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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魚爸魅力四射舞蹈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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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ray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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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也只是想盡孝,給父母親交代嗎?請看我的"非誠勿擾"(最低條件如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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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30 10: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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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KJORSVE + 5 熱心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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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2-4-30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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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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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4-30 11:54 |只看該作者
    Here you are.
    http://www.nownews.com/2009/04/28/11478-2442851.htm
    82544 發表於 2009-4-30 10:48


    這...如果照條件出現"吃外食"的行為時,說不定會被全族人追殺吧...[洋蔥r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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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4-30 14:21 |只看該作者
    這不是可以開玩笑.追殺就算了.說不一定還會下蠱.........哈哈
    體驗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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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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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4-1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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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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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4-30 18:36 |只看該作者
      也許我比較傳統,這篇文章到底要徵什麼讓我弄胡塗了…
     
      如果婚姻只剩下一個型式,一張紙,這樣有名無實的空殼婚姻可以真的讓父母開心嗎?
      假如說父母知道實情的話…就算要瞞,瞞得了一時…能瞞得了 ...
    dawnjr 發表於 2009-4-29 14:51

    那就..嘗試著交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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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zh + 3 該員已經有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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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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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9-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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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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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5-10 20:38 |只看該作者
    我想我只是用另一種方式勇敢的面對這個問題,而不是一直逃避下去吧
    要是這樣再找不到我想我爸媽也沒話說了,科科.
    ====

    母親節將屆 媽媽最大苦惱是子女不嫁娶
    中廣 更新日期:"2009/05/05 09:05"

    母親節快到了,滿街促銷保養品、名牌包、珠寶和美食大餐,讓為人子女者不知如何選擇,不過根據一項調查顯示,全天下的媽媽,最煩惱的事,就是希望子女早日嫁娶,最希望的禮物就是未婚的子女,早點找到心愛的另一半。(彭清仁報導)

    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台灣地區未婚的單身人口逼近六百七十萬人,竹科單身俱樂部三到四月進行訪問,在九百八十位會員的母親進行調查,發現從四十歲到八十歲的媽媽們,都有相同的困擾,就是子女尚未嫁娶;而九成五的媽媽們,對單身子女尋找異性缺乏管道而擔心不已。

    另外,在這項調查數據中,也有八成的媽媽們表示,曾經好心的替子女安排傳統的相親活動,但子女不是排斥不參加,要不就是完全相應不理,甚至惡意缺席。不少媽媽們也主動開始替子女報名單身聯誼活動,子女的接受度也比相親來得高。竹科單身俱樂部總監盧瑞琪表示,母親節最好的禮物,還是未婚的子女,早點找到心愛的另一半。另外,去年底開始,竹科幾乎各廠都在放無薪假,也讓不少竹科單身漢失去沒有時間找對象的藉口,不過效果並不是太好,理由是放無薪假心情不好,如今面對竹科的景氣開始回春,盧瑞琪還是呼籲單身男女,再怎麼忙都是藉口,不要再當宅男或是干物女,只要勇敢走出來就會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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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5-13 08:52 |只看該作者
    不妨...注意一下地上的紅包.....

    開個玩笑~_~別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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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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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0-2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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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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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5-13 09:45 |只看該作者
    不妨...注意一下地上的紅包.....

    開個玩笑~_~別當真
    lmp 發表於 2009-5-13 08:52


    是靈異的某篇嗎……

    不過不是聽說如果真的「有緣」遇到個幫夫的,之後的運會很好?
    編寫程式時,
    請假設將來維護這個程式的人是有暴力傾向的,
    而且……他知道您住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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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0-7-30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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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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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5-15 00:55 |只看該作者
    是靈異的某篇嗎……

    不過不是聽說如果真的「有緣」遇到個幫夫的,之後的運會很好?
    aziena 發表於 2009-5-13 09:45

    若遇到個醋罈子豈不是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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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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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5-16 20:54 |只看該作者
    請參考本文條件第六點,
    "6.身體大致健康,年齡只要五十歲以下不要比我媽還老,主要是怕比我爸媽還早死讓老人家擔心難過"
    所以很遺憾冥婚不在我能考慮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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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5-25 14:52 |只看該作者
    說真的
    我也想要給大眾一個交代
    呵呵
    可是我的原因,除了爸媽的殷切盼望外
    最大的原因是

