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tkjoseph 於 2008-11-19 22:59 發表
建議下次一口氣每人發三萬六的消費卷算了,
反正錢放各人的口袋不會被A走,
現金流動率增加,GDP增加更多,
然後大家都很爽!
反正舉債嘛,管他的,國家最後舉債破產是他家的事,
我有正常繳稅,有拿到錢 ...
總統府高層一聲令下,政府各單位都不敢再對「主權基金」之議有雜音。即使「主權」二字名不正言
不順,但行政院也幫總統府下車,研究主權基金的變種(mutant),想要把行政院國發基金擴張成為超大的國內
投資銀行。國發基金原本的規模是兩千億台幣,一周之前行政院院會通過,要將其規模擴張到一兆元,而其新
增加的八千億元,要由國發基金向郵政儲金借款。報載國發基金由二千億擴張的過程中,歷經行政院、總統府
的不斷加碼,由四千、六千、八千億,終至兆元。
馬總統如果捫心自問,應會產生一個自然的猶疑:政府可用資金如此加碼擴充,怎麼會完全沒有任何限制
的機制呢?難道基金規模可以由政府首長隨心所欲,而要靠正副總統的自我節制嗎?換個角度來思考,假如馬
總統決定要把國發基金擴大為十兆、百兆而非一兆,錢也是由郵政儲金、台灣各公營行庫借來,其規模幾乎可
以把台灣絕大多數的公司買下來,請問馬總統,這樣可以嗎?沒有法律限制的問題嗎?
政府用錢花錢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兩類,其一為稅捐,其二為公債。徵稅應依各種稅法為之,而公債發行則
受公共債務法規範。就後者而言,公共債務法對於債務發行的年流量、未償還總餘額都有限制。照觀念而言,
國發基金要擴充八千億而向外借錢,也是一種債務,也應受到公債法的限制。但是,公債法排除了營業基金之
適用,故就法律文字而言,國發基金舉債八千億就不受任何法規限制,然而法律的規範重點應在實質而非形式,否則就會產生「國發基金擴充到十兆百兆」這種一望即知違憲卻不違法的荒謬結果。
就法規內容而言,公共債務法應有的規範內涵,大法官早有解釋。當年政府發行建設公債,發行條例中規
定了發行總餘額上限,行政院計算各級政府發行公債未償還餘額時,將一年以上的賒借數額排除。用長期借款
不是建設公債為由規避公債發行上限,立法院就已有所爭議,十五年前憲法法庭開張,就是以此案為言詞辯論
主題。大法官解釋說的很清楚,「賒借與發行公債均屬政府之公共債務,其為政府財政之工具實質上並無差異」,賒借最高數額不受建設公債上限規範,又無其他法律限制,將使法律公債上限規定「形同具文」;因此
要求應以法律規定「國家全部舉債之上限」。現在國發基金可以向郵政儲金借款,卻又不受公共債務法的規範,何啻重新搬演迴避法定舉債上限的舊戲碼,豈是自詡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法治政府所應有的表現?
公共債務法中,雖然也有規定,將中央銀行為調節、穩定金融所負擔的債務,排除於中央政府之債務計算
之外。但是無限擴張國發基金的借款以籌措政府可運用的資金,既非中央銀行所能為,也不該是中央銀行所應為。公共債務法就中央銀行為調節、穩定金融所負擔之債務未設定上限,仍不符合大法官要求「國家」「全部」舉債的上限應受法律規範的憲法意旨。行政院與總統為政府經管的基金無限度的加碼,不管是為了什麼樣的公
共目的,缺乏法律上的適度節制與規範,竟然毫無法治警覺,真是令人失望。
就法的精神而言,公債法規範政府舉債上限,就是避免政府的財務槓桿(leverage)太高,以免政府擴張過度,而影響其永續經營。就企業而言,一旦其財務槓桿過大,就會產生營運危機,會計師簽證會填保留意見、
股價會跌、向銀行借款會出問題。簡言之,這就是市場力量的約束(market discipline)。私人企業財務若有問
題,若缺少良好的營運計畫,則根本無法借到錢。因此,目前向郵儲融資的做法,既逃避了公債法的法制監督,
又迴避了市場的營運監督,不妥當之處顯而易見。
十五年前行政院以長期賒借不是公債未償還餘額的方式,無視於公債有總量管制的要求;十五年後難道又
要以國發基金的借款不是政府的債務自我圓說嗎?政府行事,不能只因自信立意良善,即可任意作為。馬總統
不該不翻查財經法令,也不該不熟悉法治國家的基本常識;總統如果有所不知,行政院院長乃至主管其事的財
政部官員,也該有所提醒,不能只是阿意附和。國家舉債總額度沒有控管的尺度,就會失去了防禦經濟崩盤的
保障。國發基金的運用建築在天文數字的郵儲借債上,也必然存在結構性的風險。國家全部舉債總額上限的規
範,一定要存在;如果主事者不以為它已經寫在公債法律之中,也一定要讓它存在於自己的心中!
