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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妹妹沒有小孩, 沒有結婚, 父母過世, 那他的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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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taiwan
時間:
2007-2-8 00:45
標題:
如果妹妹沒有小孩, 沒有結婚, 父母過世, 那他的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啊?
如果兄妹沒有小孩, 沒有結婚, 父母過世, 那他的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啊?
參見以下之民法
天啊
我的卡奴妹妹 我要傷腦筋了
我妹成年了 我應該沒有扶養的義務吧?
那如果我妹老了以後呢? ( 65歲以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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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名稱:民法
日期: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經濟部令 修正
第1115條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 家長。
四 兄弟姊妹。
五 家屬。
六 子婦、女婿。
七 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
義務。
判例:民21上字第2093號.....等
[
本文最後由 supertaiwan 於 2007-2-8 00:48 編輯
]
作者:
safiro
時間:
2007-2-8 01:46
標題:
Re: 如果妹妹沒有小孩, 沒有結婚, 父母過世, 那他的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啊?
扶養?
應該要沒有生存能力的才需要扶養吧!
作者:
geng
時間:
2007-2-8 02:44
標題:
Re: 如果妹妹沒有小孩, 沒有結婚, 父母過世, 那他的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啊?
還請站上各位更熟悉這一個領域的朋友指教。
說到扶養,除了要看到民法第1114-1116條來確定有無扶養義務及順位之外,還請看到第1117條。
簡單來說,這一條的意思是,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只要他們無法維持生活,晚輩就有扶養義務。相對地,對於其他的親屬(如兄弟姊妹、子女及孫子女),只有在他們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也沒有謀生能力時,才有扶養義務。
以您的例子來說,無論令妹年紀多大,只要還可以維持生活,有謀生能力,你就不會有扶養義務。
手邊暫時沒有相關的資料,只能先討論到這一個部份。
作者:
minghsu
時間:
2007-2-8 06:05
標題:
Re: 如果妹妹沒有小孩, 沒有結婚, 父母過世, 那他的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啊?
年紀大了,總覺得親情不是民法可以規定的
尤其現在小家庭都只有2~3小孩,如果可以捨棄兄弟姊妹的話,就沒有親戚了,當身邊有人永遠離開時才越能體會。
當然凡事要量力而為,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幫忙,也不是每個人都救的起來(卡奴還好,吸毒的最麻煩)
現今社會有扶養義務不去管的大有人在,不見得有事
,報紙上一堆欠錢自殺新聞,會去自殺應該代表無法維持自己的生活,從來沒有聽過他們的兄弟姊妹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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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我已經老了嗎?不....不.....不...................,會上pil應該都不算太老吧
[
本文最後由 minghsu 於 2007-2-8 06:07 編輯
]
作者:
egegtgtg
時間:
2007-2-8 12:13
標題:
Re: 如果妹妹沒有小孩, 沒有結婚, 父母過世, 那他的兄弟姐妹有扶養的義務啊?
感覺很像大狗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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