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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列印本頁]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3-12-6 11:56
標題: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1719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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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晶片設計大廠威盛電子驚傳商業間諜案,友訊控告威盛負責人王雪紅、總經理陳文琦夫婦,涉嫌指示工程師張至皓潛伏到友訊科技任職,竊取友訊研發的「晶片模擬測試程式」後回威盛任職,並將程式公布在公司網站供員工使用。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全案,將陳文琦、王雪紅夫婦及張至皓依違反著作權法、妨害秘密及背信等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陳文琦、王雪紅各四年徒刑,張至皓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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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看到 VIA 踢到鐵板會有種莫名的快感。比較意外的是友訊不走和解路線而強逼 VIA 走上訴訟,不知這次 VIA 的主救不救的了這夫婦?

[ Last edited by 小酒蟲 on 2003-12-5 at 20:59 ]
作者: linda045    時間: 2003-12-6 20:43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呵, 怎麼友訊沒有任用人員的旋轉門條款. 或是簽約時的身家調查.
起碼可以防一點吧
不過, 我也蠻不喜歡王雪紅夫婦的

只想說一句: 友訊, 幹得好~
作者: AlgerChen    時間: 2003-12-6 20:48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不過以他們兩的身價,這官司還有的打.

[ Last edited by AlgerChen on 2003-12-6 at 20:49 ]
作者: harrykuo    時間: 2003-12-6 21:28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陳氏夫婦不是篤信宗教嗎?
做這種事情難道不違背他們的主???
作者: onion7    時間: 2003-12-6 21:35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萬惡錢為首
VIA 的光景也大不如從前
作者: Fcat    時間: 2003-12-6 23:58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宗教的要求是一回事
但最重要的是人心是人在做阿
只要有一點偏差就偏掉啦~~
只要有一天他們的信仰改信$$的時候,他就變成"錢"的教
不過~~事實真象是什麼???
真是他們教唆的嗎???
還真只有"主(or god?)"知道~
作者: randysync    時間: 2003-12-7 01:13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3-12-6 11:56 AM: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1719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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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晶片設計大廠威盛電子驚傳商業間諜案,友訊控告威盛負責人王雪紅、總經理陳文琦夫婦,涉嫌指示工程師張至皓潛伏到友訊科技任職,竊取友訊研發的「晶片模擬測試程式」後回威盛任職,並將程式公布在公司網站供員工使用。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全案,將陳文琦、王雪紅夫婦及張至皓依違反著作權法、妨害秘密及背信等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陳文琦、王雪紅各四年徒刑,張至皓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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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看到 VIA 踢到鐵板會有種莫名的快感。比較意外的是友訊不走和解路線而強逼 VIA 走上訴訟,不知這次 VIA 的主救不救的了這夫婦?

[ Last edited by 小酒蟲 on 2003-12-5 at 20:59 ]


咳...VIA兩負責人所信的主很不巧也是我信的那位主,不敢為主辯明,但大概解釋一下這位「主」做事的原則。

基督徒信什麼?信自己無法再靠自己過這個人生,而得靠一位替我們終結一切罪、死、敗壞的救主,誰?耶穌基督。

主救什麼?不是救公司、救錢財、救跑掉的老婆(要救這些?拜鬼、拜偶像會有效多|),因為那些是世人愛的,神會放在眼中?),而是救我們天生會墮落的靈與魂,讓人脫離罪與死的轄制,並有來自「主」(不是來自於環境的順利喔)的平安,與喜樂,無論你家股價是700塊,還是明天要蹲監獄的「爛人」,只要對著神有一個清楚的認罪,就會得到釋放。釋放什麼?請看以下的經文:

<b>羅馬書14:4『你是誰,竟審判別人的家僕?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b>對一個基督徒來說,這節經文非常激勵。不是鼓勵耍狠拿神當擋箭牌不鳥法律的審判,而是鼓勵基督徒做一個會認罪的人。在神眼中,偷機密的罪跟偷看小抄的罪都是一樣的:都是罪都是世人所無法不犯的「罪」。因世人「本從罪生」。

律法的審判是有限的,神的審判是終極的;人所看的是人的罪,神所看的是人的認罪;人所給的是財富、知識,神給的是真正的平安;人所要的是科學的看見,神所要的是「人未見即信的有福了」。

要叫一個人知罪,不難,靠法律就好了。但要叫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也就是稱基督為「主」的人):從裡到外都是罪、都是死、都是敗壞的,就不是人能做的,而是福音的大能了。

