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6-8-20 11:29
標題: Re: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原文章由 bm2000 於 2006-8-19 19:25 發表
凌晨我要睡覺前,一個學妹對我抱怨這次的司法五等考試送分的事情,
最後回我一句:「你不是受害者,不能體會出我的心情」

她可能只是想要來一點「睡前的安慰」吧?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8-20 11:38
標題: Re: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讓賢~(一 一)
這個請她男友自行處理就好。
作者: bartslin    時間: 2006-8-20 11:46
標題: Re: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立委可以幫忙啊,
只要送個十幾二十萬… (每件)

不同區不同立委價格不同,
越夠力的越貴。
作者: AlgerChen    時間: 2006-8-21 09:00
標題: Re: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蠻想知道申訴後的結果耶,你學妹認為是她自己的權利去申訴也沒什麼錯呀.
美國人會為了很小很小的事打民事官司,重點是法官的判決.
所以認為自己權益收侵害去申訴很正常阿.重點是立法委員會不會處理(又或著是如何讓立法委員來認真處理).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6-8-21 09:27
標題: Re: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原文章由 AlgerChen 於 2006-8-21 09:00 發表
蠻想知道申訴後的結果耶,你學妹認為是她自己的權利去申訴也沒什麼錯呀.
美國人會為了很小很小的事打民事官司,重點是法官的判決.
所以認為自己權益收侵害去申訴很正常阿.重點是立法委員會不會處理(又或著是如何讓立法委員來認真處理).

申訴的結果是一定沒用的,
她本身考試成績就不是很好了,
只是在邊緣而已,書多讀一些還比較有意義!
國考每年這樣落榜的人有多少,
會上榜的人不會是去爭這種沒有意義的事情,
說「沒有意義」是因為她本身就站不住腳。

「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並不代表她的權益被侵害了!
先搞清處自己的「什麼權益」受損了再來談申訴!

是我告訴她用正常管道去申訴,
她只認為找立委才有用!
要爭取權益的這方面她沒錯!
可是問題在於她的心態,
不能用「題目送分導致我不能上榜」這個理由,
題目有錯才會送分,就算是題目錯了很多、很離譜也不可以這樣想,
雖然這次送分的題目多了點,可是考選部都做了最好的處置了,
如果她因為題目錯誤而選了錯誤的答案,且考選部沒有更正或送分這樣的原因而上榜,
對於在錯誤的題目中選了正確答案而被打錯因而落榜的人,這樣公平嗎?
而且這次的處理是統統送分,
如此的話大家都站在一樣的基準上了,
有什麼好說嘴的!?

最令我討厭的是她居然說「公務員都不會處理這種『小事』,不透過立委就不能處理」!?
既然如此的話,為什麼還來考公務員,還來當「混蛋」!?
我現在暫時在公務機關工作,公務員不是每個都混吃等死的,
立委!?哼!
養豬還能作成豬排,
立委「諸公」能做什麼?

[ 本文章最後由 bm2000 於 2006-8-21 09:52 編輯 ]
作者: hali2k    時間: 2006-8-21 16:43
標題: Re: [抱怨鄉民心態]『學長!國考試題解答更改送分「害」我沒考到!?』
這樣心態的鄉民我看就算考上了對這社會也是毫無助益,
...又是一個沈淪的案例。

不過也就因為這樣豬公們才有選民服務費可以收阿,
不然薪水光付紅白帖都不夠了,
哪有本事去花天酒地,或是儲備下次購買民意的能量呢。

[ 本文章最後由 hali2k 於 2006-8-21 16: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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