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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列印本頁]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6 10:52
標題: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前一陣子跟大家分享家母逼婚的事, 目前又演變出非常精彩的劇情...
有空的人請繼續看下去, 但是保證你會覺得很無力....
願意給我些意見的朋友也十分歡迎, 遇到這麼無力的狀況, 我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


ORZ事件之一:
話說週六準備跟老爸一起去拜訪女友家人, 一般而言, 一定要準備一些伴手禮, 我也有提醒
老爸, 他也說他有準備, 我一方面想到女友家裏小朋友很多, 所以去買了兩盒比較高級的蛋糕
禮盒帶去; 臨走前才發現, 老爸拿了一瓶金門高粱, 跟一盒不知哪裡來的茶葉禮盒; 但時間
已來不及, 就這樣出發了....回家的路上女友傳簡訊給我, 寫著: 你知道茶葉禮盒是空的嘛?
我當場覺得萬分抱歉又覺得很丟臉, 頻頻向女友道歉, 天哪~ 我真想找個地洞鑽進去....
後來問老爸, 他竟然說他以為那禮盒有東西?!

ORZ事件之二:
由於女友家裏是淺綠的, 我臨走前再三交代老爸不要跟人家大談政治, 結果, 他還是忘記了,
話講沒兩句, 又在女友父母面前開始批評政府, 還有綠色如何如何; 我聽不下去, 趕快轉移
話題, 頓時大家都很尷尬...

ORZ事件之三:
我父母有個不太好的習慣, 喜歡在外人面前數落自己小孩的缺點, 而且放大缺點, 昨天的談話
中, 就不只一次談到我書念得不好, 從小到大都不用功; 常有科目被當...etc, 更別提老爸又
不斷提到小時候偷拿父母錢去打電動之類的事, 老爸啊, 那都是10幾年前的事了, 而且這樣
講讓我很丟臉你知道嘛? (跟我的父母抗議這個是無效的, 他們覺得這是很普通的話題)

還好我之前沒有交過別的女友, 否則我那天兵老爸可能又會脫口而出: 你以前那女友長得雖然好
看, 可是比你現在這個脾氣差耶~

無力啊~~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4-16 10:55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這是提親還是拜會?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6 11:02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由於沒見過面, 算是先碰個面, 還不算提親...
作者: MailCone    時間: 2007-4-16 11:32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互探虛實嗎~XD
馬大家長真的都在狀況外......
作者: Roco    時間: 2007-4-16 11:43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馬爹跟馬娘真是一對寶啊~
建議真的要去提親 另外找一個比較會講好話的親戚陪同吧

--
有關父母貶低自己的..真的要嚴正抗議一下..
哪有人賣鳳梨一直說鳳梨酸的..
作者: jedij    時間: 2007-4-16 11:47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無言…
(去拜一下情人廟吧
作者: kentdong    時間: 2007-4-16 12:00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唉~
其實結婚是兩個人的事
兩人覺得好,其他事也不用想太多
因為你們不會因為二家人的反對或贊成
而不結或結婚

還記得八年前我們結婚是
我買房子後,我們就決定結婚
而對父母只是告知的動作

而雙方父母也只在訂婚那天(訂婚當天也是提親)
第一次見面
結婚是見第二次面
再來雙方也都沒有見過面了

所以重點是你們對結婚的意志堅不堅定
如果心意已決,其他就不要想太多

不過您路已走到此,似乎不配合演下去也不行了
就只好請女方多擔待了
作者: viso    時間: 2007-4-16 12:02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天啊,笑到流淚.....雖說和馬大不熟,不過很想調侃一句:「令尊是奉令堂之命去搞破壞的嗎?」

開玩笑歸開玩笑,依我看馬大以後可能得先去公證再補辦婚宴,這樣狀況應該不致於太大才對。

[ 本文最後由 viso 於 2007-4-16 12:07 編輯 ]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7-4-16 12:08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6 12:15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viso 於 2007-4-16 12:02 發表
天啊,笑到流淚.....雖說和馬大不熟,不過很想調侃一句:「令尊是奉令堂之命去搞破壞的嗎?」

開玩笑歸開玩笑,依我看馬大以後可能得先去公證再補辦婚宴,這樣狀況應該不致於太大才對。


其實您堤的正是我的計畫...

我昨天突然問老爸, 結婚除了公證, 宴客之外還有什麼事嘛? 他也說不上來~
作者: Gman    時間: 2007-4-16 13:10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去年,我同齡的表哥準備和女友結婚,
我表哥的家長,也就是我舅舅、舅媽也有類似馬大父母的情形,
他們還會批評對方家庭,也擔心對方是客家人,在一些結婚禮俗等等會有不同,
而且第一次去女方家拜訪,舅媽就說了不太得體的話,回家後也一直跟我表哥念念念的
後來,我舅舅看不下去,就叫他妹妹,也就是我老媽居中協調,我老媽個性很豪爽
也很了解,年輕人結婚重點在兩人身上,家長或親友其實應該在協助的角色,
除非一開始就不同意,還存在爭執,那就要先家長和自己的小孩溝通清楚,
既然都是同意的,那其實其他的事情就各退一步,大家也都留了顏面
我老媽這個媒人雖然說是現成的,但是從第二次會面之後,就都是我媽代表男方去談
談各種配合的禮俗,訂婚時間,結婚時間,可能會有差異的居家習慣的事前告知,
因為表嫂當時還在讀夜間部二技,所以也都需要溝通好,結婚的第一年大部分時間還會住在娘家等等問題

有了對的第三人居中協調,反而一切順利許多,就算雙方互有微詞但也都只會到我媽媽就停住,

不過,後來我媽發現,其實就算家長解決了,更麻煩的是,雙方的其他親友,
有些很在意面子,有些很在意禮數禮俗,而且已經到了雙方都談的差不多,突然殺出來說東道西
甚至會說出:『如果沒有照我說的這樣做,以後如果離婚還是不幸福的,就別怪我們沒說。』
真是受不了,我老媽則是把持著我舅舅的吩咐,人家要多大面子我們都給!也不是給不起!而且人家一個女兒要到我們家來當媳婦,就這樣一次,只要不過分,該給的禮數或是禮俗我們都盡量做到。
從提親、訂婚、喜餅、喜糖的安排,我媽都幫忙安排的好好的,
甚至中間因為事情很多很煩兩個年輕人吵架我媽都要去當和事佬,

