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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菸跟現金卡 到底哪個比較糟? [列印本頁]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9-1-10 03:01
標題: 菸跟現金卡 到底哪個比較糟?
本文最後由 Cancer 於 2009-1-12 12:01 編輯

菸商不能打廣告宣傳,也不能透過贊助方式宣傳
抽菸的人影響到的是他周圍的人

現金卡可以打廣告,只要上面加註"請謹慎使用現金卡"之類的狗屁字眼就行,公司也可以透過各種方式"回饋社會"達到宣傳目的
用現金卡又還不出錢的人影響到的是他周圍的人+全體國民(反正他還不出錢,政府的態度就是全民買單)

一樣都是害死人的東西,卻用不同的標準去面對,你的看法是?

認真可以,可是先約法三章
1.不作人身攻擊
2.不管怎樣不准動怒
3.不可以問候其他發文者的家人親戚朋友...etc

在本篇回覆或投票就代表你同意以上規範
不同意的門口在左邊,不送了
違反規範者...你就試試看...我會讓你很開心的...
作者: TM351    時間: 2009-1-10 03:18
現金卡,你不用(家人也沒有)就不會受引響(可沒有二手現金卡)。
但是二手菸可是無處不在,路上走路以及騎車可無法禁止別人吸煙。
現在聽說三手菸更糟糕。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9-1-10 03:19
菸可以收健康捐,現金卡可不可以收卡債捐?
作者: BBG    時間: 2009-1-10 03:22
菸買了可以不抽
現金卡辦了可以不用
所以好像問題都是出在人的身上啊
不過現金卡辦了不用還算正常
很多人是為了做人情辦的
但是應該沒有煙買了不抽的盤子吧
XD
作者: Blue Sky    時間: 2009-1-10 08:31
忍不住拿煙起來抽
忍不住拿現金卡借錢花
都是需求,一個是能力內,一個是能力外
雖然XX不比雞腿,也不要裹紗布假裝巨大
作者: neosubway    時間: 2009-1-10 10:12
癮君子把你鎖起來勒戒兩年不給煙抽
出來煙癮可能就沒了
欠了一屁股卡債把你鎖起來勒戒兩年不讓你消費
出來會有黑道、律師和十屁股債在等你
作者: 1981    時間: 2009-1-10 11:02
抽煙沒法獲得實直的幫助
但現金卡在危急時刻確可以救人一命
現金卡是要給有定力人使用的
好好用,需要時用不會出人命
抽煙就跟命有關係了....
作者: 苦力爺    時間: 2009-1-10 11:04
都是人發明來給人用的,所以人比較糟榚....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1-10 18:55
現金卡比較害人啦~~~
還不起可能會自殺,殺人,還會浪費醫療資源哩.(不論砍傷人或被砍傷)

至於抽煙,我是很贊成別在室內抽煙啦,
我也不想弄得全身都是煙味啊~~~

話說回來,那..."酒店"會不會禁煙?
作者: sail    時間: 2009-1-10 19:52
現金卡是雙刃劍
不過看使用人

害人害己
說煙好
就跟
聾子聽到瞎子說"看到鬼"
作者: misfit    時間: 2009-1-10 20:08
本文最後由 misfit 於 2009-1-10 20:12 編輯

亂入一下:
1.  菸比較糟啦...他媽的臭死人還會致癌        
2.  現金卡比較糟啦...媽的我又沒辦現金卡為什麼要幫忙還債        
3.  都碼一樣爛...幹他媽的這什麼爛世界
..................................................
3.不可以問候其他發文者的家人親戚朋友...etc

違反規範者...有種你就試試看...我會讓你很開心的...


不知道是大家開心、還是只能兄台開心呀?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9-1-10 23:12
推叼著煙拿現金卡去借錢。要爛就給他爛到底。
作者: nyunyu    時間: 2009-1-10 23:54
對不起我選了5 Orz  
老實說2個都很糟糕 一個是表面的一個是隱性的
真實上對自身都是一種傷害
而且嚴重的時候都會影響到其他人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9-1-11 00:14
選  5 + 1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9-1-11 01:32
現金卡,你不用(家人也沒有)就不會受引響(可沒有二手現金卡)。
但是二手菸可是無處不在,路上走路以及騎車可無法禁止別人吸煙。
現在聽說三手菸更糟糕。
TM351 發表於 2009-1-10 03:18


