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瘋狂啞鈴 at 2005-8-5 07:55 PM:
但簽約的時侯,我已經很清楚的告知我有養狗,房東還因此加了我一個月六百元的房租
而且房子打掃不乾淨這些問題,在交屋回去檢查時也並沒有提及
[ Last edited by 瘋狂啞鈴 on 2005-8-5 at 19:57 ]
Originally posted by superman at 2005-8-5 10:14 PM:
一定不要讓步,養寵物為什麼不行,找蘋果報投訴
Originally posted by superman at 2005-8-5 10:14 PM:
一定不要讓步,養寵物為什麼不行,找蘋果報投訴
Originally posted by francis_lou at 2005-8-5 10:04 PM:
之前也是碰到龜毛房東, 交屋時嫌東嫌西的, 要我所有東西都回復, 連我不要的東西(其實下一個房客可以用)都要我搬走, 其實他根本是看有用的留著, 沒用的才要我搬走. 最後花了我兩個禮拜再整理, 才拿回來我的押金.
下次如果房東是律師的千萬別跟他租房子. =_=
Originally posted by superman at 2005-8-5 07:14:
養寵物為什麼不行
Originally posted by whale_pp at 2005-8-6 05:26 AM:
先前在員林租房子,那邊的惡房東還挺多的,
常常欺負外地來的學生,通常我們反制的手法大約都是,
1.如果是在學校的附近的話,都是在網路上公告房東的惡行。
2.高明一點的就是使用存證信函。
3.如果不行的話,就用黑的,就是向國稅局檢舉該房東短漏報房屋租金收入,
通常職業房東比較怕這個。
參考一下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5-8-6 08:11 AM:
為什麼一定要可以?
不然養寵物造成的房屋折損或環境衛生及噪音問題,誰負責?
Originally posted by 瘋狂啞鈴 at 2005-8-6 01:16 PM:
嗯~~所以我在看房子的時侯
問的第一件事情一定是能不能養寵物
很多事情都是雙方要達成共識後能接下去談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酒蟲 at 2005-8-6 08:11 AM:
為什麼一定要可以?
不然養寵物造成的房屋折損或環境衛生及噪音問題,誰負責?
Originally posted by francis_lou at 2005-8-6 03:26 PM:
我覺得事前就講好可以養寵物, 還加了房租, 但事後卻還在這件事上硬跟你要錢, 實在是非常不合理, 所以你一定要爭取到底呀...
加油加油~
Originally posted by francis_lou at 2005-8-6 00:28:
會折損也太誇張了吧? (把房子咬爛嗎? )
Originally posted by francis_lou at 2005-8-5 11:28 PM:
會折損也太誇張了吧? (把房子咬爛嗎? )
Originally posted by geng at 2005-8-7 01:53 AM:
一個小建議,為了保留日後對簿公堂的依據,最好可以有東西可以證明當初您有跟房東先說好養寵物。證明的方法有很多,例如,白紙黑字、有人聽到或是有錄音帶錄起來。
提供參考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lcm3647 at 2005-8-7 07:51 AM:
其實租的時候是個清潔的房間,還回去的時候也該是個清潔的房間
任何毀損也是盡量恢復原狀為原則
房東在點交時有任何問題就該提出來,不應該事後才做這樣要求
房屋在正常使用下的折舊毀損,有些其實是房東要負責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mrna at 2005-8-7 01:53 AM:
會呀,狗,兔子會去咬沙發,傢俱,電線,甚至瓦斯管,水管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瘋狂啞鈴 at 2005-8-8 09:28 PM:
感謝各位的關心,事情算是告一個段落了
事實證明…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請人打電話過去關切之後,今天算是得到了合理的回應
不過房東最後還不忘補上一句:「這也才幾千元,又不是幾十萬,幾百萬…沒必要搞成這樣!!就算真的要告,了不起就告輸,反正也罰不了多少錢」
聽完真是無言,想想算了…反正主要的目的已經達成,也沒必要跟他爭嘴巴上的勝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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