如果雙方家長想法有落差的,或許找一個適合的親友長輩陪同或是居中協調也是個好選擇。
作者: irdiot    時間: 2007-4-16 13:36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找一個有經驗、董禮數、能言善道、會炒熱氣氛、會講吉祥話的媒人去作雙方家長溝通的橋樑是很重要的。
好的媒人可以適時打圓場,可以避免雙方家長談錢的尷尬與麻煩,如果這個媒人又有點名望,會更理想。
作者: 阿輝    時間: 2007-4-16 13:41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苦笑)
作者: tacchang    時間: 2007-4-16 14:38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結婚就是公開儀式加上登記,搞定收工走人。

趕快把姨字輩,叔字輩,舅字輩的找來搓湯圓吧。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6 15:26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tkjoseph 於 2007-4-16 15:18 發表

這點我絕對相信(點頭如擣蒜)

最近也在忙結婚的事情,matika一起加油吧。


PIL集團結婚??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7-4-16 15:49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6 12:15 發表


其實您堤的正是我的計畫...

我昨天突然問老爸, 結婚除了公證, 宴客之外還有什麼事嘛? 他也說不上來~


請樓主先GOOGLE爬文。

[ 本文最後由 chihhsiungchen 於 2007-4-16 16:00 編輯 ]
作者: Roco    時間: 2007-4-16 15:56
標題: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6 15:26 發表 引用:
原文由 tkjoseph 於 2007-4-16 15:18 發表

這點我絕對相信(點頭如擣蒜)

最近也在忙結婚的事情,matika一起加油吧。

PIL集團結婚??


tk也想婚啊?  真的要辦PIL集團婚禮嗎?(先找好伴娘群吧)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6 16:02
標題: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Roco 於 2007-4-16 15:56 發表


tk也想婚啊?  真的要辦PIL集團婚禮嗎?(先找好伴娘群吧)


秋天兄也一起吧?
作者: thomaschion094    時間: 2007-4-16 16:15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tacchang 於 2007-4-16 14:38 發表
結婚就是公開儀式加上登記,搞定收工走人。

趕快把姨字輩,叔字輩,舅字輩的找來搓湯圓吧。


現在不是改成登記就好了?連公開儀式都免了,這樣會法院會少賺很多錢.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4-16 16:20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thomaschion094 於 2007-4-16 16:15 發表


現在不是改成登記就好了?連公開儀式都免了,這樣會法院會少賺很多錢.

誰說公開儀式不用的啊?@@
『民法  第  982    條         
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4-16 16:22
標題: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Roco 於 2007-4-16 15:56 發表


tk也想婚啊?  真的要辦PIL集團婚禮嗎?(先找好伴娘群吧)

伴娘群?!
不是出動攝影團跟咬棉被靈群?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7-4-16 16:24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阿輝到時候應該退伍了,可以當總介紹人吧XD
作者: GeorgeS    時間: 2007-4-16 16:31
標題: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前一陣子有說要改成登記制, 而且有說不用公開的儀式, 就幾個月前

原文由 bm2000 於 2007-4-16 16:20 發表

誰說公開儀式不用的啊?@@
『民法  第  982    條         
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4-16 16:34
標題: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GeorgeS 於 2007-4-16 16:31 發表
前一陣子有說要改成登記制, 而且有說不用公開的儀式, 就幾個月前


這一條後段也有說,
依戶籍法登記的話,「推定」其為已結婚。

另外也有判例說明:
『 裁判字號:          51年台上第 551 號
  要  旨:        
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所謂結婚應有公開之儀式,指結婚之當事人應行定式
之禮儀,使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認識其為結婚者
而言,所謂二人以上之
證人,衹須有行為能力在場親見而願證明者為已足,不以證婚人為限。』
以上供參~^^

[ 本文最後由 bm2000 於 2007-4-16 16:38 編輯 ]
作者: ast300    時間: 2007-4-16 16:39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阿輝已經退伍了
可以當總介紹人
作者: color1    時間: 2007-4-16 16:41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禮物居然是空的..........真是無言
真是糟糕的感覺
作者: chihhsiungchen    時間: 2007-4-16 17:34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沒關係啦,看開一點。
總比打開是一個排骨便當好吧。
作者: krisher    時間: 2007-4-16 17:36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打開一看, 不是鹹魚乾?
作者: GeorgeS    時間: 2007-4-16 17:43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看來是暫時擱置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28/4/c68f.html
法部盼儀式婚與戶籍法同時修正

為符合世界潮流,法務部經多年研修,始將民法親屬編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但行政院長蘇貞昌一句「與台灣國情相去太遠」及怕變革太大,造成衝擊,使這項修正又被擱置。

現行戶籍法卅五條規定,結婚登記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無須夫妻同行辦理,但改採登記婚後,一經戶籍登記就認定已婚,因此新修的民法親屬編規定,辦理婚姻登記,必須兩人同行。

對於行政院未審查通過民法儀式婚修正為登記婚的規定,法部認為此項修法須與戶籍法同時作配套修正,而目前戶籍法尚未完成修正,所以政院暫緩結婚儀式的修法,不致造成太大影響,唯希望戶籍法修正時,能一併考慮親屬編有關結婚的修正規定。


原文由 bm2000 於 2007-4-16 16:34 發表

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所謂結婚應有公開之儀式,指結婚之當事人應行 ...

作者: Roco    時間: 2007-4-16 17:59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6 16:02 發表


秋天兄也一起吧?



我還要等兩年..
說來理由很好笑
等我女友牙齒矯正完 才會考慮結婚的事  (這段時間 就不用擔心被逼婚嘍~)

倒是BM..可以考慮看看喔~

原文由 bm2000 於 2007-4-16 16:22 發表

伴娘群?!
不是出動攝影團跟咬棉被靈群?


