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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兵役複檢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chihyi    時間: 2004-11-26 12:38
標題: 兵役複檢問題..
這幾天痛風又爆了...=.=

想說一勞永逸..直接去台中榮總作兵役複檢..

看能不能趁現在就改判體位..

結果打電話到西屯區公所問..他們說因為我戶籍不在這裡..

所以一定要自費..而且聽說自費都很貴..(抖~)

打電話到榮總去問..也說不清楚要多少..只說要看醫生安排才知道多少錢..


不知道有沒有作過類似的複檢啊..自費大概要多少錢呢..?

----
發作的時候不知道會不會比較抽得到結晶呢..=.=
作者: taisani    時間: 2004-11-26 12:48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_=  建議你打回戶籍地區公所問!
可是怕你的並有時效性,所以斟酌一下吧!!!

自費:到指定醫院自己花錢拿診斷書,由區公所兵役科送回判讀
公費:由區公所兵役處幫你申請醫院復檢,大概需要1-2個月
作者: chihyi    時間: 2004-11-26 13:14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taisani at 2004-11-26 12:48 PM:
=_=  建議你打回戶籍地區公所問!
可是怕你的並有時效性,所以斟酌一下吧!!!

自費:到指定醫院自己花錢拿診斷書,由區公所兵役科送回判讀
公費:由區公所兵役處幫你申請醫院復檢,大概需要1-2個月


嗯...我是確定沒辦法在戶籍地所以只好自費啦...

我是台北人..但是都在台中念書...so...
作者: raycherng    時間: 2004-11-26 13:34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4000基本費
作者: ShotLiang    時間: 2004-11-26 13:41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有用的話, 再貴都值得啦
記得帶很多大頭照,
每張檢查單都要貼相片蓋手印,
自費比較快啦,
公費不一定在你現在地檢查
作者: hali2k    時間: 2004-11-26 14:21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真的有幫助的話  花這點錢 都很值得 小錢一條換來一年多的賺錢好時光ㄟ  C/P值實在高阿....祝福你
作者: lovenb    時間: 2004-11-26 15:02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公費比較慢,自費比較快?
其實每個地區不一定的!!
若不是很趕時間,用公費也沒差
放寒假回台北再去複檢就好了
作者: Rda    時間: 2004-11-26 16:40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自費相當貴.
又或者可以等入伍後, 進去會再有一次檢查...
作者: bigsnoopy    時間: 2004-11-26 17:10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chihyi at 2004-11-26 12:38 PM:
這幾天痛風又爆了...=.=

想說一勞永逸..直接去台中榮總作兵役複檢..

看能不能趁現在就改判體位..

結果打電話到西屯區公所問..他們說因為我戶籍不在這裡..

所以一定要自費..而且聽說自費都很貴..(抖~)

打電話到榮總去問..也說不清楚要多少..只說要看醫生安排才知道多少錢..


不知道有沒有作過類似的複檢啊..自費大概要多少錢呢..?

----
發作的時候不知道會不會比較抽得到結晶呢..=.=



當兵是好國民應盡的義務......
不要再逃避兵役了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4-11-26 17:14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不要在考論這個問題好嗎?
當兵不是逃不逃避的問題

有人是逃是不對
哪如果身體真的有問題難道又是該死

良心問題不用多討論
良心是在自己的心裡  
作者: kouyoumin    時間: 2004-11-26 17:26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1-26 05:10 PM:
當兵是好國民應盡的義務......
不要再逃避兵役了

如果判免役, 那也是人家的權利
用不著眼紅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4-11-26 17:29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1-26 01:10:
當兵是好國民應盡的義務......
不要再逃避兵役了

身體不佳和四個月出一次國的情形不能劃等號。
作者: lovenb    時間: 2004-11-26 18:27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樓主只是問複檢的問題而已,大家不用看太嚴重
當兵確實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但相對的,也有提出兵役複檢的權利
役男提出兵役複檢,是有法律條文規範的
所以大家請放輕鬆

=======================
但若是蓄意悔傷自己身體
那就會被判妨害兵役,會坐牢喔
不可不慎!!

[ Last edited by lovenb on 2004-11-26 at 18:28 ]
作者: taisani    時間: 2004-11-26 21:49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1-26 05:10 PM:
當兵是好國民應盡的義務......
不要再逃避兵役了


我在中坑當大家說的"爽兵"時,
恰巧在第三天天氣開始轉陰濕,
身旁的換有痛風幾個弟兄開始出現病狀,腳痛到連在下舖下床都有問題,
就連沒發病的弟兄,連吃飯的時候都要把"豆類產品"挑出來才能吃飯。

我想他們寧可拿1年10個月來交換吧!
作者: taisani    時間: 2004-11-26 21:54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chihyi at 2004-11-26 01:14 PM:
嗯...我是確定沒辦法在戶籍地所以只好自費啦...

