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genius 於 2007-7-9 05:47 發表
我是覺得這種救援的經費,應該是政府出。
而因為個人的不守法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這部分應該罰款(多少彌補一下國庫損失)。
當然想到我要幫這種人出錢,我也是很幹,
但是為了某種社會正義,不得不這麼做 ...
原文由 Elison 於 2007-7-9 08:26 發表
每年都是大學生出狀況,罰錢,指示父母買單。意義不大。
沒有錢的,就應該用刑法來約束講不聽的人。把他們關起來。
(理由:違反社會秩序)
或者由檢察官緩起訴,去淨山三個月,帶回10頓垃圾。
原文由 Elison 於 2007-7-9 08:26 發表
每年都是大學生出狀況,罰錢,指示父母買單。意義不大。
沒有錢的,就應該用刑法來約束講不聽的人。把他們關起來。
(理由:違反社會秩序)
或者由檢察官緩起訴,去淨山三個月,帶回10頓垃圾。
原文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7-7-9 09:51 發表
是有這個傾向。![]()
我問過幾個比較熟的國家公園巡山員,他們在山上開單(尤其是高山),幾乎都是抓到年輕人(學生為主)。
超過30歲的,大多是常爬山的山友,倒是都按規定辦理。
應該說,年輕人怕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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