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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列印本頁]

作者: tsai2824    時間: 2007-1-29 13:56
標題: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前天挑明「寧賣不捐」的呂姓男子見媒體大幅報導,明顯改變態度。昨天上午,他先打電話至署立桃園醫院,表示如果情況危急,願意「無條件」捐血。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601290181+96012918+0+135057+0,00.html

懶人評語:『懷壁其罪』

[ 本文最後由 tsai2824 於 2007-1-29 14:01 編輯 ]
作者: safiro    時間: 2007-1-29 14:19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只能說這呂姓男子很不會想.....
今天賣兩袋血,哪天他需要用血時,
看看要籌多少錢去買血.......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1-29 14:36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憲法並沒有規定「人民有捐血的義務」,難不成連這也要提釋憲案?
作者: Anchi    時間: 2007-1-29 16:01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是在想
如果急需要用血
難道會因為對方開價,就不考慮,非要等到免費捐贈的才要嗎?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1-29 16:15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那是個人自由,用不著跟著媒體追著打。
作者: willyhuang    時間: 2007-1-29 16:40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同意。
不必跟著起舞,冷血什麼的標題,那不過是個人選擇。
也不用被受訪者「捐血是一種義務」的言論誤導,

如果這樣講,幹嘛不找一隊警察來,基於救人一命的信念,把他壓制在地,強制抽血來救人?
而且警察這樣做還有正當理由喔,問題是,可以這樣嗎?
作者: JesseHsu    時間: 2007-1-29 17:56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幫助別人總是好事,
有一天當你或你的家人需要幫忙的時候
會有人回來幫忙你

讓愛傳出去,.....
作者: ThomasLan    時間: 2007-1-29 17:57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這是一個大家群聚的社會.一定會有互動.除非去荒島居住.
否則還是."互相一下".比較保險.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7-1-29 18:12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反對這種爆料方式,捐不捐是個人意願。
媒體這種用輿論施壓的方式已經過頭了。
作者: palmislife_cat    時間: 2007-1-29 18:19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重點是寧賣不捐~那是要賣多少?
要賣血有的是管道~公定價不是早就很清楚了
自己走進醫院說賣血不就好了.....
怕只是要的不光是"公定價"
那血是只有五個人有+生死關頭=天價??

所以價格才是重點~
如果是五千元當然不能苛責
如果是五千萬元呢(假設性)??那可是會拆毀一個家庭的!

所以不知道開價,就不需要花時間去論定功過
反正最後也是個不錯的結局!
結局好~過程就沒有那麼重要了
作者: tsai2824    時間: 2007-1-29 18:38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感興趣的是: 誰洩露這個人的血型給媒體?
作者: tsai2824    時間: 2007-1-29 20:37
標題: Re: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claureliao 於 2007-1-29 20:28 發表


我猜..
要血要不到的人
想用媒體壓力去要求 免費提供


媒體再怎麼令人不齒也不會有個人的生物資料
有能力做這種事的只有醫療單位
作者: TSUBASA    時間: 2007-1-29 21:14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感謝有人提供這個靈感
這樣以後要換腎換什麼的就方便多了
找記者去騷擾他個幾天
大概什麼都捐出來了。

看到電視一再播著患者老公冷笑:『這年頭血還有用賣的,有夠離譜』
要是我的話,大概也寧可不捐。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7-1-29 21:20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雖然這樣逼人是錯誤的行為,

但是同樣身為重症病人的家屬
我可以理解他們的心裏著急的感覺.

平時每作千秋想, 臨事方知一死難.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7-1-29 21:38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豬血鴨血都能賣了, 人血為什麼不行?
資本主義盛行下, 只要不被逮到, 使用者付足額費用幹什麼都行.
只要能賺三倍利潤, 殺頭的生意照樣有人搶著作.

有本事的賣凶器( 美國 )
差一點的賣毒 ( 毒梟 )
更差一點的賣煙
更更差一點的買過季凶器 ( 國防預算三千億某個小島國 )
還只能放到過期以後炸炸礁石小魚
全島的武器, 連鄰居小朋友都不會怕, 要花錢請客才有黑朋友小朋友.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7-1-30 02:55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連這種醫療話題都能扯到軍售議題?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1-30 03:49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gcvincent 於 2007-1-29 05:20 發表
但是同樣身為重症病人的家屬
我可以理解他們的心裏著急的感覺.

