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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政府規範部落客寫推薦文:不坦白的要罰錢 [列印本頁]

作者: Davidman    時間: 2009-10-6 15:48
標題: 美政府規範部落客寫推薦文:不坦白的要罰錢
本文最後由 Davidman 於 2009-10-6 15:49 編輯

請「推薦部隊」參考了...

美政府規範部落客寫推薦文:不坦白的要罰錢(科技瘋)
全文請看下列網址:
http://taiwan.cnet.com/crave/0,2000088746,20141733,00.htm
作者: ShotLiang    時間: 2009-10-6 15:54
跟反恐有關嗎?
要成立專門一個部門來審核嗎?
還要不要成立執行處罰部隊?
作者: Davidman    時間: 2009-10-6 16:02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12_798:}
希望廣告文可以因此少一點...{:12_785:}
作者: ychao    時間: 2009-10-7 04:35
雖然很不喜歡樣樣不管好壞都抄美國的,但是在這裡倒希望台灣儘早比照辦理。 XD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9-10-7 06:34
本文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9-10-6 14:45 編輯

主要是需要表明是否有收錢或產品當寫手: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五日宣布,網友將來在部落格評論產品時,必須揭露是否收受廠商的金錢或產品餽贈。違反規定者,每次最高得處以一萬一千美元罰鍰。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 DPreview.com,臺灣則是有一個叫 01 的...
作者: oversky    時間: 2009-10-7 08:01
收產品很難認證吧,說是在長期試用就行了。
作者: Syyen    時間: 2009-10-7 08:28
有差嘛,到時候不都是公司買單
作者: jenwei    時間: 2009-10-7 09:07
台灣一堆雜誌這樣做也沒在管,部落格慢慢等吧
作者: nxxk    時間: 2009-10-7 10:01
希望美食節目也一樣比照辦理
上當太多次了.....
作者: PALMAOI    時間: 2009-10-7 11:12
有很大部份的美食節目所報導的店家都是買廣告上電視啊…
之前看了某熟女主持的美食節目,特地跑去台北圓環要吃鹹粥,
結果東西端上桌,整個讓人傻眼,份量少就算了,
看起來就很不可口。
吃起來味道比看起來更糟糕,而且店家門可羅雀,根本就不像電視說的那麼有古早味...
作者: f(YES)=Tel+Palm    時間: 2009-10-8 14:47
罰款是不是由公司買單並不是重點,重點是部落客寫手的信用會破產。
雖然會來看的還是會來看,但肯定是抱著看商品型錄介紹的心態來看,而不是探詢中立的使用者心得分享,這之間的差別可大了。這才是有殺傷力的地方。
作者: ysj    時間: 2009-10-8 15:05
有很大部份的美食節目所報導的店家都是買廣告上電視啊…
之前看了某熟女主持的美食節目,特地跑去台北圓環要吃鹹粥,
結果東西端上桌,整個讓人傻眼,份量少就算了,
看起來就很不可口。
吃起來味道比看起來更糟 ...
PALMAOI 發表於 2009-10-7 11:12


這個參考一下就好了,N年前有一次在一個攤位吃東西,
聽兩個老闆在談論美食節目報導的行情,
價格30萬[洋蔥reng]
現在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mfhsieh    時間: 2009-10-8 15:17
個人以為:

等信用破產就來不及了。

正因為大家對部落客的評介還有點信心,才更需要建立規範。等到大家都一樣黑時,就來不及了!

就是因為衣服還乾淨,所以才不要丟到一缸子的髒水泡。
作者: OVER    時間: 2009-10-8 23:41
有很大部份的美食節目所報導的店家都是買廣告上電視啊…
之前看了某熟女主持的美食節目,特地跑去台北圓環要吃鹹粥,
結果東西端上桌,整個讓人傻眼,份量少就算了,
看起來就很不可口。
吃起來味道比看起來更糟 ...
PALMAOI 發表於 2009-10-7 11:12


不知道你講的熟女跟我想像中的熟女是否同一位?如果是的話那我只能說:她真的介紹了很多地雷啊啊啊……

左營軍校路上有2間牛肉麵店開得很近,1間店門口掛著類似「美鳳推薦」之類的紅布條,但生意普普,門可羅雀,常看到老闆(?)坐在門口哈煙;隔壁另一間招牌舊舊的,也沒掛xx推薦,但生意卻好得不得了,尤其周末六日更是擠到一桌難求,我連騎機車都很難停車,而且還常常都得跟別人併桌,只不過最近該店牛肉麵湯頭愈喝愈油(重鹹),就比較沒有去了。真的想吃牛肉麵就會不辭辛勞跑到市區中正路上的大牛牛肉麵去吃個痛快。
作者: jenwei    時間: 2009-10-9 16:41
不知道你講的熟女跟我想像中的熟女是否同一位?如果是的話那我只能說:她真的介紹了很多地雷啊啊啊……

左營軍校路上有2間牛肉麵店開得很近,1間店門口掛著類似「美鳳推薦」之類的紅布條,但生意普普,門可羅 ...
OVER 發表於 2009-10-8 23:41

"熟女"早期介紹的沒什麼問題,後來應該是不知道是因為能介紹的都已經介紹完了,還是有人用類似花錢買廣告的方式請她來介紹,所以後期介紹的幾乎都是地雷 [洋蔥008]

不過你好像點出熟女的名字,小心一點,前一陣子不是有個台大的上網批評一下店家東西不好吃就被告了
作者: viso    時間: 2009-10-12 22:23
個人覺得好不好吃雖然每個人的口感有差,但是看門口排不排隊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作者: neosubway    時間: 2009-10-13 00:00
剛剛發了一篇不好笑,似乎內容也不是很妥當
所以自刪   <(__)>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10-14 12:40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五日宣布,網友將來在部落格評論產品時,必須揭露是否收受廠商的金錢或產品餽贈。違反規定者,每次最高得處以一萬一千美元罰鍰。 ...
小酒蟲 發表於 2009-10-7 06:34

這個好~~~要不然一堆都是爛廣告文.
至於那個美食節目嘛~~~本來就有"行情"了,
也許早期真是找好吃的介紹,到"商業化"後?
啥都會發生的啦~~~
作者: babyminu    時間: 2010-4-9 00:33
哈哈哈 這樣也好啦
不然我們這些人傻傻的就花錢去了才發現是騙人的
豈不是更糟糕嗎

所以還是多看看不同的部落客寫的文章 多比較才好
作者: sallywu826    時間: 2011-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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