    我包出去的紅包我想收回啦
    在這不景氣的時代
    我超想假結婚,真詐財,不對,真回收啦
    回收我工作十年來包出去的近百包紅包
    算了一下
    還真他喵的可觀啊
    回收回來去開店當老闆

    呵呵,白日夢一下,繼續去當我的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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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9-5-25 20:59 |只看該作者
    婚姻已經不再是愛情的墳墓了嗎?
    所以現在的婚姻已經是"'讓父母親放心,請外情人安心"的新方案?
    所以已經放棄愛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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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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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5-10 02:13 |只看該作者
    本文最後由 ray0808 於 2010-5-10 02:15 編輯

    時間過的真快又一年了,又是母親節了;奶奶去年已經回到天堂,走前終究沒有看到孫子結婚...對不起.[洋蔥victory]
    我除了忙著追看了一堆動畫漫畫日劇新番,破了幾片xbox360,NDSL,組了幾隻鋼普拉,
    好像還是沒幹什麼正事是也(怎麼感覺跟keroro軍曹的生活也差不多)[洋蔥lol]
    看了緯來撥的一部日劇-螢之光(魚乾女又怎樣),想想還是繼續徵下去好了.看看今年會不會有什麼轉機.[洋蔥cry]
    媽~我在這,我推文了,我很努力在徵婚了,你看到了嗎~祝你母親節快樂~[洋蔥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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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5-10 13:42 |只看該作者
    本文最後由 alberthuang 於 2010-5-10 16:41 編輯

    看了一下自己的狀況,2006年才有女友,2007年結婚,2008年當人家父親,現在兩個小孩。
    如果有人在2004年跟我說,你在2010年會有兩個小孩,一個老婆加上一大筆負債,我打死也不會相信的。
    人生就是一連串的驚喜,我從未想像到我的妻子會是現在這一位,也從未覺得自己現在是欠債幾百萬,還要每個月計算家庭收支的人。曾經我跟我老婆看在深夜看著兩個熟睡的孩子,想著結婚前跟結婚後哪個好呢?如果沒有結婚,我們彼此可以過的很優渥,要買名牌就去買,要去那玩也不需要重長計議,每天可以玩的很累,週末可以到處去溜躂,我的每日夜騎不會中斷。現在則是連要看個電影都要先想小孩要怎麼辦。
    但是我們甘之如飴,這就是婚姻阿。一個看起來是地獄,但是卻也做的很甘願的地方。

    至於我老婆,我想我是撿到的,她身高跟我一樣,薪水比我高,相貌也不差,但是就是跟我在一起了,當初她週邊的同學也都跌破眼鏡,但是人生就是這樣囉。我不清楚她會不會後悔但看在兩個小孩的分上,她應該還蠻樂的當一個媽的。
    我跟她也是在某網站的活動認識的。跟486的單身網站有一點點關係但是不大。我想重點在於有天時地利人和吧。如果不去踏出第一步,那也沒有後面幾步,至於到底何時才會走到理想結婚對象那一步,我想沒人知道,不過可以相信的是,沒有踏出去,永遠沒法走到你想走的那一步。等到你走了很多不,到達某個時間點,你的機會就來臨了,至於要不要就在於自己了,有可能只有50%符合自己要的,有可能80%.總之就是不會有剛好100%.你可以將你的四點當成目標,但是要花多少時間達到就要靠你自己了。總之結婚是另一個學習的開始,沒結婚前所有的都是空想而已。
    加油啦,486的曠男怨女集散地在這裡,可以上去看看多認識一些人,說不定剛好就成了也不一定。
    http://www.apple2.idv.tw/
    (誤)剛剛得到486老大的更新,原來站長被拐走後,真正告別單身,去組家庭了,所以網站也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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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當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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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心
    2012-1-18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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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爾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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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5-10 16:09 |只看該作者
    去年看到這篇文章時,還在想說:「還好我也許即將要脫離這樣子的生活了,不用再受到家中長輩的碎碎念了。」
    沒想到今天又看到這篇文章時,突然想起和她分手也快一年了,
    以前單身時沒什麼感覺,但自從在跟她交往的那段時間,真的覺得人還不是不一個人比較好。
    尤其是分手後,每當假日,看著我哥帶著大嫂和小朋友全家出去玩,自己卻在家裏對著一台電視或電腦以及一台腳踏車,那種沒落感,真的是難以言諭……
    在便利商店看到第二件半價的商品,都覺得那是在欺負我這種單身的人
    以前我媽在唸我時,也是覺得他們很囉嗦,可是現在隨著年紀越來越大,
    那種感覺也越來越明顯,一個人生活的日子真的很淒涼。
    現在的我,再也不會覺得交女友、結昏,是在應付家人了,而是真的應為自己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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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當松鼠,任何東西,有需要再買,尤其是內建電池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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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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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8-31 22:48 |只看該作者
    剛剛看了一下打工的公司規定...喔喔,結婚有七天婚假[洋蔥013],還發兩千塊結婚補助金![洋蔥012]
    這樣如果都不結婚好像有點吃虧耶[洋蔥001]

