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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列印本頁]

作者: supertaiwan    時間: 2007-5-26 22:35
標題: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據我所知
限定繼承程序的主要意義,是繼承人所負的債務責任,以所繼承的全部財產為限,
財產大於負債,在清償債務以後,多出來的財產就歸繼承人繼承。

有人開具過 "遺產清冊"嗎?

有人有 "遺產清冊"的範例 WORD, Excel, Powerpoint檔嗎?

[ 本文最後由 supertaiwan 於 2007-5-26 22:54 編輯 ]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7-5-26 23:49
標題: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自己google就有非常多的資料, 一般人可以找代書, 也可以自己辦理.

印象中
1.於死亡後三個月內. ( 樓下說的時間才是對的, 所以改過. )
2.所有的繼承人都要辦理. ( 或者漏了誰, 誰倒楣. )
3.帶死亡證明到國稅局去申請財產清單. 查明名下的不動產資料/ 所得資料.
4.必須於一個月內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 否則會罰款.
5.可一併請代書辦理不動產過戶. 合法的代書收費, 自然要回答你的相關問題.
6.有些事情要在除戶前辦才容易 ( 銀行帳戶, 電話, 汽機車過戶等等. )
否則可能要取得其他所有繼承的同意書才能代理辦理.
7.法院通知下來以後需登報, 地方小報便宜登登就好. 要一字一字校對清楚,
通常會有錯字, 會導致無效, 可能要重辦 ( 通常也過時了 )
8.法院會有詢問處可供諮詢, 跑一趟或者打電話去問問吧.

多花錢省事或者多花時間跑腿, 你只能選一樣.

人死了以後, 可以看到更真實的人性面, 保重!

[ 本文最後由 gcvincent 於 2007-5-28 01:29 編輯 ]
作者: supertaiwan    時間: 2007-5-27 13:20
標題: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gcvincent 於 2007-5-26 23:49 發表

3.帶死亡證明到國稅局去申請財產清單. 查明名下的不動產 ...


請問去那可查到那一個過世的人對銀行的負債? 國稅局?

去那可查到那一個過世的人對朋友的負債?
作者: tacchang    時間: 2007-5-27 15:31
標題: Re: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supertaiwan 於 2007-5-27 13:20 發表


請問去那可查到那一個過世的人對銀行的負債? 國稅局?

去那可查到那一個過世的人對朋友的負債?



國稅局可以查負債,但是誰可以代替過世的人去查就不知道了,請打服務電話。
對朋友喔,那就是從朋友那邊下手啦。
作者: rubberhuang    時間: 2007-5-27 22:23
標題: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帶你的身份證明跟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證明彼此關係)到國稅局去
申請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總歸戶.
上面有載明被繼承人所有名下的不動產.動產/存款/土地等資料
然後同樣的文件寄到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明細=被繼承人對銀行的負債
如果有土地再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總歸戶或謄本
上面會有他項權利登錄
你就可以約略知道有沒有私胎借款
基本上限定繼承就是由法院出面處理被繼承人對外的負債
三個月內所有債權人都必須向法院主動提出欠債證明
其他問題你還是去找專業人士詢問吧!
作者: supertaiwan    時間: 2007-5-27 22:31
標題: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rubberhuang 於 2007-5-27 22:23 發表
限定繼承就是由法院出面處理被繼承人對外的負債
三個月內所有債權人都必須向法院主動提出欠債證明 ...



如果三個月後  有債權人(不包含地下錢莊)未向法院主動提出欠債證明 ...
比如說是銀行

那這個債要還嗎?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7-5-27 23:26
標題: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應該還是要還, 以不超過繼承的財產為原則.
不過銀行一定是有抵押的, 沒繳費的話, 一般不到三個月就會被強制執行.

銀行的戶頭還是去結清, 否則會變靜止戶, 沒有利息.

限定繼承最主要是要保障繼承人不會莫名其妙的成為負債累累的人.
不是讓你穩賺不賠, 而是有設定一個停損點. 不會賠太多.

如果有點錢, 代書費不要省, 如果一點都沒有, 就自己跑吧.

有很多蠢蛋搞不清楚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
辦好自己的, 其餘就讓他們去吧.
作者: minghsu    時間: 2007-5-28 00:23
標題: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我是沒有辦過,但是辦理期間倒是知道
拋棄繼承,「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日」2個月內
限定繼承,「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日」3個月內

另外,債是一定要還的,如果有任何疑慮最好就去辦,限定繼承是個好東西,遺產清冊可以國稅局提供之遺產歸戶資料充之。

唸書有記得有個好處,只要其中一個繼承人有辦理限定繼承時,其他繼承人也算限定繼承(後來有沒有改我就不知道了)

銀行不一定需要抵押的,從繼承的不動產中的資訊,只能從抵押權推斷,並不是很齊全。就我所知最可怕的是連帶保證人的問題,會讓人出乎意料,措手不及,有很多連當事人自己都已經忘記簽了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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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限定繼承實務經驗,所以一直不敢提供意見,只是看過一些案例,都是很麻煩,僅就我所知提供參考。

[ 本文最後由 minghsu 於 2007-5-28 00:31 編輯 ]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5-28 00:40
標題: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前陣子看到新聞有寫什麼因不知要拋棄繼承,所以小孩出生沒多久就背負上千萬先人遺留債務,也不知真的假的。
作者: rubberhuang    時間: 2007-5-28 09:41
標題: Re: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supertaiwan 於 2007-5-27 22:31 發表



如果三個月後  有債權人(不包含地下錢莊)未向法院主動提出欠債證明 ...
比如說是銀行

那這個債要還嗎?