攝影團和咬棉被靈 隨便一招手救一堆
所以才說 要先把伴娘群準備好啊~(阿姐請協助動員吧)

[ 本文最後由 Roco 於 2007-4-16 18:02 編輯 ]
作者: tkjoseph    時間: 2007-4-16 18:01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Roco 於 2007-4-16 17:59 發表



我還要等兩年..
說來理由很好笑
等我女友牙齒矯正完 才會考慮結婚的事  (這段時間 就不用擔心被逼婚嘍~)

倒是BM..可以考慮看看喔~


兩年剛好存結婚本啦!
作者: stick28    時間: 2007-4-16 18:13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Roco 於 2007-4-16 17:59 發表
等我女友牙齒矯正完 才會考慮結婚的事  (這段時間 就不用擔心被逼婚嘍~)


沒有被逼先訂婚?
作者: camel    時間: 2007-4-16 18:13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這...感覺很不重視喔~

雖然說只是拜訪不是提親,雖然結婚後可能可以選擇遠走他鄉而雙方家長見不到面(makita兄的家業主力應該都在中國),但是這樣的狀況外的情形實在很難請女方家人多擔待吧...
大家換個角度幫女方想一想,我想最尷尬的不只是makita兄,您的女友對自己家人更是一整個尷尬...

另外,makita兄您也真是,不是自己準備的東西出門時一定要想辦法再檢查一次。時間怎麼急怎麼趕,總還是有機會可以讓您檢查物品的 (開車的路途上、走路到女方家的路途上)。
我若是女方家長的話一定覺得你們家很沒誠意。 現在來拜訪就有這樣的情形,那我女兒的未來會怎樣??

看過很多篇您吐的苦水,可是後來的結果呢? 我想大多只是等著看您下一篇苦水而已...
我不知道您的女友怎麼想,也許她是傳統認命派...認為您的天就是她的天~
也許她是鴨子嘴硬派...認為都在一起這麼久了,怎麼可以不撐到最後~
大家都說的很好,結婚其實是兩個人的事情,未來也是兩個人在過的。
但是makita兄請問問您自己...現在您已經給了您女友該有的幸福及安全感了嗎?

(當然...如果您女友認為現在很幸福很快樂的話......那...就當我沒說好了... )
作者: Roco    時間: 2007-4-16 18:15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stick28 於 2007-4-16 18:13 發表
沒有被逼先訂婚?


噓~
還好她應該看不到這一篇...
作者: jedij    時間: 2007-4-16 19:02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krisher 於 2007-4-16 17:36 發表
打開一看, 不是鹹魚乾?


這時候小黑白花貓該出來喵三個字~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7-4-16 20:03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1.喵得累 2.草枝擺 3.趕羚羊 4....

魯拉~~拉~~拉... 哎喲!

[ 本文最後由 gcvincent 於 2007-4-16 20:14 編輯 ]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4-16 20:36
標題: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GeorgeS 於 2007-4-16 17:43 發表
看來是暫時擱置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28/4/c68f.html
法部盼儀式婚與戶籍法同時修正

為符合世界潮流,法務部經多年研修,始將民法親屬編的「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但行政院 ...

所以說現在還沒改啊~^^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4-16 20:38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Roco 於 2007-4-16 17:59 發表



我還要等兩年..
說來理由很好笑
等我女友牙齒矯正完 才會考慮結婚的事  (這段時間 就不用擔心被逼婚嘍~)

倒是BM..可以考慮看看喔~

我?
考慮牙齒矯正!?
謝謝我的牙齒很好,用了三十年連蛀牙都沒有過~
作者: Roco    時間: 2007-4-16 21:00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bm2000 於 2007-4-16 20:38 發表
我?
考慮牙齒矯正!?
謝謝我的牙齒很好,用了三十年連蛀牙都沒有過~


故意留一條梗讓你岔題..PP
作者: bm2000    時間: 2007-4-16 21:38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Roco 於 2007-4-16 21:00 發表


故意留一條梗讓你岔題..PP

(一.一)~去!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6 22:39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camel 於 2007-4-16 18:13 發表
這...感覺很不重視喔~

雖然說只是拜訪不是提親,雖然結婚後可能可以選擇遠走他鄉而雙方家長見不到面(makita兄的家業主力應該都在中國),但是這樣的狀況外的情形實在很難請女方家人多擔待吧...
大家換個角度 ...


其實並不是我老爸不重視這件事, 而是他一直是個神經大條的人....

其實, 我原本的計畫, 是在去大陸之前結婚; 這樣縱使兩人暫時相隔兩地, 也算某種程度的承諾
(其實女友與我一直都不覺得婚姻是多大的承諾, 真要變心, 有沒有結婚都沒差別, 不是嗎?)

只是長輩都已經期待很久, 女友的年紀不小了, 她的母親也難免擔心, 而我老媽也一直問, 既然你已經認定她, 為何不結婚;
所以老實說, 結婚有很大的比例是為了不讓雙方的家長再繼續操心...
作者: 阿達    時間: 2007-4-16 22:46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我也是這麼認為...搞破壞
1.茶葉...是不是空的應不難分辨才對
2.政治...這最好不要談,除非是同色系

原文由 viso 於 2007-4-16 12:02 發表
天啊,笑到流淚.....雖說和馬大不熟,不過很想調侃一句:「令尊是奉令堂之命去搞破壞的嗎?」

開玩笑歸開玩笑,依我看馬大以後可能得先去公證再補辦婚宴,這樣狀況應該不致於太大才對。

作者: irdiot    時間: 2007-4-16 23:18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6 22:39 發表

所以老實說, 結婚有很大的比例是為了不讓雙方的家長再繼續操心... ...


如果是兩人真心相愛、有共同目標,我很贊成趕快結婚。
如果有很大比例是為了不讓雙方家長操心而結婚,那真的值得深思啊!

婚姻生活很多時候夫妻兩個關起門來都好說話,可是你家我家的因素進來後,就很難圓滿,
婚前就已經開始面對的問題,婚後不見得自然而然就會消失。
這是過來人的心聲,當然也許我是特例。
作者: achen    時間: 2007-4-16 23:57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禮物是空的這件事, 也許你聽過我凸的槌後感覺會好一點.