有空麻煩複習一下怪醫 BlackJack。
作者: coolfox    時間: 2007-1-30 04:42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請問血液也有保存期限嗎...
如果知道自己是稀有血型...固定一個月捐一次存起來..
可以嗎..
作者: lcm3647    時間: 2007-1-30 09:03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只是婦人生產的時候也不知道自己特殊血型...
原來開椎間盤突出可能失血比生孩子還多...
作者: kageyama    時間: 2007-1-30 09:39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覺得這個問題是這樣看的!

一、先講規則,
1、「捐血」是強制性還是自願性的行為?--好像是自願的吧
2、「賣血」違不違反現行的規範?--應該沒有吧!
3、在他人有危難時,「賣血」違不違反現行規範?--這個就我所知,應該是沒有!

二、次講善良風俗、道德以及情緒
1、「不願捐血」違不違反道德、善良風俗以及一般人所認知的情緒?-一般-應該是不會。
2、在他人有危難時,「賣血」違不違反道德、善良風俗以及一般人所認知的情緒?--會。

好,這樣推下來,我認為這個問題應該是這樣的!

既然以社會最底線的法律標準來看,這件事並無違反規定,而以高的道德標準來看時,只有在特定時候,會應人類同理心、同情心等認知下會產生排斥此等行為之結果。

因此,這種行為仍屬自願性、非義務性之行為,屬於憲法保障表達人身自由、表意自由的範疇。
依個人的愚見,
在規範的層次,應無否定的看法。
但是在道德層次,是可譴責的!
就憲法保障人身自由、表意自由的層次上,我反對這種不經法院程序、法定程序的「人民公審」式言論。

在新聞學上的意見,由於非專業,並且了解不深,就不敢班門弄斧了!
作者: tsai2824    時間: 2007-1-30 09:51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以最初的『新聞報導』得知
呂姓男子認為捐血會有害身體
所以不願意捐血

『因為會傷害身體,所以必須要有補償』
我不認為可以用道德來譴責他

倒是洩漏呂姓男子的醫療單位明顯觸犯醫療法
作者: DV    時間: 2007-1-30 13:43
標題: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kageyama 於 2007-1-30 09:39 發表

2、「賣血」違不違反現行的規範?--應該沒有吧!
3、在他人有危難時,「賣血」違不違反現行規範?-- ...


雖然我目前已經不在國內執業,不過我隱約記得,以「血液」為買賣標的,在學理上仍是有些爭議的。身體的器官組織依法不能買賣,血液呢?或許還是有些討論空間的。

至於在他人有危難時,賣血是否違反現行規範?
這位道友可能一時忘記民法74條,關於「趁人急迫、輕率、無經驗而為之法律行為,可以依法撤銷」的強行規定,法體系對於此種背棄社會互助、無視他人緊急情況而為自己謀取利益之行為,仍是予以否定。

小弟經歷了十五年的法律學習與工作,依序取得了三個法學學位,並與美德中等數國的律師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愈來愈發覺,現代市民法律之目的在促進合作互助,而非製造撕裂分離。看待法律不能偏於一執,也不能受制於僵化的邏輯推演,必須權衡個人權利與社會利益,如同法律的圖騰「天秤」,不偏不倚的取重揚輕。如果偏執於一己的絕對利益,就像上面的朋友所言:「哪天你要出事了,誰救你呢?」
作者: tsai2824    時間: 2007-1-30 14:12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今日水果報:罕血男捲袖 駁賣血說

http://apple.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NewsType=twapple&Loc=TP&showdate=20070130&Sec_ID=5&Art_ID=3219503


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
91.12.13衛署醫字第0910078677號公http://72.14.235.104/search?q=cache:t6cJ0EMGVFQJ:medical.cms.itri.org.tw/upload/news_11-52-13_%E4%BA%BA%E9%AB%94%E7%B4%B0%E8%83%9E%E7%B5%84%E7%B9%94%E5%84%AA%E8%89%AF%E6%93%8D%E4%BD%9C%E8%A6%8F%E7%AF%84.doc+%E4%BA%BA%E9%AB%94%E5%99%A8%E5%AE%98%E7%A7%BB%E6%A4%8D%E6%A2%9D%E4%BE%8B+%E5%85%A8%E8%A1%80&hl=zh-TW&gl=tw&ct=clnk&cd=1
全血、血液成分血或血液衍生產品不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範內

[ 本文最後由 tsai2824 於 2007-1-30 14:14 編輯 ]
作者: kageyama    時間: 2007-1-30 14:31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謝謝指教。