是說
至少二手煙我可以走開不吸

可是我沒有用現金卡阿
他借來的錢去幹的那些事情我也沒爽到
結果他還不出來全民買單
然後我繳的錢不管我願不願意都會被拿走...
作者: 摩根    時間: 2009-1-11 02:56
抽煙引致的疾病所耗費的醫療成本,後來還是由全民健保買單,而全民健保的虧損,是由......
只是這部分的金額很難具體統計而已。
所以同樣是爛東西,就不用比誰爛了;別去碰倒是真的,以免自己破財傷身,還被全民公X

我沒生氣,不過還是希望Cancer這篇開頭用詞和緩一點。我是昨天進來看了一次,當時摸摸鼻子退出去了。

是說
至少二手煙我可以走開不吸

可是我沒有用現金卡阿
他借來的錢去幹的那些事情我也沒爽到
結果他還不出來全民買單
然後我繳的錢不管我願不願意都會被拿走...
Cancer 發表於 2009-1-11 01:32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9-1-11 03:52
還好
應該沒有人拿現金卡借錢去買煙抽...
作者: achen    時間: 2009-1-11 05:15
本文最後由 achen 於 2009-1-11 22:14 編輯

當然是現金卡比較糟.

- 抽菸不健康, 但是抽了幾十年也不會抽死, (抽菸並不會直接導致癌症, 只是會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 很多百歲人瑞友都是老菸槍)

- 欠錢是可以在一夕之間逼死人的
作者: ffg551    時間: 2009-1-11 22:37
還好
應該沒有人拿現金卡借錢去買煙抽...
gcvincent 發表於 2009-1-11 03:52


我還蠻好奇真的沒有嗎??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9-1-11 22:42
我還蠻好奇真的沒有嗎??
ffg551 發表於 2009-1-11 22:37

照常理來說應該是沒有啦,因為菸品還沒有這麼貴,但是也不排除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1-11 23:13
其實說到底,政府還是往"錢"看,要不很簡單,就全台都不賣煙啊,不就是治本?
why not?因為....
進口香煙,先收一筆關稅,(幾%就不知道)
買煙?除了5%營業稅,再加NT$10健康捐.

嚴格上來說,抽煙的人繳給政府最多錢,可能還一天繳好幾次,
但換來的卻是....嗯....抽煙?比狗還沒"狗權"....

呵呵....有本事,就全部禁止進口,禁止販賣~~~
作者: chihyi    時間: 2009-1-12 14:15
煙當然比較糟, 我還覺得現在的法令真是太鬆了..

應該禁止在機車紅燈停等區吸煙, 每次在那邊等紅燈的時候, 旁邊有人在吸煙, 想逃都逃不了..

那些吸煙的在爭取所謂人權的同時, 應該自己想一想, 是不是在吸煙的時候就製造二手煙侵害到他人的人權..


現金卡? 不去辦它不就好了...  辦了也不見得要亂用啊...

我自己也有一張現金卡啊, 近五年內沒有用過, 這種東西有急用才會去用它吧...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9-1-12 14:37
本文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9-1-12 00:58 編輯
嚴格上來說,抽煙的人繳給政府最多錢,可能還一天繳好幾次,
但換來的卻是....嗯....抽煙?比狗還沒"狗權"....
player 發表於 2009-1-11 07:13

有人逼你一定要買嗎?不買不就好了?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1-12 15:35
不買就就好了?
小酒蟲 發表於 2009-1-12 14:37

基本上,我還是認為治本之法是在"禁賣",
可惜沒有林則徐了~~~哈哈哈~~~
作者: jwan    時間: 2009-1-12 16:41
禁賣 ->走私 -> 加派另更多警力來抓走私 : 另一種社會成本
有執照 : 政府還收的到稅。買到品質不好的,消費者找的到申訴對象。
走私: 幫黑道賺大錢。水貨品質不穩,消費者求償無門。
作者: winsonatpal    時間: 2009-1-13 14:46
基本上,我還是認為治本之法是在"禁賣",
可惜沒有林則徐了~~~哈哈哈~~~
player 發表於 2009-1-12 15:35


林則徐是禁 "鴨片" 吧!
有連煙都禁嗎?
作者: polar168    時間: 2009-1-13 16:03
其實說到底,政府還是往"錢"看,要不很簡單,就全台都不賣煙啊,不就是治本?
why not?因為....
進口香煙,先收一筆關稅,(幾%就不知道)
買煙?除了5%營業稅,再加NT$10健康捐.