馬政府提出的愛台十二建設所需資金龐大,光是政府部門就必須編列兩兆六千億元,行政院長劉兆玄日
前曾透露,還得從民間籌措約一兆三千億元,未來若是進入建設高峰期,還會在年度預算中造成排擠現象,要
另外籌措財源。
黨籍立委蔡煌瑯說,行政院要用829億發放消費券,如果再加上馬英九為了達成競選政見中的「愛台十二
項建設」舉債的3兆,等於馬英九上任不到半年就要舉債4兆,痛批馬英九根本是「債留子孫的敗家子」。
高志鵬委員表示,行政院以5.08%的經濟成長率,來推估98年度的歲入增加幅度,比起國際貨幣基金會(IMF)預估明年台灣經濟成長率為2.5%,足足高了一倍。國內外各機構對於明年經濟成長率的預估都持續向
下修正,但行政院仍不肯將總預算以修正後的標準重編,將使得明年的歲入短收,到時負責籌措財源的財政部,
是打算要「擴大舉債」?還是要「賤賣國產」?
高志鵬委員指出,財政部對於稅課收入也同樣有嚴重高估的問題。以證交稅為例,財政部以日交易量為
1633億來預估,編列了1220億的稅課收入。但今年1-7月的實際平均交易量只有1483億,預估只會有1108億的稅
課收入。財政部在編列時高估了112億,若再加上證交稅減半而造成的300億稅收損失,光是證交稅的部分,就
有412億的財政缺口。此外,菸酒稅和營業稅也同樣有高估的情形,政府陸續釋出的富人減稅方案,更將造成
難以估計的財政黑洞,但財政部在歲入預算的編列上,卻完全看不出有進行必要的評估與調整。
原文由 Jonry 於 2008-11-19 23:14 發表
不用那麼激動, 這是短期但是有一定效果的強力貨幣政策, 目的不是只有眼前的GDP數字,
而要看的是政策背後的連鎖反應。
而且舉債也不見得是不好的事, 台灣一年有數十兆的稅收, 這幾百億未必還不起!
原文由 f(YES)=Tel+Palm 於 2008-11-21 02:12 發表
如果只認卷子不認人,再來個兌換時限順應民情一延再延,然後再三不五時見好加碼多發行幾張欲罷不能,最後
會不會演變成台幣灌水過渡,變成自動過渡到人民幣的過渡金融 ...
原文由 f(YES)=Tel+Palm 於 2008-11-21 02:12 發表
PIL二手區能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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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認卷子不認人,再來個兌換時限順應民情一延再延,然後再三不五時見好加碼多發行幾張欲罷不能,最後會不會演變成台幣灌水過渡,變成自動過渡到人民幣的過渡金融 ...
原文由 krisher 於 2008-11-21 16:06 發表
就像去大賣場只要買個電池, 結果出門通常會抱一大包餅乾零食.
去逛 nova 光華原本只是要買個硬碟, 結果抱回家的都快能組出一台電腦.
我想政府想要的是這個效果吧.