訂婚前一天晚上, 我爸媽與我三個人住在我弟弟家, 永和 Sogo 附近, 因為我弟弟兩個禮拜剛結婚, 所以他們去渡蜜月不在家. 婚宴場所在台北市的亞太會館, 兩邊實際距離多遠我不知道, 但是不算非常近~

我們算有遵循古禮儀式, 但是用最不浪費人力奔波的方式, 儀式於開席時間前一小時在飯店的會議廳舉行.

訂婚那天早上, 因為我媽媽本來就是比較會拖的那一型, 又被她拖到快來不及, 我們三個人, 由我爸開車, 抵達亞太會館的時候已經是儀式開始前的 5 分鐘. 三個人在會館面前下車後, 你看我我看你.. 阿.. 12 禮咧?

我的天啊, 12 禮居然給忘了!!  昨晚才放在大門口的一堆東西, 三個人都沒拿 !!  訂婚沒帶 12 禮, 真的沒想到這種跟 "考試沒帶准考證" 一樣離譜的事, 簡直會發生在我身上...

於是我爸媽又飛奔上車, 開回永和 (兩個人去的原因是因為要節省一人搬所有東西從 8 或 9 樓到地下室停車場的時間. 是他們兩個的原因, 因為當時幾分鐘之內找不到知道我弟弟家的任何一個親友.  為什麼不坐計程車的原因, 我忘記了..)

於是新郎我勇者一人獨自進入會場, 在那邊代表男方招呼了應該有將近一小時, 他們才帶著 12 禮回到會場.  雙方的親友以及動態/靜態攝影師都已經等了老半天了, 看到我年邁的雙親抱著一大堆東西, 臉上掛著汗珠步進會場的時候, 那種疲憊, 緊張, 不安與愧疚, 我心中好不捨..  

這時候已經到了開桌時間, 但是我們才要開始一小時前就應該開始的儀式, 已經入席的部分賓客無所適從, 因為新郎新娘, 以及雙方的親戚都沒有出現在宴廳 (都還在會議廳裏), 而會議廳又不是可以讓所有的賓客進去觀禮的設計.. 所以他們就被"晾"在那裡一個小時...

良辰吉時拖過了就算了, 因為我本身也不是很信那種東西, (啥? 這個時間結婚會幸福, 那晚了一個小時就會不幸福嗎?) 但是讓所有的客人等我們現身等了一個小時, 是最大的愧疚.

許多錯誤是沒有可能彌補的, 而空茶葉罐這件事, 真的不算太嚴重, 馬大以及未來的馬嫂/馬岳父母, 您們就把它當作一個好笑的小插曲吧.  馬大馬嫂 30 年後帶兒子去女朋友家裡提親時, 還可以說這個茶葉罐的故事讓大家笑笑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7 00:21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看到achen說得12禮, 我頭皮發麻, 不過我門男女兩方並沒有這麼多古禮好遵循就是.

我跟女有的天真想法是:
不必迎娶, 事前公證後就辦喜宴, 也不拍婚紗, 也不會在喜宴中換個5-6套禮服.

這樣有可能嗎?
作者: tsai2824    時間: 2007-4-17 00:25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如果婚姻只是兩個人的事
那麼請幾個好朋友在麥當勞吃頓全家餐就可以了事
問題是婚姻沒那麼單純啊!
作者: Yada    時間: 2007-4-17 00:52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7 00:21 發表
看到achen說得12禮, 我頭皮發麻, 不過我門男女兩方並沒有這麼多古禮好遵循就是.

我跟女有的天真想法是:
不必迎娶, 事前公證後就辦喜宴, 也不拍婚紗, 也不會在喜宴中換個5-6套禮服.

這樣有可能嗎?


其實很多禮俗,特別是男方給女方的,並不是女方說部需要就不需要,
因為,如果很多男方長輩,認為,如果沒有送XXX項鍊,聘金,XXX禮,
就顯得我們家(男風)小氣,沒派頭。

我當初也是想說12禮全免,金銀首飾全免,女方也ok,最後是我爸媽堅持,
我也只好認,最後隨便買了一些不起眼的首飾,有是十來萬,
其實我真想馬上去金飾店把她賣掉。

真希望有人可以有出租結婚金飾的服務。
免得這些不會帶,只有打仗的時候值錢的金飾,放在家裏浪費。

這段話有點偏激了,請馬兄打折觀看。

不過上面很多意見重要,很多前提,協議,觀念,其實在結婚過程中變化,
也許女方本來說不需要,後來其他親戚一句話,又說需要。

所以千萬避免隨著父母親起舞,更要避免父母親跟著親戚起舞,
所以每一項決定,優缺點都要跟雙方家長說明白,
要不然一定事後反悔,會議一開在開,結論一再推翻。

說到媒人,其實我結婚沒有媒人,提親也是我自己先去跟對方父母談好,
事後再請我父母去會面一下。

結論:
男方壓女方、女方壓男方、壓到媳婦喘不過氣,最後要你打氣。
所以,桿子要硬。
作者: tacchang    時間: 2007-4-17 00:53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12禮?有些東西是買喜餅拍婚紗就附啊。別以為有什麼複雜的鬼東西。
作者: Yada    時間: 2007-4-17 01:02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tacchang 於 2007-4-17 00:53 發表
12禮?有些東西是買喜餅拍婚紗就附啊。別以為有什麼複雜的鬼東西。


我也以為是這樣,還看一本"結婚白皮書",
她把所有禮淑的原因,由來都寫的很清楚,
打算見招拆招,一項一項砍。
沒想到,每個禮淑根本沒有標準答案,
都是聽說來的,就跟猴子與香蕉的故事一樣。
只知道要這樣做,卻不知道原因。

最後我跟我父母把要送去的12禮,一一列清楚,
對方要回的禮,也列清楚,最後整理如下:
(馬兄,參考就好,下列資訊全世界不統一)