嚴格上來說,抽煙的人繳給政府最多錢,可能 ...
player 發表於 2009-1-11 23:13


關稅, 研究(菸酒)稅, 營業稅, 健康捐....
作者: polar168    時間: 2009-1-13 16:04
林則徐是禁 "片" 吧!
有連煙都禁嗎?
winsonatpal 發表於 2009-1-13 14:46


鴉片煙~ [洋蔥009] .....有點冷~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9-1-13 16:32
本文最後由 Cancer 於 2009-1-13 16:33 編輯
應該禁止在機車紅燈停等區吸煙, 每次在那邊等紅燈的時候, 旁邊有人在吸煙, 想逃都逃不了..
chihyi 發表於 2009-1-12 14:15


順便禁止改裝機車跟禁止二行程機車上路吧
路上那種烏賊機車永遠不會遇到環保局
但是環保局的查緝員永遠會在你該驗車卻忙到沒時間去驗的隔天在你上班必經之路堵你
然後開張罰單提醒你該去驗車了
馬的筆...
一台陳年機車可以讓一個四線道十字路口煙霧迷漫伸手不見五指
改裝顏射管的也很雞掰,萬一好死不死遇上堵車 你左前方的車剛好就是改顏射管的
他X的想躲都躲不掉,直接大量往你全身放送
新年新希望:祝全天下改顏射管的,管你戴ARAI還是SHOEI,通通被大卡車輾爆頭
那些改HID打鳥燈也的跟他們一起去作伴吧
作者: akuang    時間: 2009-1-13 19:20
基本上~大家注意看那些所謂金融產品廣告

注意事項那幾行字...一定是小到靠北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9-1-14 01:18
26# winsonatpal


鴉片又稱阿芙蓉,也叫大煙.
鴉片館也叫(大)煙館。
林則徐不是禁煙,難道是禁酒?

民間的白銀,就隨著鴉片倒光了。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所以林則徐去死。
前一陣子還有個xx,貼發票貼到牢裡去了。
作者: wind-1    時間: 2009-1-14 09:45
連新加坡那樣嚴格國家(禁口香糖),好像也沒禁煙。
作者: winsonatpal    時間: 2009-1-17 09:49
本文最後由 winsonatpal 於 2009-1-17 10:35 編輯
26# winsonatpal


鴉片又稱阿芙蓉,也叫大煙.
鴉片館也叫(大)煙館。
林則徐不是禁煙,難道是禁酒?

民間的白銀,就隨著鴉片倒光了。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所以林則徐去死。
前一陣子還有個xx,貼 ...
gcvincent 發表於 2009-1-14 01:18


煙草清朝以前就有,
林則徐是禁大煙, 還是所有煙草都禁?
雖然煙草和鴉片本質上有點類似, 但畢竟是不同層次的東西,
政府以前禁止重機車, 總不能說成政府以前禁止機車,
現在政府也禁止鴉片, 也不能說現在政府禁煙

至於貼發票那個,
沒辦法, 誰叫他官小, 又圖方便行事, 好死不死事情又鬧大, 總要給個交待, 於是...
方便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方便的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9-1-17 14:04
民間的白銀怎麼會是跟著鴉片倒光的...
是洋狗的白銀跟著鴉片倒光
結果爆發鴉片戰爭,最後"認輸"了只好把這件事情處理掉
林則徐也沒被幹掉,只是被調職而已

老師你要不要去重新念一下歷史?
作者: TsuNaMi    時間: 2009-1-17 14:58
剛在英雄志的論壇看到自稱野狗的作者
從政治的觀點對這件事的看法
寫的隱晦,讀起來卻挺有意思的
可惜他不希望轉貼,也砍了文章
不然本想轉貼過來的
哈哈
作者: TSUBASA    時間: 2009-1-17 15:34
順便禁止改裝機車跟禁止二行程機車上路吧
路上那種烏賊機車永遠不會遇到環保局
但是環保局的查緝員永遠會在你該驗車卻忙到沒時間去驗的隔天在你上班必經之路堵你
然後開張罰單提醒你該去驗車了
馬的筆...
一 ...
Cancer 發表於 2009-1-13 16:32