我是台北人..但是都在台中念書...so...


您可以看體檢表,到任何醫院請他開診斷書(當然是符合條件)
接著請家人在台中區公所辦理公費復檢,
公費的復檢通知書可以請公假,要是檢查當天恰巧是考試,
也能請區公所再幫你安排其它時間!

不過我是不知道痛風跟氣喘像不像,氣喘病比較有時效性
作者: chihyi    時間: 2004-11-26 22:08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謝謝以上各位提供的意見..

感謝~

Originally posted by taisani at 2004-11-26 09:54 PM:
您可以看體檢表,到任何醫院請他開診斷書(當然是符合條件)
接著請家人在台中區公所辦理公費復檢,
公費的復檢通知書可以請公假,要是檢查當天恰巧是考試,
也能請區公所再幫你安排其它時間!

我打電話到台中這邊的區公所,他們給我回答是..

"我戶籍不在這邊只能申請自費.."

不過我是不知道痛風跟氣喘像不像,氣喘病比較有時效性


唉...這問題我也是很困擾啊...

就是害怕有時效性..所以才想要在最近發作的時候去驗..
作者: raycherng    時間: 2004-11-26 22:16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自費複檢比較好
自己去大醫院複檢
不要去軍醫院

不要想等到軍中再複檢
你會後悔的

花點小錢絕對直德
作者: taisani    時間: 2004-11-26 22:20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chihyi at 2004-11-26 10:08 PM:
我打電話到台中這邊的區公所,他們給我回答是..

"我戶籍不在這邊只能申請自費.."

請原諒我,沒注意看文章  

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
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
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我是小白

更正一下,在台中檢察,請家人在台北幫你辦公費復檢。
(我當初是再台北檢查,台南辦公費復檢)
作者: leollc    時間: 2004-11-26 22:27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呃~~~對不起亂入一下,我已經退伍很久了,但是當初我是醫勤預官,印象裡最後的審查好像一定都是要求去三總做複檢,是這幾年規定有修改過嗎?
作者: raycherng    時間: 2004-11-26 22:29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改了
可以自費複檢
作者: ShotLiang    時間: 2004-11-26 22:32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chihyi at 2004-11-26 10:08 PM:
謝謝以上各位提供的意見..
感謝~
我打電話到台中這邊的區公所,他們給我回答是..
"我戶籍不在這邊只能申請自費.."
唉...這問題我也是很困擾啊...
就是害怕有時效性..所以才想要在最近發作的時候去驗..


痛風的確有時效性,
最好在發作前兩天去作檢查,
現在兵役檢查痛風的診斷,
幾乎都要抽取關節液作顯微鏡下檢查,
除非已有痛風石產生, 才可直接判定,
否則都不算痛風性關節炎,
頂多血液中尿酸高是高尿酸血症,
而高尿酸血症≠痛風
作者: lovenb    時間: 2004-11-26 23:07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高尿酸,幾乎一大堆人都有
高尿酸的確不等於痛風
要靠痛風改判體位,關節液要有痛風結晶才行喔
作者: LaMar    時間: 2004-11-26 23:23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要注意唷....目前有在辦自費體檢的醫院只有台大,榮總,三總
驗過之後由三總方面審核,過了就會通知你所屬的地區公所
其他院所充其量只能開兵役診斷書
痛風的話現在的規定如下:
常備役體位乙等:    高尿酸血症
替代役體位乙等:    痛風關節炎經確定診斷(係指關節液檢查含有尿酸晶體者)
免役體位:              慢性痛風合併慢性關節炎、關節破壞、痛風石、或合併腎病變者

如果沒有做關節鏡看到結晶的話...應該不太可能過唷
而且假如是判為替代役乙等,你又是70年次以後都是要服替代役的,70年次以前可以服12天就掰了

[ Last edited by LaMar on 2004-11-26 at 23:28 ]
作者: lovenb    時間: 2004-11-26 23:32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若我沒記錯的話
自費複檢的地點有
台北: 台大,三總,榮總
台中: 台中榮總
台南: 成大附設醫院
高雄: 高雄榮總
花蓮: 慈濟醫院

像我可以到台北的和平醫院
去開兵役診斷書
但複檢絕不可能在和平醫院

能夠降判到替代役體位乙等就要偷笑了
因為只要當12天補充兵就好,幾乎等於免役

補充一下:
自費複檢,你可以以上七間醫院任選一間醫院
像我朋友,住台北,還是跑到台中榮總或花蓮慈濟^^
anyway,自費的話,七間醫院,選那一間醫院去複檢,是你的自由

