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isLIFE 討論區

標題: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列印本頁]

作者: cardin    時間: 2005-6-17 14:12
標題: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今天在一個blog看的到,覺的頗為有趣|)


-- edited by Krisher
** 該連結引發 blog 主人對於 PIL 連去的流量不滿, 暫先移除 **
作者: stone180    時間: 2005-6-17 14:52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呼~好辣
更好笑的是,有人抗議PIL的人大量衝進去看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5-6-17 17:04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不會冰小心的公司吧,還是老板是PIL會員,敗家太嚴重,被老板娘下令封鎖PIL?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5-6-17 18:17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現在知道 PIL 的號召力了吧?8D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5-6-17 19:09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很多好吃的小吃店大概也會有類似的抱怨吧。
作者: mfhsieh    時間: 2005-6-18 00:47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某位 PIL 上爆紅的名人。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5-6-18 00:47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用 Google 或站內搜尋你就可以知道了!
她破了很多紀錄。
作者: czh    時間: 2005-6-18 01:55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為了讓全球華人都能看的懂
盡量避免使用方言
像香港人來這邊用方言,也是不受歡迎的

買賣區是參與討論的會員一種福利
只要合理的討論就會累積積分
就有會員應有的福利可以賣東西
不是為了要賣東西才去灌水賺積分
請不要本末倒置
作者: jedij    時間: 2005-6-18 02:21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清官誤國" 聽過這個成語嗎?
Google看看唄~~
作者: tako    時間: 2005-6-18 02:45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take easy.
別因為一句玩笑話傷了和氣~

btw, 確認一下下~
Muser是那BLOG的主人?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5-6-18 06:34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Originally posted by Muser at 2005-6-18 04:00:
當然!那當然是我的BLOG~哈!
所謂清官誤國,真是如此嗎?
雖然這是一個歡樂版,談這種事情太嚴肅了,但是我們得先搞清楚一件事情
積分這種東西啊,打從還在撥接的時代我們就在討論該不該有,
它是一個鼓勵討論與發言的機制,但是卻會有人(指名道姓:CZH)把他當成權力的象徵,
就像有人會濫用當警察、當糾察、當刑警、當檢察官的權力一樣,以為自己做的就是對的,
但是一旦標準放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這些人替別人定的高標準自己卻完全無法遵守啊!
這種事情在討論區非常非常多,更糟的是這些人絕對不會承認自己的缺失,要就是「不看」當瞎子,要不然就是一堆「朋友」幫忙暗地裡幫忙偷偷處理,
我只是勸勸這些小朋友啊(尤其是那個拿DSLR扣我一分的,你看的東西、雜誌很有可能是我寫的?)
在這的新人不是你所想的「新人」,對我來說,你們根本是不折不扣的「網路新人」!懂吧?
感謝第一位給我積分的人,他是個好人,還幫我補回去,但是積分不用幫我加啦!我並不是很在乎這個分數,因為...說不定我還有另外一個帳號在這活動呢~要不要找找?
(騙你們的啦!我只有這個帳號!
我只能說,一旦討論區中有是非不分的傢伙出現的時候,整個討論區風氣是會轉成 ...


的確, 沒有什麼特殊目的的話, 積分是正是負都無所謂.
在本站, 幾乎每個人都有資格對他人的文章加減分, 那都是個人對該文的喜好與否.
說是濫用權力, 未免言重了些. 更不必把站長拉下水, 說啥教育的好, 這已經涉及人身攻擊.



>你看的東西、雜誌很有可能是我寫的?
這樣的事, 有必要拿出來說嘴嗎? PIL網友眾多,
也許你在用的NB/PC 就是某人負責.
也許你吃的飯, 是某人所種.
這到底要比什麼呢?

>對我來說,你們根本是不折不扣的「網路新人」!懂吧?
Not again... 那我是否也要說這是某種程度的倚老賣老呢?
還是你真的確定這裡沒有撥接時代某BBS站長等骨灰級人物呢?
依然不懂你提這個要做什麼.

網路原本就是虛擬的社群, 誰知道躲在螢幕後面的是槍擊要犯,
抑或是百大企業老闆, 這都不重要.

就這樣, 這是歡樂板, 我不該提太嚴肅的話題了~
作者: czh    時間: 2005-6-18 08:44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Originally posted by Muser at 2005-6-18 02:11 AM:
喔,我並沒有灌水賺積分啊,版規中沒有看到明確規定只能用「正音國語繁體字」,偷偷告訴你,依你的標準你要自請扣分喔,只是我沒辦法扣你分,不然你會被扣很多:
1.你的簽名檔中「靠么」是台語兼髒話,依你所說應該不太受歡迎,嚴重損害PALMISLIFE討論區言語風俗,應連扣二
2.你的言詞斷句沒有標點符號,不是標準中文書寫,就算有標點符號,也是半形,不標準,可扣一分
3.你的簽名圖片稍大,可以原諒,但其中有日文,我是華人,看不懂,扣一分就好。
4.我沒有另外開新題,也沒有低於一定字數,並是在歡樂版講笑話給大家聽,並沒有灌水,前後發言時間都在超出系統規定許多,你依絕對性的個人主觀來扣分數,讓我對屬於這邊的你印象非常糟,你該扣五分。

這樣要扣你分數還扣蠻多,不過原諒你,因為這邊是歡樂版~我不會跟小孩子計較的~
喔,頭像中也有日文,華人看不懂,不過圖蠻可愛的,算了~我在別的地方管討論區這麼多年,第一次到這種人呢,站長教育的好啊!