你一定是總統府的國策顧問,怎麼知道下一次要抓這些開刀?
不然你這禮拜天領的三千六要從哪裡來?
作者: ychao    時間: 2009-1-19 19:09
基本上...
現金卡再怎麼糟,都不能改變抽菸害人不利己的事實,個人覺得沒什麼好比的。
請抽菸的網友多為自己的朋友與親人想想,最新的研究發現其實三手菸的為害也很大!趕緊把菸戒了吧!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9-2-8 04:36
煙草清朝以前就有,
林則徐是禁大煙, 還是所有煙草都禁?
雖然煙草和鴉片本質上有點類似, 但畢竟是不同層次的東西,
政府以前禁止重機車, 總不能說成政府以前禁止機車,
現在政府也禁止鴉片, 也不能說現在政府禁 ...
winsonatpal 發表於 2009-1-17 09:49

古代的禁煙跟虎門銷煙應該都是指鴉片來的,
如果你說禁菸那就是指香菸。
不過你爽就好,反正嘴巴長在自己身上~
我人微言輕,轉貼wiki的鴉片-禁煙
禁煙

至少在1729年雍正皇帝就下令禁止鴉片,此後多位皇帝一直強調禁煙。但是鴉片戰爭的失敗導致鴉片
和其它毒品的進一步流毒,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鴉片基本上被消除了。[1]

日本政府殖民台灣時,採取鴉片漸禁的手段:也就是允許以成癮者登記並購買鴉片,但不允許日本人及
未成癮者使用鴉片;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除了將鴉片做為政府收入來源外,這種作法是很適當的。但日
本政府在輔導成癮者戒除鴉片的努力不足,引起台灣人民不滿,一般推測日本政府難以放棄鴉片公賣的
龐大收入。

鴉片有益論

在日治時期後期,由於台灣人民族自覺的覺醒,抵制阿片(即鴉片)逐漸有成,吸食者顯著減少,因此
阿片的專賣的收入也就跟著減少。當時台灣阿片的進口是由三井物產所株式會社獨佔。由於吸食者減
少,台灣總督府於是在1929年1月頒布「改正鴉片令」,重新發給吸食者許可證(陳明道 2003)。這項
法令頒布之後,引起全台有識之士的憤怒。然而,連橫卻於1930年3月2日,在日本人御用報紙《台灣
日日新報》上發表《新阿片政策謳歌論》(坊間多稱《鴉片有益論》)辯稱鴉片有益的意見書,其中最
令人不恥的言論有:「台灣人之吸食阿片,為勤勞也,非懶散也 …… 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前茅後勁,
再接再厲,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非受阿片之效乎?」

難怪神豬他家三代就能致富...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9-2-8 06:07
本文最後由 gcvincent 於 2009-2-8 06:29 編輯
民間的白銀怎麼會是跟著鴉片倒光的...
是洋狗的白銀跟著鴉片倒光
結果爆發鴉片戰爭,最後"認輸"了只好把這件事情處理掉
林則徐也沒被幹掉,只是被調職而已

老師你要不要去重新念一下歷史?
Cancer 發表於 2009-1-17 14:04


1.我不是老師,不過這不重要。

2.
鴉片為清朝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白銀外流,主張禁煙和弛煙的兩派官員爭論不休。道光十
八年四月初十日(1838年6月2日),鴻臚寺卿黃爵滋上奏道光帝要嚴禁鴉片,痛陳[6]:

    「上自官府縉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道士、隨在吸食。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歲漏銀
一千七八百萬両。自十一年至十四年,歲漏銀至二千餘萬両。自十四年至今,漸漏至三千萬両之多。此
外福建、浙江、山東、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數千萬両。以中國有用之財,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
物,漸成病國之懮,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臣不知伊於胡底!」

這是官方的說法,道光三年到十八年,隨便估計大約三億多近四億兩,實際上有多少?
之前有多少?
之後還是繼續賣~
這樣還不倒光,果然是中華兒女千千萬...

