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kevin0097 at 2005-10-1 12:39 AM:
因為小弟我讀高鳳 我在外面租房子 因為小弟的疏忽漏看了合約內容
而吃到虧 小弟我也去跟警察備案過了 但是警察給小弟的態度都不太好
感覺是不怎麼想幫忙小弟處理這種財務糾紛 爾且房東又跟當地的鄉長又很熟識
小弟也有請教官幫我看看能否體諒我這個學生 北下來南部讀書 因為學生也說實在的 看不太懂合約的內容難免會吃虧
所以我不知道有什麼比較好的方式可以讓房東退我房租
因為我是簽一年的3萬多塊就這樣沒了 小弟不租的原因是房子太潮濕了 真的沒辦法住人 所以只好放棄
謝謝就麻煩各位幫小弟解答一下 可能有些細節講的不夠詳細 也麻煩大家提醒一下 我再加以敘述
[ Last edited by kevin0097 on 2005-10-1 at 00:40 ]
Originally posted by stone180 at 2005-10-1 12:51 AM:
先請問一下您幾歲?簽約時是自己簽還是有家長陪同去簽的?
潮濕的情形是承租之前就有還是住進去才有?
三萬元是租金、押金、違約金?
Originally posted by 瘋狂啞鈴 at 2005-10-1 01:22 AM:
一般房租契約應該都是用制式的契約
上面應該都會註明若提早解約的相關處理辦法
建議還是先好好的研究一下契約的內容
我想三萬元應該是租金,我之前在麻豆租屋時
也是預繳學期的房租,再另外繳交房租押金
如果不行的話就找調解委員來處理吧
我之前也是碰到房租押金的問題~~其實有時侯惡房東就是吃定學生怕事怕麻煩
真的不要怕麻煩,該爭取的權利就努力爭取
Originally posted by SHM at 2005-10-1 03:08 AM:
崔媽媽那邊看過了嗎?
瞧瞧底下這個是不是你的case,
http://61.218.51.163/dis/movesho ... ;TN=4454&Page=2
另外,這種事應屬民事糾紛,找警察人家不見得要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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