關於民法第74條與DV兄所提社會互助的背棄觀念,在適用上,個人見解:並不適宜。
其所撤銷者應為「契約」,除消保法或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就以往我在中央機關發佈解釋法令函或在相關會議上與學者討論時,契約之撤銷適用本條規定者極少。

民法74條: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這條是不是強制規定,容有討論,既然是得撤銷,且需經法院撤銷,個人意見:應該不是強行規定。
另外,本條不輕率使用的另一觀點為:交易安全;
若准予讓當事人率爾使用本條,自身撤銷以生效之契約,對社會交易安全必定產生重大影響。
小弟認為,此亦為本條適用上之限制。
並且本條在適用上還要符合「顯失公平」之要件,然此概念為一浮動之概念,有賴法院依民情社會習慣等等事由斷定,因此,使用上並不容易;並且在程序上,仍須經由訴訟程序處理,但小額民事訴訟由於金額不大,以邱聯恭老師所追求之當事人程序利益及實質利益的觀點而言,訴訟程序是否符合當事人利益這點,有待商榷。

但是,這邊有一個可以討論的地方,幸得DV兄指正,血液交易是否有違善良風俗,我想從這一點切入會比較有效,若有違善良風俗,契約當然無效。

當然,這邊還有法律感情、法律社會學、法政策的取捨等等問題,是略去不談的!
-----------------
這裡討論點「法感情」的事。

其實,即便認定血液交易違法又如何?
只要可以救人,我想,以民眾的觀點,是不在乎的。
就算認定交易違法,以民法的角度,就是互負返還義務,若有損害,加害人負侵權責任,難道要受捐血者把血還回去嗎?

這點是要深思的!

以上!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1-30 15:18
標題: Re: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DV 於 2007-1-30 13:43 發表


雖然我目前已經不在國內執業,不過我隱約記得,以「血液」為買賣標的,在學理上仍是有些爭議的。身體的器官組織依法不能買賣,血液呢?或許還是有些討論空間的。

至於在他人有危難時,賣血是否違反現行規 ...

我沒有三個學位,也沒有多國事務的經驗,
法律素養也不好,平常只會說說冷笑話,
不過,我有在警察機關兩年的經驗,
不管法律上怎麼說,在實際現實狀況中,
這樣的情形是很多的,
我是不是要免費的把我的血捐給別人,是不是可以用道德去要求一定要捐?
不捐血就一定是混蛋嗎?
最多是可以說他是自私、見死不救、道德情操低等等,
我在派出所的兩年見過很多車禍送醫,
在醫院中需要人捐血,有人就會說:「找別人,我不捐!」
還有人即使看到了病人將要死了,也不肯、不願意捐血,
我想到能夠對他最重的譴責就只是:「見死不救!」
還能對他如何?
甚至還有人會說:「他死掉關我什麼事?」
聽得讓人不知該說什麼?

在這兩年的警察機關經驗加上一年的公家機關工作,
我深以為臺灣有一部份是不依照法律做事情的,
學歷、經歷、身份在有些時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認識什麼人或自己是什麼人!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7-1-30 16:54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不知道各位在此口角全沫,有沒有空去真正捲起衣袖捐熱血。
我曾經去過,記錄是卅次,計算一下大概等於250c.c.*30=7500c.c.。
身體好一點的時候會再去。

沒有錢一樣可以做好事,比敗家更爽!真的優!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1-30 17:52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是不捐血的,
因為捐過一次以後發現我不適合捐血,
我的身體不准我這麼做!
作者: camel    時間: 2007-1-30 17:55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看了大家的討論,我個人想到另一個事件。
之前政府要推行全民按壓指紋時也有民眾質疑個人的生物資料是否會被外流。
看到今天的事件,大家的看法呢? 我個人可不止僅只是質疑而已了,而是"非常"的擔心!!
我想媒體沒這麼大本事及閒工夫還入侵資料庫把資料通通抓出來比對出台灣有幾位特殊血型的人。所以這一定是經由某種方式將資料流給媒體的。
血液資料的管理都疏漏成這樣,那我想其他的生物資料....