簡單的說
這就是你認為的專制沒錯
因為我們有以往的貢獻與專制,才有現在這樣的規模可以衝爆你blog的流量,而你沒有
在我眼中你在灌水,所以我扣你的分
有辦法你也來灌溉到有辦法扣我分,然後實行你所謂的專制,我這樣期待很久了
就是這樣,不需要咬文嚼字
作者: 筠心    時間: 2005-6-18 10:15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不要太嚴肅啦...
我個人也是當年撥接BBS站的骨灰...(不小心透露年紀了)
其實說個有點自豪的...當年有64K專線可申請時,我抱了20幾萬的"線路建置費"到電信局去,
申請書上夾的是一張"身份證"(沒有一堆營利事業登記證那些哩哩叩叩的東西),
被一堆公務員行注目禮的感覺還真不賴啊....(還蠻懷念擁有256個IP的那時候)

另外,我個人目前在某家食品工廠工作...也許大家小孩喝的奶粉是我們家出的喔~~
作者: kentseng    時間: 2005-6-18 10:30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挖咧,這裡是笑話版嗎?
是不是我走錯地方了?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5-6-18 10:44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其他我不談
又不是只能扣分

走得正還怕只被扣分不被加分
95% 的會員都有加分能力喔

另外扣積分不需要一定就是 100% 依照版規
除非扣分者是站務人員 (有規範站務人員不得以站務身份原因扣分,處理方式另外處理)

積分制度的設立是為了達成版規不能 100% 規範的部分
例如注音文這種接近要在版規規範但又尚未規範的部分

違反版規的部分不需要動到積分處理,站務人員可不是沒事做

抱歉這種說法也許你會說那扣分是高積分者的惡勢力?!
扣分也有每天的額度 (很少),扣分者還得自行斟酌扣分的配額使用方式

並且還是老話,不是指有開放扣分而已,超過 95% 的會員是都有加分能力的
質疑他人為何有扣分的正當性,不如努力讓自己有加分的機會吧

抱歉我就是如你所說的無能
不過我認為目前這種已經是比較好的方式了

=======================

另外站務處理部分針對 Muser 的被扣分部分補回 50% (+3)
因考慮當初扣分者可能為考慮到灌水賺積分的可能性而加回,因此版回文並不會增加積分
Muser 的積分來原全為被加分的情況產生,因此有這 50% 的調整考量
作者: lepicier    時間: 2005-6-18 11:50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文中有注音」...「引以為戒」...

這些問題反映一下.請版主在留言的部份修改一下.請他下次不要再犯不就好了..他也不過是個剛註冊的新人而已阿..

耶耶耶~竟然還有積分耶~
差三點就可以去買賣版了~
那...我要講什麼笑話積分比較多?
恩....

因為這樣一句玩笑話被以「積分不是讓你去版子賣東西」的理由扣分.太嚴重了吧..看不出來他是在開玩笑嗎..

或許又有些人要說積分又不能吃.要幾分給你好了.一邊說積分是無意義的東西.一邊又用這個無意義的東西來做一些他認為有意義的事.
沒錯.有很多人貢獻很多.但是那也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不是嗎.何必把等你有我這樣的貢獻時.再怎樣怎樣這類地話掛在嘴邊.因為這些自傲的人而減少發言.分享.討論的人一定比因你貢獻的資源而來這裡的人還多吧..
在扣分的同時想一想加了幾分給別人吧..
作者: tkjoseph    時間: 2005-6-18 12:08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基本上看到Muser的回應感覺很不舒服,
你寫過什麼雜誌跟文章有值得好講的嗎?
我也不管你是多久之前就使用網路,這也沒什麼好了不起的,
總之你是PIL這個討論區的新人沒錯吧?
鼓勵討論跟發言不代表要看些無意義的灌水或討論,
也不要動不動就說人是小朋友,
這裡多的是臥虎藏龍的高手.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5-6-18 12:23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Muser 一開始的話都是玩笑話居多吧。
除了拿注音文當扣分理由之外,其它的理由都是把笑話版的文字看得太過認真了。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5-6-18 12:56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我想,開放式討論網站就是要增加新血新知的方式來讓大家受益。
進入門檻相對低,討論很快能得到迴響及解答,都是PIL眾網友之福。
我在這裡獲得很多,但我想我也在PIL相對提供過一丁點微末東西。
(我不在其它類似網站轉貼我在PIL上面的分享文,也是我對PIL關愛的堅持)

但是,PIL應該不是只有幾個多星族說了就算的地方。
說Muser是倚老賣老,我沒意見,但是他在 2005-6-18 04:00 AM發的那個文,卻讓我很有感觸。

一直不解,以前就有老手一直強調:入人家門,就得守這裡規矩的說法,這是沒錯的。
但換句話說,講了這句話,就等於是把你當作不受歡迎人物的意思。
我沒有針對哪位老手說這句話,我也不會特別花時間去搜尋哪人先前發了什麼文(又不是寫PAPER)。

看到有人被謔稱老白二X,心裡也是難過,想想階級意識一定要這麼重嗎?
適可而止的智慧,我想大家都在學習吧。
該說的,說得好的,一句就夠了。
追殺逃兵,也只是爽一下而已,沒兵?如何戰?

