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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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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09:03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 ... il?sKeyNO=095000877

    看其中"商品名稱" 列的,T-Shirt, 馬克杯,胸章 都在範圍內。
    所以以後 作紀念胸章 時,要小心一點囉


    不曉得 Orz, OTZ .. 有沒有被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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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4 10:38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請問一下,
    城邦是什麼時候換香港人經營的啊?
    那現在算是香港的台灣分公司,還是所謂的港資企業?
    - 自以為是新手所以被排擠,是成為白爛的開始。
    - 自以為了不起,是大犯眾怒的開始。
    - 強調問題笨或自己笨,是最笨的發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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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4 09:31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randysync 於 2006-5-3 16:35 發表
    以下為城邦針對「囧rz」的聲明
    經本公司查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確認「orz」等商標確係已遭部分公司註冊,為免侵權故取消所有「orz」產品之製作。並決議申請「好人卡」及「囧rz」等商標,以確保日後製造該贈品時,不致生侵害他人商標之結果。

    城邦上面聲明所提的已被註冊或公告中的的orz商標,其實都是由orz文字變形過後的商標圖形,而不是文字。這算是一般人較可以理解與接受的部份,畢竟這部份還加入了自己的創意。
    已被註冊: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 ... il?sKeyNO=094004928
    公告中: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 ... il?sKeyNO=094045839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 ... il?sKeyNO=095006190


    反觀城邦它所註冊的商標是文字而不是圖形,這算什麼?說它沒有商標蟑螂的行為,是有點強詞奪理。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 ... il?sKeyNO=095000881
    http://203.69.69.28/TIPO_DR/serv ... il?sKeyNO=095000877

    [ 本文章最後由 hungchan 於 2006-5-4 09: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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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4 08:27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通篇歪理

    "唯有續行申請並立案,方能確定被網友認定為普遍公共財之創意文字,有無被註冊成商標而獨占使用之可能性"

    這段話把他們自己上綱成正義之士了,
    被他們註冊成商標就不是獨占了嗎?

    噁心,真是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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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7:27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越描越黑就是說這種情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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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7:09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好一付對聯, 想必橫批是
    你得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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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6:48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randysync 於 2006-5-3 01:35 發表
    為免侵權故取消所有「orz」產品之製作。並決議申請「好人卡」及「囧rz」等商標,以確保日後製造該贈品時,不致生侵害他人商標之結果。

    為了怕日後別人搶劫你,所以我就先搶你?

    你不搶、他不搶,自有人搶;
    是你的、是他的,都是我的?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6-5-3 01: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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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6:35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以下為城邦針對「囧rz」的聲明

    --~--~--~--~--
    就近日各媒體刊載關於『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獨占網路創意申請「囧rz」及「好人卡」等商標一事,提出說明,敬請查照。

    一、據各媒體報導,『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囧rz」及「好人卡」字樣之商標,係為『獨占網路集體創意』,本公司認為網路討論與媒體報導之內容,或有誤解,合先敘明。

    二、本公司2005年初,出版「數獨」系列圖書時,發生第三人先行將該名稱申請註冊為同類商品商標之情事,當時為避免發生侵權問題,故編輯同仁多有就商標文字進行預先防護之觀念。2005年11月初,轄下商周出版事業部著手計劃,集結網路群體創意出版《去死去死吧》一書,本書出版前編輯部門已預計製作產品做為促銷本書之贈品,包括附有「好人卡」、「orz」、「囧rz」等文字圖樣之旗幟、卡片、馬克杯、CD、徽章及「好人國身分證」等。為避免商品可能侵害已註冊存在之商標,經本公司查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確認「orz」等商標確係已遭部分公司註冊,為免侵權故取消所有「orz」產品之製作。並決議申請「好人卡」及「囧rz」等商標,以確保日後製造該贈品時,不致生侵害他人商標之結果。

    三、「好人卡」、「orz」、「囧rz」等文字雖係網路集體創作下之產品,其法律地位上屬於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客體,而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唯一旦依商標法申請註冊,將具有排斥效力而受保護。商周出版註冊此些商標之原意,原係基於被控訴侵權之防護目的,並無意藉此限制任何第三人使用,以出版為本業之城邦集團,更無意獨占該等商標進行商品之販售營利。我們認為即使本公司撤銷本案商標之申請,在現行商標法體制下,亦無法排除其他第三人將此些網路集體創意文字註冊為商標之可能,唯有續行申請並立案,方能確定被網友認定為普遍公共財之創意文字,有無被註冊成商標而獨占使用之可能性。無論如何,本公司謹於此重申,嚴循一向尊重網路集體創作之立場,即使日後取得該等商標,亦不對任何第三人主張商標獨占專用權而進行任何法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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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2:27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蟑螂全身惡臭 人人喊打 卻還以為自己是文學家 書生 詩人 趨勢觀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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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1:53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蟑螂卻是生命力最強的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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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1:02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但城邦在很多人心中已經是永遠的蟑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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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10:21 |只看該作者

    好人卡、囧rz商標申請案 智財局:不會過

    好人卡、囧rz商標申請案 智財局:不會過

    http://tw.news.yahoo.com/060503/15/33dhl.html

    智財局表示,若是以通用的文字、圖形或符號,結合其他圖文申請註冊,即使整體圖樣具有識別性,仍必須依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聲明不專用,才可能獲准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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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09:23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搞太大之後,就扯上「利用學術網路謀取私人利益」這回事了。

    http://tw.news.yahoo.com/060503/15/33dhl.html
    台大碩士生徐丞志涉及利用學術資源牟利,販賣好人卡。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6-5-2 19: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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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09:03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小酒蟲 於 2006-5-2 10:52 發表

    ..............
    例如 Mobile 01 團購已超過三千副....


