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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享]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應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列印本頁]

作者: wawt7492    時間: 2007-5-4 14:04
標題: [分享]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應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又是繳稅時期
領有公務人員優惠存款的人來說
對於優惠存款茲生的利息
請要看清楚

一直以來軍公教人員誤認為
優惠存款所茲生的利息所得
適用於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6款

"依法令規定,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之利息。
免納所得稅"

實際上 這類利息所得是歸類屬於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所規範之利息所得
而非具有強制性值儲蓄存款之利息

"利息所得:
凡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

千萬別漏報這部分的所得
以免被追繳與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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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二十三日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發新聞稿
解釋相關原由
新聞稿連結如下
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37844&ctNode=657&mp=1

[ 本文最後由 wawt7492 於 2007-5-4 14: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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