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chiuj at 2005-9-6 19:15:
http://tw.news.yahoo.com/050906/15/29k1v.html
"Kazaa...必須為網路上數以百萬計的侵權行為負責,同時得賠償原告唱片公司90%的銷售損失。
繼美國最高法院判Grokster、Morpheus等P2P業者敗訴後,澳洲也跟進,在澳洲唱片公司與知名P2P業者Kazaa的司法戰爭中,澳洲聯邦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宣布知名的P2P業者Kazaa敗訴..."
下一個就是Limewire了嗎?ezpeer, kuro coming soon?
沒有合理化這整個機制的意思
不過台灣的唱片公司除了訴訟之外, 更應該想想如何在數位音樂上生財吧
畢竟透過教育與所得增加, 還是會越來越多人還是願意在這方面付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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