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bertz_bat at 2004-12-22 12:34 PM:
孔子年七十而從心所欲 ---不踰矩
只要心不踰矩
就會覺得自由
Originally posted by cmcyijui at 2004-12-22 11:54 AM:
参看
台灣公民自由 升為最高級
我個人認為
太過自由反而多了許多的犯法的事情,也就是只有自己自有就可以,別人的自由不關我事,造成一些亂象
所以我覺得
自由與自律應該劃上等號
阿輝
既然台灣是最自由
就別再乎一些言論,
我比較好奇,網路討論區是私人場合,還是公眾場合(有請法律朋友解釋之)
但是不管是私人場合,還是公眾場合,只要尊重他人,別人也會尊重你
[ Last edited by cmcyijui on 2004-12-22 at 12:53 ]
Originally posted by Sideny at 2004-12-22 00:42:
網路討論區是公眾場合 , 但也是私人空間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4-12-22 17:20:
網路討論區是純粹的私人空間。主人把他家客廳開放請朋友來坐,不表示那就自動變成公共場所。
Originally posted by mfhsieh at 2004-12-22 17:25:
開放讓非特定人士出入的地方,就是公開場所。即便那是私人的財產。
像百貨公司,絕對不是私人空間,雖然那也是私人的財產。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4-12-22 17:28:
這個舉例不恰當
百貨公司是為了從事商業活動
但 PIL 討論區不是
Originally posted by mfhsieh at 2004-12-22 05:37 PM:
重點是開放非特定人士出入。
若要換個例子也可以:市政府不是為了商業活動,但也是公開場所;公園不是為了商業活動,但也是公開場所。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4-12-22 17:43:
再者...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將『理』換為『禮』也同樣適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4-12-22 17:56:
以『註冊後才能發言』這一點來看
PIL 並不能全然算是公開場合
Originally posted by 拍郎 at 2004-12-22 05:41 PM:
市政府裡,規定不能抽煙
進去抽煙的人會被請出去
PIL 不准談政治
談政治的人會不受歡迎
去市政府罵馬市長
會被警衛趕出去
在 PIL 說阿輝是好人
會被公幹
![]()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4-12-22 18:41:
PIL 開放其私人空間供不特定人士使用,並不代表 PIL 擁有者放棄私有權利。
有什麼好爭的?出錢養機器頻寬的人都沒出聲了,你們這些白食的還討論的這麼爽?
Originally posted by DV at 2004-12-22 20:44:
真是令人不勝唏噓。
Originally posted by mfhsieh at 2004-12-22 22:40:
why ?
Originally posted by xdavid at 2004-12-23 12:25 AM:
法律之可貴, 在於把很簡單的一句話變成沒人懂的法律條文.
DV的意思用粗俗點的白話來翻譯, 是否即各方人馬繼續對幹, 最後有人受不了逃走, 而另一方所言即成為"共識"?
Originally posted by bertz_bat at 2004-12-22 12:34 PM:
孔子年七十而從心所欲 ---不踰矩
只要心不踰矩
就會覺得自由
Originally posted by DV at 2004-12-23 08:46 AM:
的確,共識並不等於答案。或者應該說,共識並不等於「正確的」答案。此點無論在科學或非科學領域皆然。例如:眾人具有「主機板面積縮小,CPU運算速度即可有效加快」的共識,CPU真的就能快的飛天遁地嗎?又例如:某一民族(族群)醞釀消滅其他民族(族群)的共識,並著手實行,就像德國人屠殺猶太人或南斯拉夫內戰等等,當然也不是正確的行為。
「令人不勝唏噓」是句玩笑話,我想大家都清楚,不用多做解釋。就像cpochun說的一樣,小小遺憾是答案就在一蹴可及的地方了,具有建設性的討論卻就此打住。如果我們把法律規定作為正確解答,之前的討論方向其實已經趨近於正確的共識,這也證明了法律並非憑空而生,法律是生長在每個人的心中,或者該說,法律是基於公民的理性而生。如此更可以導引出這樣的看法:「法律不是單方面的管束、評價人民,只要具有理性的公民也都有評價法律的能力與權利」(請注意,我主張的是理性的公民,不是開口閉口LP、搞破壞的大白小白)。所以一個真正民主的政府該做的事情,就是創造與維護一個良好的公民討論環境,使大家能就公共議題進行理性的討論,凝聚正確合理的共識,促使整個社 ...
Originally posted by player at 2004-12-23 10:06 AM:
連孔子都要七十才能做到... 那凡夫俗子哩?
Originally posted by LOLA at 2004-12-23 11:10:
不認同這樣的看法,不過PIL不應該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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