    有女生因為年齡外貌身高等因素很難嫁掉又不希望婚假休不到津貼領不到的嗎?我們互相幫忙一下,去登記吧[洋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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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9-1 00:04 |只看該作者
    剛剛看了一下打工的公司規定...喔喔,結婚有七天婚假,還發兩千塊結婚補助金!
    這樣如果都 ...
    ray0808 發表於 2010-8-31 10:48 PM


    印象中記得勞基法是規定給婚假八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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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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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3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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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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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9-1 02:46 |只看該作者
    從頭看看,還真心有戚戚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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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海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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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3-26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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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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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9-1 03:29 |只看該作者

    妳也只是想盡孝,給父母親交代嗎?請看我的"非誠勿擾"(最低條件如照片)

    這篇不會在未來幾年繼續下去吧!
    不然就太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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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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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3-7 06:54 |只看該作者
    本文最後由 ray0808 於 2011-3-7 07:40 編輯

    台灣性別失衡嚴重 10個郎搶7個妹
    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到二○○九年為止,適婚年齡(廿五至四十四歲)的男性比女性整整多了四十三萬多人,等於十個台灣郎搶七個台灣妹,婚配市場嚴重傾斜,而這種男多女少的情況,仍在惡化中。
    ==================================
    女性不婚不生 去年再創新高
    主計處最新調查顯示,去年廿五萬名適婚的單身女性擁抱「獨身主義」不結婚;近七萬名已婚女性不打算生孩子,女性不婚、不生的人數雙雙創下歷史新高。

    主計處去年「婦女婚育與就業」大調查,在廿五歲至四十四歲單身女性方面,雖然到了適婚年齡,卻有合計廿五萬八千人、約百分之十八點四六的受訪者,決定獨身,一輩子不結婚。

    就算結了婚,也不想當媽媽;調查顯示,約六萬八千人的受訪已婚婦女,只願與老公共享兩人世界,成為「頂客族」,不要生孩子。
    =====================================

    照這個比例算的話,每10個男人要追的7個女人裡,扣掉有一個半是不結婚的,半個結了婚也不生小孩的,
    只剩5個女人是追的到願意結婚生小孩的...就算是生了小孩男女機會一半一半,
    所以每10個男人只有5個結的成婚,2.5個男人可以照傳統觀念生到兒子傳宗接代.

