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iPhone 的 Flash、Mac 的藍光,這些都是市場上已經成熟的技術,很簡單就可以加上產品中。為了保護蘋果以 iTunes Store 為內容銷售中心的商業模式,蘋果仍然持續拖延這些原本可以輕易做到的改進。
Flash 的確可能會威脅 App Store、藍光也的的確確會影響 iTunes 影片下載及租借,但是如果 iTunes Store 夠好夠方便夠便宜,大家還是會買你的帳。雖然 iTunes 內建音樂 CD 轉存功能,大家不都還是會上 iTunes Music Store 消費?以蘋果電腦這麼成功的公司,實在不需要使用規格綁服務這種手段。而且又不是全世界都有 iTunes Store,台灣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