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chrispinyang at 2006-3-27 05:59 PM: 這裡的員工三不五時會跟公司借錢 小錢就算了, 若是 EUR8,000 (TWD320,000) 且分期償還公司(一年期按月還) 公司若向員工要利息, 在台灣算是合理 (於法有據) 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