訂婚禮品明細表
I.        男方準備
A.        聘金20萬,錢不露出來,木盒裝
B.        西式喜餅 6盒以上,結束回6盒
C.        香、炮、燭四套,大小不限,一半回來
D.        一盆花,
E.        一件長大衣,一雙鞋(不露腳趾甲,非黑色)結婚當天穿
F.        皮包一個內裝紅包
G.        首飾
1.        金手鍊兩個
2.        金項鍊一個
3.        金耳環一對
4.        金戒指一個
5.        白金鑽戒一個

II.        其他:
A.        一名男方(媒人)親戚將禮品送至女方,並告知回禮細節。
B.        紅包明細:
1.        倒數第三道菜男方離席,不是先告知,跟著六禮交付回桌禮紅包。
C.        新郎可在回程路上於停車場回席。
D.        新娘禮數個於六禮後送交新娘。


III.        女方準備:
A.        湯圓,任何一種茶。
B.        送男方六件禮物。
C.        女方準備六件禮物放回男方攜帶過去之木盒
D.        去花店買桂花盆栽,石榴盆栽,小盆,紅紙包滿花盆,擺放零錢$10X12

IV.        附註:
A.        傳統較多的禮品
1.        喜糖2包,一個50x50CM
2.        冰糖2包
3.        糕餅12包
4.        米香
5.        火腿 12個
6.        熟雞 x1
7.        xo 12瓶
8.        包魚x12
9.        羅肉 x12
10.        麵線 x2箱
B.        上述禮品約五萬
作者: achen    時間: 2007-4-17 01:05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Yada 於 2007-4-16 08:52 發表

其實很多禮俗,特別是男方給女方的,並不是女方說部需要就不需要,
因為,如果很多男方長輩,認為,如果沒有送XXX項鍊,聘金,XXX禮,
就顯得我們家(男風)小氣,沒派頭。

我當初也是想說12禮全免,金銀首飾全免,女方也ok,最後是我爸媽堅持,
我也只好認,最後隨便買了一些不起眼的首飾,有是十來萬,
其實我真想馬上去金飾店把她賣掉。

真希望有人可以有出租結婚金飾的服務。
免得這些不會帶,只有打仗的時候值錢的金飾,放在家裏浪費


其實交換 12 禮的習俗未變, 但是 12 禮的內容已經變很多了. 我當初訂婚的時候  (2003 年), 12 禮都是收禮的人自己挑的 (我老婆挑 12 樣男方付錢, 我挑 12 樣女方付錢), 所以不致出現擺出來用一次, 就收在櫥櫃裡的情事.

現在的 12 禮不再拘謹於  Yada 所提的內容(金銀首飾等不實用的東西), 大部分都著重在生活所需的用品, 甚至聽說有人用 3C 產品.

乾脆建議馬大來個創新之舉,

PDA
portable GPS
四頻 3G 手機
Digital Camera -> 放得進口袋的大小為原則
DSLR + 三組鏡 + 外閃
Sony Vaio Laptop
Sony XBR HDTV LCDTV -> 因為太重可以用空箱代表
Wii -> 要有改過 WiiKey
PS3
XBOX360
iPod Video 最高檔 MP3 Player
Panasonic 家用無線電話

12 件 3C 產品盒上上面貼個 大 大 的紅字, 保證觀禮過的人終身難忘.

[ 本文最後由 achen 於 2007-4-16 09:14 編輯 ]
作者: Yada    時間: 2007-4-17 01:14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下面這一張圖是準備結婚初期的甘特圖,參考就好。<br>請千萬別向我一樣,稿這個,浪費時間,在心中盤算一下就好。<br><br>套句太陽浩劫的台詞<br>結婚就像"太陽的中心一樣,變數限大,無法預測"<br><br><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yada/461722765/" title="Photo Sharing"><img src="http://farm1.static.flickr.com/210/461722765_194f48209b.jpg" alt="婚禮" height="456" width="500"></a><br><br><br>
作者: iZERO    時間: 2007-4-17 01:14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7 00:21 發表
看到achen說得12禮, 我頭皮發麻, 不過我門男女兩方並沒有這麼多古禮好遵循就是.

我跟女有的天真想法是:
不必迎娶, 事前公證後就辦喜宴, 也不拍婚紗, 也不會在喜宴中換個5-6套禮服.

這樣有可能嗎?


其實我一直覺得結婚儀式是雙方父母的一個「成果展示會」
就是把自己的兒子女兒打扮的美美的,然後由證婚人、介紹人公告親朋好友這個小孩歷來的風光事蹟,然後找了一個好歸宿這樣
所以很多事情並不是兒女說了算的,反而是父母親覺得這個不能少、那個不可缺的
如果再加上個很會敲邊鼓的三姑二伯五舅的,那就不得了了
如果婚禮中有哪樣事沒辦好,之後的婚姻裡只要有點小差池,就會有風聲耳語說:『你看!就是那時候沒有XX才會這樣』

所以說這事還是讓父執輩決定比較好,真的希望自己辦?
我有個朋友是這樣的:
在婚禮籌備初期,就因為跟長輩的理念不同而翻臉
後來他就立志做個只負責當天到場的新郎,自己的朋友一個也沒邀去婚禮
(結果當然每個長輩講的都不同,那場婚禮當然是亂烘烘,不過他父母也只好自己摸摸鼻子算了)
然後,他和他老婆再自己辦一個小型的宴會,按照自己的想法,宴請自己的好友
當然辦得相當溫馨成功
我覺得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式啦 XD

回到正題
我說馬大啊,雖然令尊實在是有點狀況外,不過我覺得這種事還是趕快再安排一次會面或親自電話道歉比較好
畢竟你女友的媽媽已經在擔心她女兒的未來幸福了
這樣一搞不是更顯得你家長輩根本不重視這件事嘛?
在雙方都不熟的情形下,這很可能會埋下以後的心結喔
或者是像樓上大家出的主意一樣,趕快找一個比較細心又有經驗的媒人代替你父親交涉、道歉吧