所以 VIA 的主救不救的了這夫婦?早已救了,而且救得很徹底很完美。

[ Last edited by randysync on 2003-12-7 at 01:15 ]
作者: AlgerChen    時間: 2003-12-7 02:01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說真的有時候我一直認為基督教的神就像是一個導演,世人的所作所為都在劇本安排裡.按照科學的邏輯那位墮落為撒旦的天使長,就是神第一個失敗品.在他還沒墮落之前世上肯定沒有罪這個東西,那為什麼完美的神創造出來的東西會讓他不喜悅?
有人會說那是神特殊的安排世人無法了解,是嗎?如果誰有完美的解釋我真的蠻想聽聽的.
作者: Louisc    時間: 2003-12-7 02:04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事實上,對於這兩家公司,我個人是沒有啥特殊偏袒的想法。
不過單純以新聞上得來的資料,我倒是認為這是一個很神奇的案件
1.我實在不相信VIA會笨到用三個月的臨時間諜方式去偷D-link的一個
testing程式,然後神奇的放在"公司內部網站上",供同仁使用。再被
D-link的人上網發現??這真的是很扯的事情。
2.D-link並未涉足晶片設計業務,VIA倒是一家很純的IC設計公司,這兩家
基本上牽扯出商業競爭機密,這說實話,真的很難兜上線。

最後,我並不是說我相信VIA之類的,不過我真的覺得這次的事件有點
神奇的意味在,講坦白的,我相信VIA去偷RTK的光碟機任體,事實上,
偷任體跟偷設計基本上已經是台灣高科技公司半公開的秘密了,第二偷
第一的,台灣第一的偷美國的,我曾經聽過幾位在IC設計公司的朋友埋怨
尤其剛畢業的,他們很難接受一些老前輩談論磨國外晶片,放到顯微鏡下
計算長寬比,或直接送到大陸去做顯微照相,事實上,世界很現實,連
世界知名的IC設計軟體公司(如果有人知道這件事,應該知道創始人一個
台灣人,公司目前被收購了),後來被證明軟體也是偷來的><||,不過
具名公開控告公司領導者,而非公司本身,我想D-Link也算開了一個很大
的先例了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linda045 at 2003-12-6 08:43 PM:
呵, 怎麼友訊沒有任用人員的旋轉門條款. 或是簽約時的身家調查.
起碼可以防一點吧
不過, 我也蠻不喜歡王雪紅夫婦的

只想說一句: 友訊, 幹得好~

[ Last edited by Louisc on 2003-12-7 at 02:09 ]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3-12-7 02:55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Originally posted by Louisc at 2003-12-6 11:04:
單純以新聞上得來的資料,我倒是認為這是一個很神奇的案件
1.我實在不相信VIA會笨到用三個月的臨時間諜方式去偷D-link的一個
testing程式,然後神奇的放在"公司內部網站上",供同仁使用。

具名公開控告公司領導者,而非公司本身

這兩點是我認為整個案子最有意思的地方。8D8D8D
作者: sohopro    時間: 2003-12-7 09:31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威盛裡有一句話: "神愛四人"
作者: KKao    時間: 2003-12-7 15:55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Originally posted by Louisc at 2003-12-7 02:04 AM:
2.D-link並未涉足晶片設計業務,VIA倒是一家很純的IC設計公司,這兩家
基本上牽扯出商業競爭機密,這說實話,真的很難兜上線。

恕刪


如果我沒記錯,以前 100 BaseT 剛開始發表的時候,D-Link 似乎有自己的 IC。
只是後來不敵 Realtek 的低價政策,最後掛了。

據我所知,VIA 對於別人的智慧財產的強取豪奪並不是第一次。我親友在
矽谷 trident 上班,之前跟 VIA 合作晶片組的 project ,VIA 也是用各種手段
不當取得 trient 顯示卡設計,並且挖走相關的設計人員。之後又用種種藉
口要取消合作(沒有量產之類...),最後兩家公司鬧上法庭,VIA被判賠一億
多台幣。

在我來看,VIA 利用合作 project 作為藉口,取得跟 trident 開發人員接觸的
機會,然後再進行挖角這件事,就足以說明這家公司以及公司營運者的操
守如何,今天他們罪證確鑿被判刑,公司還發表聲明說董事長王雪紅與總
經理陳文琦負連帶責任,睜著眼睛說瞎話,真是無恥至極。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3-12-7 17:02
標題: Re: [轉貼] 威盛涉商業間諜 王雪紅夫婦求刑4年
Originally posted by KKao at 2003-12-7 00:55:
今天他們罪證確鑿被判刑,公司還發表聲明說董事長王雪紅與總
經理陳文琦負連帶責任,睜著眼睛說瞎話,真是無恥至極。

還沒判刑確定啦,只是偵結起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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