以這個事件來說,負責管理血液資料的單位接到通報後,由管理部門幫忙"連絡及詢問"有特殊血型的人能否來捐血,這應該是正常的程序。
之後,被連絡的人要不要捐出他的血液應該就屬於個人決定的範圍了吧。
若是都沒來捐,我想至多就是經由管理單位"再"聯絡"再"詢問為止吧。
而媒體至多是讓家屬經由媒體向"大眾" (不是個人喔!) 再道德喊話,我想應該就很有效果了。
但是現在呢?你住哪裡、電話姓名、搞不好祖宗八袋及親朋好友通通都被查的一清二楚~看看媒體爆的內容~

我個人認為大多數的人都還是有互助的精神,願意去幫助他人。但是讓我感到擔心的是互助的精神不應該是這樣把資料洩漏給媒體,讓媒體去催逼出現才是。
血液資料管理單位的管理疏失,希望能引起大眾的注意及檢討。
至於討論有特殊血液的人賣血到底是合乎法律還是沒有道德。說實話,我覺得意義實在不大。
能夠由這個事件改善全民等級的資料管理,我個人認為這才是比較有意義的。
作者: quennel020    時間: 2007-1-30 19:33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常捐血.

我的血液應該可以幫助很多人.
那我的個人資料會被賣去那裏?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1-30 19:37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你有常接到詐騙電話嗎?
作者: lcm3647    時間: 2007-1-30 22:51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媒體的嗜血,從這新聞可見一斑。
許多三餐不繼者,可依樣畫葫蘆,請媒體追著有錢人跑,或許可以有人捐錢了...
作者: ShotLiang    時間: 2007-1-30 23:15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接受輸血的人不是都要付血液製品處理費?
(尤其是血液裡有特殊白血球抗體或特殊血小板抗體的更貴)
那血庫付費接受特殊血液應該也不為過吧,
誰較目前生物科技還是無法人工製造部份血液製品,
如果把血液製品看成也是一種治療藥物(像貴死人的抗癌藥物, 還不是要自費)
作者: oversky    時間: 2007-1-31 00:20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是覺得實際上很難判定血液交易違法。捐血者可以宣稱體質較差,所以捐血免費,但相對地可要求"營養費"買些人參、燕窩等滋補身體的藥材也是合情合理的。
作者: safiro    時間: 2007-1-31 08:22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已經捐過60幾單位的血了,
就是因為我知道未來某一天我也可能需要用血,
本著互助會 的精神,先多捐一點~~

對了,開脊椎的確需要很多血,
應該是會比生小孩多喔!
作者: kageyama    時間: 2007-1-31 08:32
標題: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gcvincent 於 2007-1-30 16:54 發表
不知道各位在此口角全沫,有沒有空去真正捲起衣袖捐熱血。
我曾經去過,記錄是卅次,計算一下大概等於250c.c.*30=7500c.c.。
身體好一點的時候會再去。

沒有錢一樣可以做好事,比敗家更爽!真的優!


唉啊~這個嘛!

我每天都是中藥、西藥的,應該是不能捐啦。
而且記得有幾次就真的去捐了,結果都是在床上躺平一天!
從此以後,我就知道,我是屬於那種不能捐的人~~

還是說,站上有醫學專業的網友,可以來解釋一下這種狀況,怎麼樣的身體狀況是可以捐?或不宜捐的?
作者: zombie    時間: 2007-1-31 08:53
標題: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bm2000 於 2007-1-30 17:52 發表
我是不捐血的,
因為捐過一次以後發現我不適合捐血,
我的身體不准我這麼做!

我曾經捐過一次血,在捐血車最後的位置捐的,捐完血,
走到捐血車門口,就暈倒了,這還是在體能最好的高中期間,
所以,再也沒捐過血了。
作者: stick28    時間: 2007-1-31 09:13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也是很怕血,記憶中捐過3次還4次,
都是在讀書的時候,
第一次捐完的時候,差點就暈倒在機車上,
被護士給拉回捐血車上,足足坐了快半小時才放我走。

有一次則是在學校捐血車上,
看到旁邊同學因為血流不出來,
被護士一次又一次的捅針,
還被謢士唸:你一定不常喝水,血這麼稠。
嚇到臉都發白。

以這次的案例,是個人心態的問題,
看到新聞時,還跟我媽討論了一下,
我媽就說:人家要捐就要心存感激,不捐你也不能說什麼呀!
如果人家真的要賣,為了救家人,再多也是要答應。
而不是在媒體前一附好像對方做了天大壞事的樣子。
作者: 拿波里昂    時間: 2007-1-31 10:00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說到捐血,以前在砲校受訓時
區隊長(約等於連長)對大家說
只要捐血就可以提早四小時放假
一堆人興沖沖跑去捐血
結果在晚點名時區隊長說太多話
當場看到三個弟兄直挺挺倒下去

