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ciao at 2004-10-1 06:03 PM:
上禮拜去台北車站前NOVA買完電腦以後
由於機車搬不回去 就只好先把車停在那邊 坐捷運回家
車大約在那邊停了兩三天左右 後來這幾天陸續接到罰單 而且還是兩張 :~
說我是停在殘障車位@@
問題來了
當初我停在殘障車位的旁邊 後來被人家搬到殘障車位上@@
而且檢舉的兩張照片 很明顯的我的車子位置都不同
不隻到這種情形能不能去申訴 或是拿機車駕照給他扣@@
Originally posted by ik701005 at 2004-10-2 12:09 AM:
說來說去 總之還是建議您去申訴
就算申訴不成功就當作罰單分期繳納 或是像信用卡延後繳款一樣
可以至少拖過一個月再交錢|)
<台北市不知道效率會不會比台北縣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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