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高中老師 杏壇蒙羞 性愛契約逼就範 淫師求刑12年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1/16 04:09 記者: 郭良傑/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私立高中蕭姓男老師涉嫌以成績威脅女學生,訂立「性交易契約」,再連續性侵害得逞;
女學生不堪受辱,偷取蕭嫌七萬多元現金洩憤,事後向校方報告受害過程。檢警偵查後將蕭老師收
押禁見,檢察官起訴認為蕭老師事後毫無悔意,從重求刑十二年。
今年五十七歲蕭某任教於高雄市某私立高中,九十四年九月起擔任被害人甲女二年級班導師,他涉
嫌利用指派甲女負責繕打班級學生課業資料為由,將他所管理的視聽教室鑰匙交給甲女,製造兩人
單獨相處的機會,強行撫摸猥褻甲女胸部、大小腿等處。
課業要脅 餘興節目有價碼
去年四月間,蕭某要求與甲女訂定性交易約定,經繕打儲存於電腦檔案中,威脅甲女若不依他的要
求進行性交易,將利用她學業成績差,在同學面前羞辱、處分她,若是甲女依約定,從六月起與他
進行撫摸、性交,事後會付給她一千到兩萬元代價。
這份約定中包含「讀書計畫」及「餘興節目」,「讀書計畫」是蕭某督促甲女加強英文及數學,但
內容僅有簡短幾行字,其餘一大篇都是「餘興節目」的性交易契約,包括作愛初體驗兩萬元,第二
次一萬元,以後每次五千元,口交五千元,手淫三千元,愛撫胸部、下體兩千元,陪看色情片一千
元,親親抱抱再加一千元。
九十五年五月三日放學後,蕭某即以留校課業輔導為由,先自行脫光衣服,再強脫甲女衣服,撫摸
猥褻甲女胸部及下體得逞。
甲女不滿蕭老師對她性侵及猥褻,去年五月十九日晚上晚自習後,自行打開視聽教室,弄亂教室內
物品,偷走蕭老師的現金七萬多元。
視聽教室逞獸慾 校外加碼
五月廿二日下午,蕭老師佯裝要向警方報案,在視聽教室內威脅甲女,加以性侵害得逞,事後再利
用手機簡訊通知甲女「再到校外陪我三小時,否則別怪我見死不救」。
甲女不堪蕭老師的性侵及騷擾,五月廿四日將偷得的七萬多元原封不動歸還給他,兩天后將被性侵
過程告訴學校護理老師,校方通知社會局性侵害防治中心,轉送警方偵辦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結
起訴。
檢察官指出,蕭某為人師表,未善盡其職,竟對未滿十八歲之學生猥褻性侵,破壞學生對老師的信
任,對被害人身心發展鑄成鉅大傷害,犯後無悔意,從重求刑十二年。
原文由 vin6813 於 2007-1-19 09:13 發表
對於這等新聞~敝人實在感到不恥
老師=老濕,時代越來越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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