原文由 mkcat 於 2008-11-21 14:38 發表
消費券就是希望大家都要消費,而且必須是相對「額外的消費」,這樣對於經濟成長率才有幫助
簡單假設一個狀況:
一戶人家4口每個月固定消費支出36000
可以拿消費券14400後
當月支出變成21600(現金)加14400(消費券)
每月消費金額還是36000不變
但是14400變現後可以存在銀行裡不花
因為不景氣,錢留身邊比花掉好
如果是這樣,有刺激出額外消費嗎?
消費券百分之百被兌換,但是效果呢?
大概只有所得中下的家庭會比較願意花錢
因為平常花得錢都不夠了,有補貼當然可以多花
既然這樣,不如只拿300億補貼所得較低的家庭
大官們設想的狀況是這個家庭當月消費會變成
36000加14400等於50400,也就是有超額消費才有可能帶動經濟成長
問題是,這個超額消費的效果是無法預估的
通常景氣好、身上的錢太多,才有可能實現超額消費
消費券說穿了是表面上政府在照顧你,但是背後政府照樣跟你收稅(不管是預算或還債、付利息)要回來,左邊口袋進、右邊口袋出而已
我阿姨說:管什麼找不找零,現在沒什麼人一次買200元的鹽酥雞,小朋友拿券來買,生意能做就做,找零總比做不到生意好。反正進貨也是要找盤商,把券轉手用掉就是了
原文由 angie 於 2008-11-26 22:19 發表
不知道我的回應會不會被覺得是來亂的
因為政府建議有錢人可以把消費卷拿來做公益
然後我就想到,該不會到時候有人把消費卷願意捐給輝大敗家使用
哇~~那真是酷阿!!
請各位不要覺得我是來亂的
因為我只是 ...
原文由 polar168 於 2008-11-26 17:44 發表
雞肉, 雞排, 魷魚, 黑輪片, 米血, 小玉米(玉米筍),小熱狗, 雞蛋豆腐[洋蔥012]
外匯存底....是負債嗎[洋蔥014]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27660&highlight=%B6%D7%A6s+%A6 ...
原文由 苦力爺 於 2008-11-27 12:20 發表
如果好好研究一下我們的稅法,就會發現,
這個國家的稅法是大地主跟企業主在立法跟修法的。
上班族只有乖乖繳稅的份。
怎麼說?
國稅的收入一半以上來自所得稅,而所得稅中七成以上來自薪資所得
大地主 ...
原文由 AEUG 於 2008-11-27 12:42 發表
台灣不搞連動債就不會像冰島一樣嗎?
賺少花多還不是一樣破產??
中時:台灣政府欠債四兆!十縣市明年面臨破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 ... ;kindid=0&docid ...
原文由 simonpeng 於 2008-11-27 12:33 發表
所以相對比較好的稅制是營業稅,也就是發票稅,
退發票稅的方式再改一下,就會很難閃了。
消費稅是很難閃的稅之一,只要有消費就打的到,
不分男女老幼、貧富差距、東南西北。
當初王建火宣想讓房地產 ...
原文由 AEUG 於 2008-11-27 12:42 發表
台灣不搞連動債就不會像冰島一樣嗎?
賺少花多還不是一樣破產??
中時:台灣政府欠債四兆!十縣市明年面臨破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 ... ;kindid=0&docid ...
原文由 苦力爺 於 2008-11-27 13:15 發表
營業稅大概只佔國稅的二成,要救國家的稅收從這個地方下手也沒太大效力
更何況營業稅法其實本來就沒什麼不公平的地方,國稅局抓稅的手法也不斷的在進步當中
違章漏稅或非法逃稅不是我想說的重點。
而是我們這個國家的從政者老實說都沒什麼嗄子,只會欺負一般百姓,一遇到有錢人就是王八縮頭烏龜一個
該課的稅不課,從土所稅到證所稅到一狗票的促產免稅條例,再到最近的遺贈降到10%,拼命的幫富人賺錢
然後給大家的理由就是,啊,課這些稅的話房地產會倒、股市會死、沒人願意投資;稅不降低的話有錢人都不把錢放台灣!
奇怪,真這樣的話其它有課這些稅的國家早就該倒光光了才對啊?
說真的,蠻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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