如果你未來想要幸福(指兩人都不太受到雙方長輩的奚落)的話
辛苦點,把結婚這一關撐過去吧  加油!
作者: Yada    時間: 2007-4-17 01:19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iZERO 於 2007-4-17 01:14 發表
在婚禮籌備初期,就因為跟長輩的理念不同而翻臉
後來他就立志做個只負責當天到場的新郎,自己的朋友一個也沒邀去婚禮
(結果當然每個長輩講的都不同,那場婚禮當然是亂烘烘,不過他父母也只好自己摸摸鼻子算了)
然後,他和他老婆再自己辦一個小型的宴會,按照自己的想法,宴請自己的好友
當然辦得相當溫馨成功


深表同感,我也是這樣,
我朋友都來訂婚,因為訂婚是隨我跟我老婆稿。
結婚除了伴郎,沒有任何我的朋友到場。

結果呢,跟你一樣, 雖然無法完美,不過很滿意。
作者: Jam~    時間: 2007-4-17 01:25
標題: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Yada 於 2007-4-17 01:19 發表


深表同感,我也是這樣,
我朋友都來訂婚,因為訂婚是隨我跟我老婆稿。
結婚除了伴郎,沒有任何我的朋友到場。

結果呢,跟你一樣, 雖然無法完美,不過很滿意。


你應該只有結婚喜宴不滿意叭...
迎娶過程卻是非常精彩阿阿阿阿阿阿!!!!!!!!!!
作者: Yada    時間: 2007-4-17 01:33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等我上傳好照片,一定分享給大家,保證精彩。
下次一定來個:

"過五關,斬六將~聲嘶力竭迎娶篇"

雖然結婚的過程很辛苦,很無力,不過如果想想可以與最愛的人,
共度一生,其實中間這幾個月真的不怎們樣。

結婚前老婆在床上打呼,結婚後她還是在床上打呼,
睡得可熟得很。

所以還是放寬心,兵來"阿輝"檔,水來"PIL"淹。

[ 本文最後由 Yada 於 2007-4-17 01:42 編輯 ]
作者: Selina    時間: 2007-4-17 03:10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結婚的過程是為了讓大家不敢離婚->再婚, 因為結婚前前後後的過程太辛苦了!~Enjoy it!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4-17 03:26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再婚者通常會把第二次婚禮辦得很低調,所以不會如第一次「辛苦」。
作者: tkjoseph    時間: 2007-4-17 04:28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7 00:21 發表
看到achen說得12禮, 我頭皮發麻, 不過我門男女兩方並沒有這麼多古禮好遵循就是.

我跟女有的天真想法是:
不必迎娶, 事前公證後就辦喜宴, 也不拍婚紗, 也不會在喜宴中換個5-6套禮服.

這樣有可能嗎?


基本上你媽那一關就過不了吧?
有時後迎娶是作給鄰居親戚看的,
現在很多人也都只有送六禮,其中還可以拿家電來代替,只要雙方家長講好就OK。
有空上Verywed去看看吧,跟你一樣有苦惱的人還不少。
作者: Julie    時間: 2007-4-17 05:10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7 00:21 發表
看到achen說得12禮, 我頭皮發麻, 不過我門男女兩方並沒有這麼多古禮好遵循就是.

我跟女有的天真想法是:
不必迎娶, 事前公證後就辦喜宴, 也不拍婚紗, 也不會在喜宴中換個5-6套禮服.

這樣有可能嗎?


看過這麼多人的經驗
哇...真的不知道原來照傳統禮俗結婚這麼麻煩...
相較之下我們結婚真的是太輕易了一點...

在交往10年後...
流程:報告我方爸媽,登記、並塞爆自家餐廳,辦Buffet宴請親友(只打電話,沒發帖子,不收禮金)...
連婚紗店都沒進去過,其餘什麼都沒有多買或預備
男女方共同的禮品暨嫁妝就是 "餐廳一間"
(但悄悄告訴大家,籌備一家餐廳應該是比結婚還累...

悲情的是...連蜜月旅行也沒時間可以去喔,都掛在店裡了
婚紗照...可能今年再補幾張紀念一下...
蜜月...等有空再說吧...

能這樣辦理最重要的原因:另一半的家中已經沒有長輩了

感想是:爸媽的面子一定要做足 ,這是最基本的需求
我們本還不打算宴客的...(至少不是馬上宴客)
不過爸媽對向親友可以交待這點就很堅持囉...他堅持要儘快公告,讓親友們知道女兒已經嫁了

[ 本文最後由 Julie 於 2007-4-17 05:19 編輯 ]
作者: Roco    時間: 2007-4-17 07:45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Julie 於 2007-4-17 05:10 發表
男女方共同的禮品暨嫁妝就是 "餐廳一間"


哇~真是沈重的禮物...

說到嫁妝
我爸嫁女兒的嫁妝很簡單...一律是"汽車一部"  價格不設限 想要哪一台就哪一台
不過姊夫們通常會因為後續維護保養稅的問題..而選擇比較普通的國產車:p

其他的就讓小倆口自己去張羅..

[ 本文最後由 Roco 於 2007-4-17 07:48 編輯 ]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7-4-17 09:39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我哥結婚倒是弄得看起來很猛
實際上根本沒有費什麼力
因為認識一個業界超有名的婚導
直接請他排出所有的 schedule
雙方家長看過 schedule 後非常滿意,也沒有什麼特別要求
所以一切按照婚導的安排
雖然是什麼流程都走了一次
但我哥跟我嫂子就是當個演員就好了
辦完之後皆大歡喜,面子裡子都有了

正在考慮我是要比照辦理
還是搞得更簡單一點
我媽跟我女友爸媽都說:
『唉唷!你們自己找個時間去公證就好了啦!』
作者: krisher    時間: 2007-4-17 12:00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禮和俗例, 能省就省.
其實忙到這樣, 兩方家長也會想要簡便一點.
反而是只出嘴獻計的路人甲和熱心人士最愛禮俗,反正忙著辦的又不是他們.
(個人身受其害 )
所以這種事速戰速決最好.
作者: tacchang    時間: 2007-4-17 12:04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拍郎還不把schedule放上來給未婚的朋友聞香一下
作者: Julie    時間: 2007-4-17 12:28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拍郎 於 2007-4-17 09:39 發表
正在考慮我是要比照辦理
還是搞得更簡單一點
我媽跟我女友爸媽都說:
『唉唷!你們自己找個時間去公證就好了啦!』