[ Last edited by lovenb on 2004-11-26 at 23:39 ]
作者: lovenb    時間: 2004-11-26 23:36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LaMar at 2004-11-26 11:23 PM:
要注意唷....目前有在辦自費體檢的醫院只有台大,榮總,三總
驗過之後由三總方面審核,過了就會通知你所屬的地區公所
其他院所充其量只能開兵役診斷書
痛風的話現在的規定如下:
常備役體位乙等:    高尿酸血症
替代役體位乙等:    痛風關節炎經確定診斷(係指關節液檢查含有尿酸晶體者)
免役體位:              慢性痛風合併慢性關節炎、關節破壞、痛風石、或合併腎病變者

如果沒有做關節鏡看到結晶的話...應該不太可能過唷
而且假如是判為替代役乙等,你又是70年次以後都是要服替代役的,70年次以前可以服12天就掰了

[ Last edited by LaMar on 2004-11-26 at 23:28 ]


替代役乙等,一律服12天補充兵,不論年次

替代役甲等的話
70年次以後(含70年)服替代役,役期同常備役
69年次以前(含69年)服12天補充兵

因為痛風這一項,沒替代役甲等
常備乙等再下來就是替代役乙等了
所以,只要能降判到替代役乙等,一律就是12天補充兵
作者: chihyi    時間: 2004-12-1 13:45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再次感謝大家的回應...

星期一去請了自費單跑去榮總排時間..

今天去驗了...

其實還好..掛號 313$  診斷+檢驗 1251$ ...

沒有想像中的貴..cc

抽關節液也沒有很痛..可能是痛風痛習慣了..orz

抽的針頭有點大支(蠻長的)..不過不去看他就沒感覺了...

不過醫生說像我這種是很有時效性的...

所以我今天才抽..機會就比發作最嚴重的那幾天還要小了..

   "那時候你爬也要爬過來啊.."  <--醫生說的..XDD


現在就等12/8看結果吧....
作者: bigsnoopy    時間: 2004-12-1 14:36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快去當兵吧......當個好國民.....
作者: geng    時間: 2004-12-1 14:44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2-1 14:36:
快去當兵吧......當個好國民.....


當兵,是我的權利!

申請複檢,免服兵役,在社會上貢獻我的心力,也是我的權利!

誰有權利叫一個身體真的不適合當兵的人去當兵?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4-12-1 15:05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1-30 22:36:
快去當兵吧......當個好國民.....

你鬧夠了沒?
作者: Anthony Kan    時間: 2004-12-1 15:07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2-1 02:36 PM:
快去當兵吧......當個好國民.....

當兵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當一個人的權利與義務牴觸的時候,請尊重個人的權利
如果連一個人基本的權利都不能尊重,那何必設定體位判定這種東西?
那乾脆每個人都去當兵好了
作者: hali2k    時間: 2004-12-1 15:23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2-1 02:36 PM:
快去當兵吧......當個好國民.....


我打從10歲起,就在大醫院累積病歷,經過三年多樣反覆的複檢,還是乙等體位,陸軍入伍,入伍當時,醫院交給我一份多達12大項的病歷,要我帶至軍中再行複檢,在新訓中心又開始複檢,最後當了21天的醫院複檢兵,驗退(驗退原因倒是跟這幾年所做的檢驗、數據都沒關係),回來三個月後收到通知,改判定丙等體位。我省下了一年多的時間,賺錢敗家...呃....是養家(家有65的高堂老母),我不覺得我是不是好國民這跟我沒關係,我只管肚子有沒有填飽,工作有沒有著落,生意能不能作,當兵能閃就閃,反正要是戰爭了,要是有本事就遠走高飛,要是沒本事只好乖乖認命,反正真有那一天,能不能分到武器去對抗,還是大家只是等著被接收也都還在未定之天。......

我在新訓中心也幫了幾個同梯驗退,原因方法無他,熟記體位判定表與法規就夠了,這是權利,只是你自己要怎樣去行使,就像法律一樣,不去瞭解基本,你就等著吃虧,....

我相當鼓勵這位開版者,有病有症狀都盡量去看體檢,而且要去看看體位判定表,是否符合或差了哪些條件,(數值有差的話就多努力一點去讓他超過上限不然有點病痛進去實在很痛苦)....

我不認為當不當兵,跟是不是當個好國民有關係,再說當個好國民有啥獎勵嗎?有任何好處嗎?有任何實質利益嗎? 我看是沒有....

我看當個有錢人比較實際!  