    XD,原本限量商品,變成普遍商品。
    (什麼都小強化)
    沒有興趣買這個撲克牌了,原本朋友問我要不要訂?


    乾脆發一個有PIL特色的撲克牌算了。
    (不知道限量發行的經濟量是多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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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08:34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待我想想....小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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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08:12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所以是不是要查查PIL裡面是不是有甚麼原創用語。
    讓站長去註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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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3 03:31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eggyoung 於 2006-5-2 09:28 發表


    經濟部不「審核」又怎麼能決定接受不接受呢?閣下罵人也罵快了些吧,等到經濟部作出不妥的結論,再幹譙也不遲。

    我沒罵人喔!我是質疑,只是這個審核是先有"審查"後並公告八個月後無人提出異議,才有"核發"註冊証,既已經公告就表示已經審查智財局內的資料庫沒有相似的商標才公告,只差沒有核發証書而已,重點是像我們要申請這種有爭議的商標時,智財局通常會"建議"你考慮考慮,連送件都不見得送的進去,那公告又怎麼摸的上邊??

    [ 本文章最後由 translucent 於 2006-5-3 03: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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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12:57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不過就算城邦不去註冊, 也會有其它公司去登記的, 防不了, 我是站在比較positive的看法, 如果城邦未來不要"太過份", 註冊與否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這件事我覺得不能單怪城邦, 而是應探討智財局會何會准, 不准就沒事了嘛, orz, Orz, ORZ也是都被註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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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10:52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其實不止城邦,連之前在賣好人卡撲克牌的某位台大老兄也已經申請登記為商標(不過沒城邦這麼明)。原本限量的好意變成他手上的印鈔機,一堆好人前仆後繼的送錢給他。

    http://tw.news.yahoo.com/060501/195/335ha.html

    例如 Mobile 01 團購已超過三千副....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6-5-1 20: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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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10:23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哎哎~
    看看後續發展吧....
    這一種差勁的做法....
    實在讓人受不了啊....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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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10:09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如果以網路著作發表當初即產生保護
    那該出版商就已經是侵權了
    那些顏文字都是日本2ch的產物
    追究源頭就不該是該出版社可以用來牟利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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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10:08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意思是我們仍可以拿這些圖案文字作商業使用,只要不稱呼自己是”好人卡”、”囧rz”?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 - 北島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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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09:59 |只看該作者

    Re: 城邦宣稱目的在於「不讓他人盜用其圖案」

    城邦都表明是為了「不讓他人盜用其產品圖案」:

    http://tw.news.yahoo.com/060501/39/336fu.html
    城邦集團總經理林宏濤:「商標跟公共財無關,任何一家公司都可以登記。」城邦出版社強調,商標權和智慧財產權不同,註冊商標是保障產品不會侵權

    http://tw.news.yahoo.com/060502/15/337nk.html
    商周編輯辜雅穗表示,城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的是「囧rz」與「好人卡」的商標權,未來使用者只要所繪圖案不同,仍可使用「囧rz」與「好人卡」的文字。辜雅穗說,出版「去死去死吧」這本書時,為書封設計了「囧rz」與「好人卡」兩種圖案並推出周邊商品。為了防護周邊商品的圖案不為他人盜用,才去申請兩者的商標權

    [ 本文章最後由 小酒蟲 於 2006-5-1 19: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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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09:28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translucent 於 2006-5-2 02:44 發表
    城邦身為文化人,竟然這麼無恥,竊取這種原創的網路文化,更無恥的是他還一次註冊很多商品類別,讓人更瞎眼的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這種侵權的東西還能接受審核。


    經濟部不「審核」又怎麼能決定接受不接受呢?閣下罵人也罵快了些吧,等到經濟部作出不妥的結論,再幹譙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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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2 02:44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城邦身為文化人,竟然這麼無恥,竊取這種原創的網路文化,更無恥的是他還一次註冊很多商品類別,讓人更瞎眼的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這種侵權的東西還能接受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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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23:57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看看城邦要不要順便註冊OG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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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ncheng + 1 說的真好,給你這句話加分, 我要借用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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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23:15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randysync 於 2006-5-1 21:31 發表
    說穿了城邦搞的事情就是把一堆出版社綁在一起,目的很單純,紙錢跟印刷費透過大宗購買可以以量制價,完全是商業的手腕,跟文化創意一點屁關係都沒有。港人經營又是看數字重於一切,賣不好的就下架停刊,說這種操作能培養些什麼文化創意?


    還有一個版權
    搞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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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22:28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kieth 於 2006-5-1 22:09 發表


    小小聲的問,那無蝦米要怎麼打出這個字呀


    老兄,上面不是有寫「ORNV」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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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22:09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原文章由 thchen 於 2006-5-1 11:53 發表
    囧 發音同「窘」。
    用漢語拼音輸入「jiong3」即可。
    可參考 [有趣] 傳說中的囧 這篇。


    小小聲的問,那無蝦米要怎麼打出這個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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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6-5-1 21:31 |只看該作者

    Re: "囧rz" 被註冊為商標

    說穿了城邦搞的事情就是把一堆出版社綁在一起,目的很單純,紙錢跟印刷費透過大宗購買可以以量制價,完全是商業的手腕,跟文化創意一點屁關係都沒有。港人經營又是看數字重於一切,賣不好的就下架停刊,說這種操作能培養些什麼文化創意?

    [ 本文章最後由 randysync 於 2006-5-1 21: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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