...............................................................................................................
記得我沒有扣到哪一位仁兄分數,即使討論上有不愉快的地方。
建議乾脆所有人都不要有扣分的能力(系統刪文扣分不在此限),但是限制積分提高。有問題的發文,直接轉告版主或站務人員處理即可。因為即使扣分,文章不處理,問題一樣在那裡。
(意思就是,情願增加老手加分的上限,以鼓勵取代糾察隊的方式)
既然扣積分是很多爭議的來源,又浪費討論版面,扣分機制為何不取消?

..................................................................................................................
我在歡笑一籮筐提這個,明顯離題並違反版規,要扣分的請不用吝嗇。
作者: czh    時間: 2005-6-18 13:20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很抱歉這篇表現的確是太過火
站長也已經做了處置
如果還有意見歡迎利用PM表示意見
我個人做的不當處置,也歡迎利用評分機制幫我扣分
對於再次的耍白致上萬分的歉意
作者: achen    時間: 2005-6-19 03:07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Originally posted by Muser at 2005-6-17 01:30 AM:
不是抗議啦!
可能我剛好要進來卻因為系統是內部IP而被檔在外面?
不過衝進來的人數會不會太多啊?=_=
剛剛回頭看流量,一直激增中.......


說這個人玩網路玩很久, 我也不大相信啦, 什麼內部 IP 被檔啊?  什麼公司內部 IP 啊?

Private IP 只會在  LAN 裡面被使用, 就算你從自己電腦 ping 自己得到一個內部 IP, 連到 internet 上的 www, 來源 IP 是你 gateway / firewall / router / proxy 的 public IP, 絕對不會是你看到的那個 192.168.x.x (我用一般 LAN 最常用的 subnet 做假設)
作者: Larry    時間: 2005-6-19 11:15
標題: 離題了~...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Originally posted by Muser at 2005-6-19 04:30:
不過這又透露出另外一個PALMISLIFE系統設定上的盲點:
如果從一個員工上千人的集團公司中想連線來這邊註冊的話...會不會常常有人遇到相同的問題啊?
而這邊發文記錄IP,豈不都只記錄到單一IP位置,卻沒偵測電腦名稱或其他值(例如網卡MAC)(這也是我的原意:這邊沒這樣的功能針對VPN做處理嗎?)

就像鄰家的後花園一樣,願意開啟大門歡迎路人進來休息,
這是主人家的誠意,但決不是義務。
萬一某一天真有一堆人慕名而來,統統擠在門口不得其門而入時候,
或許開始有人抱怨:「幹嘛不花點錢把門弄大一點?」
「為什麼別人踩你們家草皮就可以?我們家小朋友穿直排輪就不允許?」
「進來休息,連一杯水也沒有?這主人是怎麼當的?... 」

和您設立個人BLOG的出發點雷同,
PIL這樣一個屬性的私人社群網站,在創立的初期,
純粹只是為了提供一些少數臭味相投的PDA使用者一個討論與經驗分享的空間,
(在當時來講,真的是少數,而且還是特殊族群)
過去如此,現在亦然,精神上從未有所更動。
既然是私人屬性,我想無需承擔如此重大的包袱與責任吧?



至於上面的問題喔......

等PIL成為純商業化網站,開始收費時,
再來考慮提供類似的服務吧
況且,不管公司裡有數十人或數千人,
上班時間來這裡閒逛,對付薪水的雇主來說不算是件好事吧?


唉... 又離題了.....
不論如何,相逢自是有緣,
PIL竭誠歡迎您的加入,
這裡是個可以交朋友的地方,真的喔~!
(已經有不少會員在這裡交到知心的朋友,
至於有沒有因此締結姻緣的...??? 待查...)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5-6-19 12:00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簡單來說 (懶得解釋)

不限制問題更多
一小時限制一個 IP 只能註冊一次是一個最低限度的保障措施

應該問題不大
目前也只有您有發現這個困擾
作者: krisher    時間: 2005-6-19 14:03
標題: Re: [轉貼] 牙買加很多人死於車禍的原因
說實在的, 我看完那位 blog 的作者回的文,
文中頗有抱怨從這兒連去的人數太多,
擠爆(?)了該站.
對於這件事情真是抱歉, 看來原作者覺得 blog 是個人的發表空間,
不該被挖出來.

新朋友若有站務問題請到站務區發表, 請還給歡樂區一個歡樂的空間 .
本篇先暫行上鎖, 若有問題請 pm 我.
沒問題的話這篇晚一點移到暫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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