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會:不容許獲利企業放無薪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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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企業在尚有獲利情況下,勞委會不容許企業實施無薪假,傷害勞工權益。 英業達昨天表明將裁員,王如玄今天出席「視障按摩師生命故事徵文頒獎典禮」時受訪說明,英業達資遣員工須依勞基法規定,必須要達到業務緊縮、具實質證據的狀況才能實施。 王如玄表示,由於因舉證責任在資方,勞委會已請台北市勞工局,積極介入查證相關事實,若有任何不實,絕對不可以資遣員工。 王如玄說,勞委會的「穩定就業輔導團」已由兩名副主委分別率隊介入各科學園區,積極了解無薪休假的實際狀況,並給予必要協助。 王如玄呼籲企業,非到「必要時」狀況,千萬不要以縮短工時或減少工資對待勞工。至於「必要時」的認定,起碼企業應提出「最近確實有虧損情況」,絕不容許企業在尚有獲利情況下,就實施無薪假傷害勞工權益。 【2011/10/28 中央社】@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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