[ Last edited by hali2k on 2004-12-1 at 15:28 ]
作者: moxamax    時間: 2004-12-1 15:26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2-1 02:36 PM:
快去當兵吧......當個好國民.....


頂著殘缺的身體,用蹲不下去的膝蓋來保衛國家,就是好國民對吧?
作者: 瘋狂啞鈴    時間: 2004-12-1 21:25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很多人都會有這種【 先入為主】 的觀念
認為去複檢就是逃兵~就跟一些三總的醫官大人一樣
去年去三總檢查時,我還沒說話,他一開口就問我:「你還沒當兵吧」
接著就捉我的手甩一甩,接著說~~~肌腱炎啦~~過幾天就好了
結果前一陣子去中山醫院複檢,得到一個晴天霹靂的消息【 習慣性脫臼 】
要就開刀,不然就得下半輩子頂著一隻隨時會掉的手
我這陣子也要來去複檢了,不然到時真的去當兵
丟手榴彈時,不知飛出去的是手榴彈還是我自已的手

Originally posted by bigsnoopy at 2004-12-1 02:36 PM:
快去當兵吧......當個好國民.....

作者: chihyi    時間: 2004-12-1 22:10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moxamax at 2004-12-1 03:26 PM:


頂著殘缺的身體,用蹲不下去的膝蓋來保衛國家,就是好國民對吧?


別理他吧....

這種人見過很多...不管他就好囉...
作者: takehiro    時間: 2004-12-3 10:20
標題: Re: 兵役複檢問題..
Originally posted by Anthony Kan at 2004-12-1 03:07 PM:

當兵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當一個人的權利與義務牴觸的時候,請尊重個人的權利
如果連一個人基本的權利都不能尊重,那何必設定體位判定這種東西?
那乾脆每個人都去當兵好了



這麼說好了!

以前國中念公民,不是曾說到:納稅、服兵役、接受國民教育,這三項是國民義務嗎???

好,我們現在個人所繳納的稅及公司繳納的稅都是向國家繳的,只要繳稅就是好國民/誠實的企業。不過,有念過會計的人,一定聽過「節稅」這個概念吧。可以在「合法的規範」下進行法律規範上所允許的節省稅金…例如:營業費用列舉,是當期收入的減項…注意:這指的在合法手段下哦。還沒有人敢說:合理節稅是逃稅的!事實上就連稅捐處那些斤斤計較/分毫必爭的稅捐人員他們也只能按照「稅法」以進行徵稅,像企業的合法節稅,他們是無法從這個概念挑出毛病來。

服兵役,這個也是國民義務!但是,我們國家役政署本來就在其網站上公佈役男體位重判的相關細節與規定,這套本來就是遊戲規則!未當兵的人,本來就有權利可以跟據這些規定去爭取!跟企業合法的節稅是相同道理的:我們都是按照相關法規(遊戲規則)來進行的。你總不能說:只盡義務郤不能爭取分毫權利吧…過去已當兵的人,若問你知不知道內部政役政署有公佈役男體位重判的相關規定,如你不知道只能說兵役課的人沒盡到詳細說明之責,而你也沒有盡到仔細去找尋這相關法令條文之責。體位重判,這已不是新聞了,就看你是否有具備重判的條件!有這些條件的人,再根據這些遊戲規則進行!這是合法的。有服兵役才是好國民,沒錯,是好國民,但若身體有不適合當兵的人也去當了,除了有「好國民」,那也是「無知」的國民!當然若都知道條文且身體不允許,仍執意要當的話,沒人敢阻攔你,無知的國民自然不能落在那個人頭上,只能說你把權利拋棄了。

法律條文(役男體位重判相關規定與細節),是保護人民權益沒錯,但是這指的是你了解這些遊戲規則吧。若你都不知道,自然很難保障自身權益!那別人(軍中/公所)自然更不可能放在眼裡!!說句難聽的話:你自己都不顧了,別人還會顧嗎? ? 權益得靠自己爭取來啊~~~


今天說這個不是鼓勵別人都不用當兵,而是替那些身心不適合當兵的人說話,並非每個人很願意自己的身體如此不濟吧。如此不濟了,到部隊萬一操出毛病/惡耗來,那這個責任誰來擔? 別忘記了以前軍中流行一句話:「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以前國防部蔣中苓老頭不是說嗎? 「天底下哪邊不死人的? 」最後落到是因公而死或是因公而傷,賠個三、五十萬了事?? 到頭來家屬最痛心!!別忘了,在軍中發生什麼重大事情,那些軍人是最容易推諉規避責任的。

[ Last edited by takehiro on 2004-12-3 at 10:45 ]
作者: p217    時間: 2004-12-4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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