對呀
妹妹幾年前結婚後
爸媽也說 "你們以後去公證好了..."
作者: 拍郎    時間: 2007-4-17 12:31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我哪來的 schedule 啊
我連看都沒看過咧
一切都是聽我媽說的
我哥結婚的整個過程中
我只負責當迎娶大隊其中一人&婚宴的招待
其他完全沒我的事
我媽也只有婚宴當天當主婚人
其他也都沒事
反正從頭到尾都有婚導盯著
什麼時候該誰上場做什麼
就聽婚導的指示就好了

所以啊...重點是婚導,不是 schedule
他就是整個婚禮的導演
schedule 只要他清楚就好了
從拍婚紗到迎娶到婚宴布置通通包辦
連婚宴要放的 PowerPoint 跟音樂都不用擔心

不過...嗯...就算是友情價還是很貴...orz
作者: tkjoseph    時間: 2007-4-17 13:06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其實現在很多婚宴餐廳都有婚禮企畫,
我目前除了拍婚紗有女友妹妹的相助(以前在婚紗店工作了兩年,婚紗店的人都熟)
其他前輩小小的事情婚禮企畫都可以幫你包辦。
作者: Roco    時間: 2007-4-17 13:56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拍郎 於 2007-4-17 12:31 發表
不過...嗯...就算是友情價還是很貴...orz


說到重點了...
想圖方便 那掏錢就對了
就算是朋友大力支持..該包的也請不要少
不然就請全部自己來吧..

--
之前也遇過這種狀況
幾個老朋友大力協助
前一天就請假 婚禮那天還自己張羅禮車 包投影片 包主婚人講稿
最後結婚的人包的謝禮的竟然比幫忙的人包的紅包還小(而且還差頗多)
讓人氣結~
作者: stick28    時間: 2007-4-17 15:04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這篇已經離題到婚禮的過程了,
看來馬大的好日子近了。
小弟先在此恭喜了。
作者: matika    時間: 2007-4-17 15:50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stick28 於 2007-4-17 15:04 發表
這篇已經離題到婚禮的過程了,
看來馬大的好日子近了。
小弟先在此恭喜了。


感謝大家, 看來小弟是在"結"難逃啊~

最近再討論一些細節後就可像TK一樣喊出幾月舉行了~
作者: stick28    時間: 2007-4-17 16:03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7 15:50 發表


感謝大家, 看來小弟是在"結"難逃啊~

最近再討論一些細節後就可像TK一樣喊出幾月舉行了~


加油啦!
小弟也預計是在明年吧。
作者: Yada    時間: 2007-4-17 16:46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7 15:50 發表
感謝大家, 看來小弟是在"結"難逃啊~

最近再討論一些細節後就可像TK一樣喊出幾月舉行了~

不知道雙方有沒有看八字合日的習慣,
我當初是反對合八字,女方家有沒有,
所以我就說她媽媽不記得八字了,如果真的要看八字,那我自己去算。

如果你們家有算的習慣,要先跟你女朋友溝通,
因為我聽過連對方父母,兄弟,祖父母的八字都要看,
我是覺得很誇張,所以我極力反對。

如果真的要算,記得先自己算一下,
如果八字不合,那就自己改一個會合的八字吧,反正誰知道。
作者: 阿達    時間: 2007-4-18 00:36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關於習俗的部份兩方協調好,能簡化就簡化
真的不考慮拍婚紗嗎?雖然往後會拿出來翻的機會不多
不過還是值得留作紀念

原文由 matika 於 2007-4-17 00:21 發表
看到achen說得12禮, 我頭皮發麻, 不過我門男女兩方並沒有這麼多古禮好遵循就是.

我跟女有的天真想法是:
不必迎娶, 事前公證後就辦喜宴, 也不拍婚紗, 也不會在喜宴中換個5-6套禮服.

這樣有可能嗎?

作者: GeorgeS    時間: 2007-5-5 09:43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法案過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04/4/duic.html

沒儀式也行 結婚登記才算數
國內結婚將有重大變革,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案,未來結婚必須要向戶政機關登記才算數,不再採取儀式認定,最快明年五月才會上路。

最快明年五月才施行

根據新法,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位以上證人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後才算有效婚姻。為擔心衝擊現行社會過大,訂有一年「日出條款」,總統公布後一年才施行。提案立委孫大千等人表示,過去「儀式婚」公示效果薄弱,容易衍生重婚等問題。此外,由於離婚採取「登記制」,最後又造成未辦結婚登記欲離婚者,必須先補辦結婚登記再同時登記離婚的荒謬現象。



原文由 bm2000 於 2007-4-16 20:36 發表

所以說現在還沒改啊~^^

作者: Davidman    時間: 2007-5-5 10:40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亂入一下...這個是用哪個軟體,我同事年底要結婚,正好需要這個...
原文由 Yada 於 2007-4-17 01:14 發表
下面這一張圖是準備結婚初期的甘特圖,參考就好。請千萬別向我一樣,稿這個,浪費時間,在心中盤算一下就好。套句太陽浩劫的台詞結婚就像"太陽的中心一樣,變數限大,無法預測"

作者: atman    時間: 2007-5-5 12:52
標題: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我自己是用MS Project 做過, 也試過用 Excel, 重點是自己要列出 to do list 跟時程, 再稍加排列次序即可.
結婚要辦的雜事一堆, 寫下來時時 review 才不會忙忘了.

原文由 Davidman 於 2007-5-5 10:40 發表
亂入一下...這個是用哪個軟體,我同事年底要結婚,正好需要這個...