其實某些血液也是很珍貴的
之前在某實驗所工作
有些生物製劑公司就會來所裡買血
10 C.C. 約3000元吧!
說是要作豬流感的製劑
因為豬場工作人員體內可能有抗體
所以是很好的實驗材料
作者: cctang1018    時間: 2007-1-31 10:14
標題: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遙想當年
我還瘦的時候,基本上是3個月捐一次500
應該是82年的寒假吧
可能是體積變龐大(吃好睡好)
所以血管難找
加上因為抽500(500實際應該是要抽600多吧,因為要掐頭去尾)
那陣子水喝的少,血液抽到最後有些凝固又要放掉一些
還得換點來插,結果左手插6針,右手插5針
結果實際好像抽到7-80吧
而且我印象粉身其中有一針感覺可能碰到神經之類吧(我不是學醫的,純粹猜測)
那時我在台北市館前路那個常駐的捐血車捐血
我突然唉到應該世華那邊都聽到>0<
應該算是我的慘痛經驗

只是現在脂肪肝高了
不能捐了
不然我小弟個人淺見
捐血對我來說有益代謝且=健康檢查
我是OK的啦^^Y
但別人賣血.......世間萬物皆有價....也對啦^^Y



原文由 stick28 於 2007-1-31 09:13 發表
有一次則是在學校捐血車上,
看到旁邊同學因為血流不出來,
被護士一次又一次的捅針,
還被謢士唸:你一定不常喝水,血這麼稠。  
嚇到臉都發白

作者: tales    時間: 2007-1-31 11:32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我在當兵時有一次抽血檢查,只抽了 10 CC ,出來我就昏倒了,
我也是沒辦法捐血的人啊 ....
作者: 大鳥博德    時間: 2007-1-31 23:14
標題: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gcvincent 於 2007-1-30 16:54 發表
不知道各位在此口角全沫,有沒有空去真正捲起衣袖捐熱血。
我曾經去過,記錄是卅次,計算一下大概等於250c.c.*30=7500c.c.。
身體好一點的時候會再去。

沒有錢一樣可以做好事,比敗家更爽!真的優!



說實話,小弟很想捐血,無奈小弟的血捐不成

小弟曾開過二次重大的腦部手術,所以不知道接受過多少捐血人的幫忙

小弟打娘胎出生就是B肝帶原者,想捐都不能捐,不然小弟真不怕捐血

每次抽血檢查都看著自己的血一試管一試管被抽出來,想想也真是心酸

小弟感激社會上有眾多熱血善心人士,也能體諒那不想、不能捐的感覺

仔細推敲與這則新聞有關的每個環節,相信真相的背後沒有絕對的是非

大家有心討論其實就很佛心來的了,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這樣就好了
作者: coingate    時間: 2007-2-2 21:36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其實很有趣的一件事是
我們是捐血給捐血中心去賣
然後給我們一點保久乳  一點小餅乾就打發我們
捐血中心工作人員的pay在醫療體系中可是相當高的
我不覺得捐血是義務
如果動不動就用媒體壓力去壓人  感覺是另一種暴力
每個人都有自由
作者: fattyacid    時間: 2007-2-2 23:05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捐血這種事沒什麼有趣不有趣的吧!!
扯到捐血中心的人薪水會不會太離題的啊,不喜歡被保久乳餅乾打發,那就不要去嘛
你有自由不要去,又沒人強迫你去...

到目前為止,我也只去捐過22次,一次500cc,每次去吃餅乾喝牛奶也覺得很爽
跟其他捐過上千百次的人比起來根本不算什麼,能捐想捐就捐,不能捐不想捐也沒關係,何必說些風涼話
作者: lifaung    時間: 2007-2-3 02:38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問題就是有人不捐,結果被硬逼出來捐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2-7 21:44
標題: Re: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原文由 bean 於 2007-2-7 20:07 發表
内地血站(血液管理站?)的人都是巨富,拿着人家捐的血卖给医院。
一般都是捐200cc,但那些人为了多完成指标,千方百计让你献400cc.#%·¥%·

如果你不了解我們所談論的,
你說的就會變成雞同鴨講,
而且,一般來說,捐五百ml的人很多,
四百ml?!還好吧!
作者: leox    時間: 2007-2-7 22:25
標題: Re: 不捐血?把你爆出來
從第一次捐血就沒捐過兩百五
全部都是捐五百
(捐完也從沒頭暈過......血量充足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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