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claureliao 於 2008-3-31 15:31 發表
還是覺得在抱怨
我想應該是沒辦法退給對方了吧
買二手東西買完還再算他的平均價值..
那就和你買股票一樣 ..你能說你買的股票每隻都賺嘛?? 還是要算折損點在哪理..
我想平均價值 ,這種邏輯很 ...
原文由 小酒蟲 於 2008-4-1 08:30 發表
抗議,我可是一顆都沒放過(只有被炸傷的份)。
而三千分以上者也沒有人是靠丟閃光彈衝積分的:
http://forum.palmislife.com/stats.php?type=creditsrank
原文由 claureliao 於 2008-4-1 10:26 發表
聽到也傻眼..共識到底是什麼??
反正買賣間就是 ,誰夠盧........就是對..
你敬我一尺,我也相對敬你一尺 ,甚至多你一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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