作者: 大鳥博德    時間: 2007-5-5 12:57
標題: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bm2000 於 2007-4-16 16:20 發表

誰說公開儀式不用的啊?@@
『民法  第  982    條         
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


民法  第  982  條  只是要件之一不是嗎

其實  喬治S  也無需將「儀式婚」看得太隆重複雜

依據現行法令

男女雙方在現場超過4個人的場合

由男方或女方口頭向對方邀婚,經由對方口頭同意

而在現場的另外2人以上之不相干人等見證(包含路過聽到或看到能為舉證行為者)

即推定男女雙方已結為法律上有效之夫妻

先前有一個實例

一對情侶在同學會的場合中

男方在同學的慫恿下鼓起勇氣向即將出國深造的女方求婚

男子:妳願意嫁給我嗎?(臉紅)

在現場師生及路人熱情的鼓譟下

女子:...... YES!(嬌羞)

之後女子便出國唸書,雙方等待女子學成歸國後即成就終身大事

=========  光陰似箭  ==========  歲月如梭  ==========

女子學成歸國不僅帶回文憑還帶回一個老公!

留給男子的伴手禮只有溫柔的一句:對不起。

苦守婚約的男子一狀告上法院,女子以重婚罪敗訴

只因為數年前的同學會現場有太多太多的見證人

一場輕鬆簡單的同學會,亦或是小貓二三隻的路邊攤

都有可能成為「儀式婚」的案發現場

[ 本文最後由 大鳥博德 於 2007-5-5 13:37 編輯 ]
作者: viso    時間: 2007-5-6 18:00
標題: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大鳥博德 於 2007-5-5 12:57 發表

依據現行法令

男女雙方在現場超過4個人的場合

由男方或女方口頭向對方邀婚,經由對方口頭同意

而在現場的另外2人以上之不相干人等見證(包含路過聽到或看到能為舉證行為者)

即推定男女雙方已結為法律上有效之夫妻

先前有一個實例

一對情侶在同學會的場合中

男方在同學的慫恿下鼓起勇氣向即將出國深造的女方求婚

男子:妳願意嫁給我嗎?(臉紅)

在現場師生及路人熱情的鼓譟下

女子:...... YES!(嬌羞)

之後女子便出國唸書,雙方等待女子學成歸國後即成就終身大事

=========  光陰似箭  ==========  歲月如梭  ==========

女子學成歸國不僅帶回文憑還帶回一個老公!

留給男子的伴手禮只有溫柔的一句:對不起。

苦守婚約的男子一狀告上法院,女子以重婚罪敗訴

只因為數年前的同學會現場有太多太多的見證人

一場輕鬆簡單的同學會,亦或是小貓二三隻的路邊攤

都有可能成為「儀式婚」的案發現場


不過我覺得這部份有瑕疵吧?若是在同學會上起哄鬧也算數的話那太扯了,至少構成要件是要穿著禮服,有收發禮金的事實等等的,若這樣也算的話要娶老婆就不用為了儀式傷腦筋了.....這判例簡直是福音哪,只要雙方情同意合(不論是不是一時沖昏頭),找個應援團來吶喊助陣就結成了,多輕鬆啊.......[洋蔥007]

[ 本文最後由 viso 於 2007-5-6 18:08 編輯 ]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5-6 18:09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有民法中並未規定要穿禮服和收禮金才算數。
作者: viso    時間: 2007-5-6 18:34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小酒蟲 於 2007-5-6 18:09 發表
原有民法中並未規定要穿禮服和收禮金才算數。


嗯,原文部份我了解,民法也該多加一點構成要件才行啊.....[洋蔥008]
作者: 筠心    時間: 2007-5-6 18:44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當年我參加公證結婚,全場七對,只有我們有穿禮服(因為女王的條件是要穿禮服迎娶)...
其它六對,有的穿T恤,有的穿休閒服,還有穿居家服的(大肚子的)...

所以應該沒有禮金禮服的限制吧?
作者: viso    時間: 2007-5-6 19:15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民法原文是沒有啊,不過我是覺得同學會起哄也算公開集會就有點....[洋蔥003]
作者: tkjoseph    時間: 2007-5-6 21:30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viso 於 2007-5-6 19:15 發表
民法原文是沒有啊,不過我是覺得同學會起哄也算公開集會就有點....[洋蔥003]

都是成年人了,本來就應該對自己的言語行為負責。
作者: farley    時間: 2007-5-7 00:09
標題: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krisher 於 2007-4-16 17:36 發表
打開一看, 不是鹹魚乾?


是珍珠!~
作者: tako    時間: 2007-5-7 01:42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viso 於 2007-5-6 18:00 發表


不過我覺得這部份有瑕疵吧?若是在同學會上起哄鬧也算數的話那太扯了,至少構成要件是要穿著禮服,有收發禮金的事實等等的,若這樣也算的話要娶老婆就不用為了儀式傷腦筋了.....這判例簡直是福音哪,只要雙 ...


那個女方狠的是在回國前都沒告知男方,
就讓男方白白浪費了(應該)至少兩年的光陰跟金錢。
告贏了,算是給男方微薄的慰藉吧?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5-7 11:27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viso 於 2007-5-6 02:34 發表
原文部份我了解,民法也該多加一點構成要件才行啊.....[洋蔥008]

那難保不會被抗議為「有錢人條款」。
作者: 大鳥博德    時間: 2007-5-9 12:34
標題: Re: Re: Re: Re: Re: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原文由 viso 於 2007-5-6 18:00 發表
.....這判例簡直是福音哪,只要雙 ...
找個應援團來吶喊助陣就結成了,多輕鬆啊.......


丟!就是這麼輕鬆,簡單又好記的實例

小弟多年前上這堂課都沒記住任何東西

事隔多年潛意識中卻清楚記得這個案例

小弟粗淺歸納幾個心得:

1. 平時就要養成基本法律常識
2. 話出口前要在大腦中轉幾下
3. 願賭要服輸
4. 平時對人要更好,關鍵時刻可以用得著
5. 打算誘拐另一伴結婚的人可以認真參考
作者: TSUBASA    時間: 2007-5-9 13:09
標題: Re: 第一次拜訪女友的家人竟是這樣...(無力)
照這樣就算的話,那些在電視電影裡面穿白紗的
不就是更多見證者,全國都在看
那女主角重婚好幾次了
這種判例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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