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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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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tdong
時間:
2006-9-14 10:23
標題: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之前辦過 <a href="http://forum.palmislife.com/thread-63031-1-1.html" target="_blank">團購</a> 大家還蠻踴躍的,各大網路也都正常銷售中<br>今天無意中看到水果日報,網路發燒貨單元<br>它上版面了,但奇怪的是,我一看是我拍的照片<br>水果日報的人用人家的圖好像都不會告知 <img src="./images/smilies/smile_blackeye.gif" ./images/smilies/smile_blackeye.gif="" smilieid="22" alt="<img src=" border="0"><br>而且在圖上還加上水果日報的logo,好像是他們自己拍的一樣<br>這點又有點不是滋味...<br>有廠商朋友叫我存檔起來,以備不時之需...<br><br><a h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new&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60914&art_id=2887393" target="_blank">水果日報今天連結</a><br><br><img src="http://static.flickr.com/88/242802816_a5ca56ae18.jpg"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 href=">
[
本文最後由 kentdong 於 2006-9-14 10:27 編輯
]
作者:
dgg
時間:
2006-9-14 11:02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可告該報侵權
可爭取較高的賠償
如果確定侵權的話
[
本文最後由 dgg 於 2006-9-14 11:04 編輯
]
作者:
lcm3647
時間:
2006-9-14 12:42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圖片不見了!?
有看到了!!
是不是要寄個存證信函啊!?不過他們可能頂多拿掉圖片而已吧!
[
本文最後由 lcm3647 於 2006-9-14 16:40 編輯
]
作者:
qmoisdog
時間:
2006-9-14 12:50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PIL跟蘋果日報的圖片都還在啊??
作者:
Gman
時間:
2006-9-14 13:06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是否可請站上幾位法律專長的朋友來教導一下大家
什麼狀況下可以對報紙或是這類盜用別人的圖片...等等東西的人提告訴或是什麼其他法律手段?
不用太複雜或詳細,就是原則如何把握?
這樣以後要引用別人的圖文照片或是發現被人引用了自己的圖文照片,都比較能夠掌握自己的立場和權益
作者:
camel
時間:
2006-9-14 13:10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請教一個小疑問...
他有寫"翻攝網路"...這樣侵權會成立嗎?
[
本文最後由 camel 於 2006-9-14 13:12 編輯
]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6-9-14 13:12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未經授權就會。
作者:
camel
時間:
2006-9-14 13:33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所以說只要沒授權就不能隨意從網路上拉圖並且再次使用在公開的場合上...
就算是寫"翻攝網路"或是"取自網路"都不行。
感謝說明...
作者:
82544
時間:
2006-9-14 13:48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法官: 你怎麼證明那兩隻手是你的?
作者:
tkjoseph
時間:
2006-9-14 13:54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人家拍照也有保存原圖吧,
而且多久之前就公布在網站上了,
這點都不難證明。
作者:
流浪漢子
時間:
2006-9-14 18:25
標題:
Re: 之前辦團購的手指滑鼠上今天水果日報,直接用我的圖,我的手出名了
該報導下方有寫下列資料:
=======以下節錄自水果日報====
資料來源:下列網站
網站:
YAHOO!奇摩購物通:
tw.shopping.yahoo.com
PChome線上購物:
shopping.pchome.com.tw
=======以上節錄自水果日報====
看了一下PChome線上購物確實是使用相同的圖片.
如果水果的圖是由PChome所提供, 那這樣是否就要看
原本跟PCHOME是怎麼談圖片使用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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