    媽,結婚生兒子傳宗接代已經不是每個人理所當然一定要作的事了,是工作收入排前面25%的男人才在作的事,
    就放我一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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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3-7 13:33 |只看該作者
    和 alberthuang 說的一樣, 結婚其實沒什麼差,
    但是 "有小孩" 就是兩碼子事.
    不過有失有得, 看怎麼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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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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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3-8 03:50 |只看該作者
    多參與社交,網路社交也可以。
    簡單說吧!找個女孩,好好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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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2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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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3-8 10:4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2# ray0808
    你要想找一帥哥就別來了,你要想找一錢包就別見了。
    碩士學歷以上的免談,女企業家免談(小商小販除外),省得咱們互相都會失望。
    劉德華和阿湯哥那種才貌雙全的郎君是不會來徵妳的婚的,當然我也沒做諾丁山的夢。
    您要真是一仙女我也接不住,沒期待您長得跟畫報封面一樣看一眼就魂飛魄散。
    外表時尚,內心保守,身心都健康的一般人就行。
    要是多少還有點婉約那就更靠譜了。
    我喜歡會疊衣服的女人,每次洗完燙平疊得都像剛從商店裡買回來的一樣。說得夠具體了吧。
    自我介紹一下,我歲數已經不小了,留學生身份出去的,在國外生活過十幾年,
    沒正經上過學,蹉跎中練就一身生存技能,現在學無所成海外歸來,
    實話實說,應該定性為一隻沒有公司、沒有股票、沒有學位的「三無偽海龜」。
    性格OPEN,人品五五開,不算老實,但天生膽小,殺人不犯法我也下不去手,
    總體而言屬於對人群對社會有益無害的一類。

    (以上是非誠勿擾1)樓主2009發的文

    現在是2011我見方回文(以下是出自非誠勿擾2)

    既然人生or婚姻or感情怎麼選擇都是錯,何不將錯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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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3-11 06:07 |只看該作者
    本文最後由 ray0808 於 2011-3-11 06:20 編輯

    非誠勿擾2拍的也很不錯,探討的主題也不限於只有愛情跟婚姻了,蠻值得一看的.所以樓上尊意是?要來結婚嗎?[洋蔥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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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事,因為都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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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6-17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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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爾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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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3-11 09:11 |只看該作者
    單刀直入也不是這樣的招式吧?!
    太直接粗魯了點....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 - 北島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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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ly god 在...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1-6-29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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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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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發表於 2011-3-11 13:55 |只看該作者
    希望應徵者不是研究生做論文題目/作家找小說題材。
    祝兩位將錯就錯/大功告成...
    [洋蔥titter]
    鍋蓋的好,只有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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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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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5-1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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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爾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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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發表於 2011-3-11 14:05 |只看該作者
    終於要有結論了嗎?希望今年是真正的結束單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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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阿宅.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6-9-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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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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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發表於 2011-4-28 09:1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ray0808 於 2011-4-28 09:13 編輯

    之前常常在思考一個問題:如果這輩子沒甚麼能力,一直都是個賺三萬多塊的打工仔的話,
    面對結婚生子,上有老父老母要奉養這樣的情境,該如何選擇?

    不要告訴我去作牛作馬多賺錢就好這種標準答案,
    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這種人力銀行洗腦剛畢業大學生的標語我已經免疫了.
    又不是每個人去學詠春拳就會變葉問.

    後來我發現不用煩惱,原來中華民國民法早就有標準答案了:
    民法第1114條第1款:
    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

    第1115條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第1116條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
    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家屬。
    四、兄弟姊妹。
    五、家長。
    六、夫妻之父母。
    七、子婦、女婿。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

    以上是說,扶養父母是優先於扶養小孩的。

    第1117條:

    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這是在告訴我們,即便父母有謀生能力,他還是可以要求你扶養的。

    另外,有一個高院判決(98,家上易,32),裡面有一段很有趣:
    子女對於父母之扶養義務,既係生活保持義務,自無須斟酌扶養義務者之給付能力,
    身為扶養義務者之子女雖無餘力,亦須犧牲自己而扶養父母。

    這段最有趣,這個法官的意思是『就算你全家要餓死了,你還是要扶養父母』

    這樣我就解套了,當我能力不足以同時養父母老婆小孩時,法律規定扶養父母為第一順位.喔耶.
    Money雜誌:上班族退休,準備一千五百萬
    下次回老家可以跟父母報告好消息了,等我爸媽的存款+我的存款湊到一千五百萬,依民法足夠奉養父母,
    我就可以放心去準備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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