英國東印度公司於1773年取得印度專賣權,大量生產鴉片,運送到加爾各答的倉庫等待輸出[1]。英國政府和英國東印度公司董事會開始對華貿易之時,並不支持販賣鴉片,認為有損國家的體面[2]。

1833年8月23日,英國國會通過《東印度公司改革法案》,英國樞密院下令廢止英國東印度公司在華的貿易專利權和壟斷權。英國東印度公司大班被駐華商務總監取代。

東印度公司的專賣權大概將近六十年,賣鴉片應該不只最後十五年吧

3.南京條約
七、以上三條酌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員應如何分期交清開列於左:

此時交銀六百萬員;
癸卯年六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共銀六百萬員;
甲辰年六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共銀五百萬員;
乙巳年六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共銀四百萬員;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銀二千一百萬員;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數,則酌定每年每百員加息五員。


過了五六十年,到了1901年,估計大清大約有四億五千萬人口,所以
庚子賠款總額為關平銀四億五千萬兩,約合當時的3.33億美元、或7161萬英鎊、或6.3億日元、
或9.7億盧布。賠款年息為四厘(4%),分三十九年還清,本息共計九億八千二百二十三萬八千
一百五十兩(982,238,150兩)。


4.林則徐在鴉片戰爭那會兒當然沒有戰死,只不過是革去兩廣總督一職,後來又革去四品卿銜,遣戍新疆伊犁。
從兩廣總督到流放新疆,我想正常人都不會覺得平安喜樂&酬神謝佛吧。
對於京官來說,流放是比死還慘~
皇帝對他真是全國墊紙,救甘興吧?

伊犁生活
《塞外雜詠》

沙礫當途不太平,勞薪頑鐵日交爭,
車箱簸似箕中粟,愁聽隆隆亂石聲。

七月初六(1842年8月11日),林則徐再起程。大清律例規定詞臣不能出關,於是被迫和妻子、長
子、兒媳、女兒分開,唯帶二子、三子同行。經過長途跋涉,十一月初九(1842年12月10日),終到
伊犁惠遠城。沿途皆被各地官紳,社會名流留步交流,走走停停。出關後,途中盡是沙漠,大車也換成
宜於沙漠旅行的長輈,時亦策馬而行,從西安到伊犁,行程花費近四個多月。

咸豐帝一直想重用林則徐,借用過去的威望去平起事。大學士穆彰阿、耆英等人仍想阻撓,咸
豐帝忍無可忍,將穆彰阿革職,永不錄用,耆英亦被降職[15]。可是林則徐根本未康復,疝氣不時發
作,結果他要躺在特製的臥轎,由福建、廣東山區,一路直達廣東,到潮州時,開始嚴重下痢,到了普
寧,已病入膏肓,不得不暫住普寧行館。最後林則徐在兒子林聰彝及幕僚劉存仁陪同下,於道光三十年
十月十九(1850年11月22日)辰時[1],指天三呼「星鬥南」之後,與世長辭,享年六十六歲。

所以該說他沒有當官的命?流放新疆都沒放死他,我將再起途中卻拉到死。
還是君沒有要臣死,但是臣忽腹痛不可止,就破碎虛空&參破生死玄關了~

都是剪貼wiki裡的資料,可自行查閱林則徐,虎門銷煙,南京條約,庚子賠款

5.反正我說的都是錯的,你爽就好~
這最重要,把我的回文都砍掉吧!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9-2-8 06:35
會打仗的主因如果只是因為錢都被別人拿走這麼簡單就好了
當初林則徐的口號可不是這樣講的

再來,他本來就不是被幹掉才下來的,你自己前後講法就差很多了

沒人說你說的都是錯的,講話態度不用這麼78
你硬要這樣講我也沒辦法
反正有人說你是老師,我又不是花錢去上你的課,你要怎樣講跟我沒關係
作者: azazabc123    時間: 2009-2-8 12:04
基本上~大家注意看那些所謂金融產品廣告

注意事項那幾行字...一定是小到靠北
akuang 發表於 2009-1-13 07:20 PM

一個字只佔幾個pixel,鬼看的到...
(我承認我曾經認真的把臉湊到電視機前面看過)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9-2-8 18:30
沒人說你說的都是錯的,講話態度不用這麼78
你硬要這 ...
Cancer 發表於 2009-2-8 06:35


老師你要不要去重新念一下歷史?


第一篇說什麼
1.不作人身攻擊
2.不管怎樣不准動怒

你可以39別人不能78?

如果你姓愛新覺羅,那我跟您道歉!
如果你是林家後人,我只能說,林公是好人,可惜跟錯老闆。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9-2-8 19:40
本文最後由 Cancer 於 2009-2-8 19:41 編輯

我哪裡說你說的都是錯的了?
我只是問你要不要重新念一下歷史
有部分的東西可能有問題
這樣就算人身攻擊也太誇張

你自己先要給我扣個帽子說你說的東西都是錯的
然後再來跟我談人身攻擊的事情


喔 原來這樣的態度就叫39,你的度量也就不過如此爾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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