要看是有擔還是無擔
一般來說銀行在接到國稅局通知被繼承人往生時
他們的風管等單位就會開始主動向家人聯繫返還
並且凍結帳戶.
因為從往生日開始算往後三個月是申請限定繼承權的有效日
限定繼承,「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日」3個月內

假設你最後一天遞送  .再加上法院分案審理 .再外加公告三個月
只要你有產可繼承
你是很難希望銀行會拖過法院公告這三個月的期間都未主動提出的
更不用談到後面的本票裁定與債權憑證這些東西


如果三個月後  有債權人(不包含地下錢莊)未向法院主動提出欠債證明 ...
根據某不負責任的律師說法= 只要不涉及道德風險=後面恕刪
作者: willyhuang    時間: 2007-5-28 11:10
標題: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小酒蟲 於 2007-5-28 00:40 發表
前陣子看到新聞有寫什麼因不知要拋棄繼承,所以小孩出生沒多久就背負上千萬先人遺留債務,也不知真的假的。


這案子略知一二,大體上,是因為拋棄繼承的話,要所有順位繼承人都一起拋棄繼承。
狀況是:由於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寫「直系血親卑親屬」,換言之,如果子女無法繼承,就是孫輩、曾孫輩繼承,
所以子孫都要一起拋棄繼承。

據我所知,這個案子爺爺死了,子女是拋棄繼承了,但是忘記幫自己的孫子辦拋棄,結果所有的債務都跑到孫輩上...
作者: zombie    時間: 2007-5-28 13:17
標題: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minghsu 於 2007-5-28 00:23 發表
我是沒有辦過,但是辦理期間倒是知道
拋棄繼承,「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日」2個月內
限定繼承,「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日」3個月內

另外,債是一定要還的,如果有任何疑慮最好就去辦,限定繼承是個好東西,遺產清冊 ...


說到連帶保證人,我就是因為小時候被我老爸拿去當連帶保證人(未成年就被搞去當公司股東),
一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從天上掉下一筆債務...
各位父母,千萬別用小孩的名字幹這種事啊。
作者: geng    時間: 2007-6-3 20:09
標題: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minghsu 於 2007-5-28 00:23 發表
我是沒有辦過,但是辦理期間倒是知道
拋棄繼承,「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日」2個月內
限定繼承,「自知悉其得繼承之日」3個月內

另外,債是一定要還的,如果有任何疑慮最好就去辦,限定繼承是個好東西,遺產清冊 ...


請恕小弟說補充一下。

限定繼承,是從繼承開始時起,3 個月內要聲請。(民法第 1156 條第 1 項)
至於拋棄繼承,是從知悉有繼承的事實起,2 個月內要聲請。(民法第 1174 條第 2 項)

舉例來說,A 父負債,於 2007 年 1 月 1 日死了(繼承發生),只有一個不知情的繼承人B。到了 4 月 1 日,B就不能再聲請限定繼承了。但是,只要 B 一直不知道 A 掛了,就還是都可以「補救」,就是聲請拋棄繼承。只是,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要證明,自己不知道 A 已經死亡。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趕快去辦拋棄才是。因為,絕大部分的例子,都是繼承開始時,等於知悉繼承時。

------------------------我是分隔線-------------------------------------

報紙上很多新聞,真的是參考一下就好。有些時候,這一些莫名其妙繼承到債務的案子,還是有得救的。只是,為了撒狗血,就加油添醋,惟恐天下不亂了。

再者,民法的這一個規定,真的是應該要改。應該改為以限定繼承維法定繼承方式。概括繼承,真的是不定時炸彈。
作者: lucasmak    時間: 2007-6-4 11:20
標題: Re: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原文由 小酒蟲 於 2007-5-28 00:40 發表
前陣子看到新聞有寫什麼因不知要拋棄繼承,所以小孩出生沒多久就背負上千萬先人遺留債務,也不知真的假的。

我的朋友就是這樣.
她丈夫因意外過世,
自己幸運沒死,
還在醫院中,
丈夫家人不知她的丈夫外面的債務,
就為她二歲的兒子辦繼承,
後來才知她丈夫有一碓負責,部份是因為合伙人跑路引起的,
結果小孩由二歲起就負債二億,
朋友也宣告破產,
現在的希望是等到孩子成年時,
再申請上訴打債務打消,
只是不知机會大不大.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7-6-4 11:49
標題: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限定繼承?那就是有財產要繼承,債務就不理.
法律面上,當然可以,但道義上,這就有點可議了.

其實有些時候,上一代的恩怨情仇,並非下代所能處理,
所以我當初採取的是"放棄繼承",包含一塊所謂的"祖公仔屎"的建地,
傳到現在,幾十個人共有,就算要處理,也大費周章,
乾脆全部放棄,反正也不差那一點,您說是吧?\

花點時間,找個律師事務所,弄妥所有文件,再去所在地的法院處理一下就OK了.
(地方法院也有可以諮詢的地方,不過就是要再多花點時間就是了.)

[ 本文最後由 player 於 2007-6-4 11:59 編輯 ]
作者: 小酒蟲    時間: 2007-6-26 17:05
標題: Re: 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這個判例影響會很大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5/2/gd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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