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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赤貧之戰! [列印本頁]

作者: kentdong    時間: 2008-8-20 16:04
標題: 赤貧之戰!
朋友msn轉貼

大家消遣一下,不做政治性評論


很可惜,還是引起大家越線討論
只好自爆~

[ 本文最後由 kentdong 於 2008-8-22 12:15 編輯 ]
作者: Cancer    時間: 2008-8-20 16:58
標題: Re: 赤貧之戰!
很好笑阿
把他當KUSO劇來看真的很好笑
至於政治的事情...那個不重要啦
(反正找回來的錢也不會分到我手上)

johnnyk         2008-8-20 17:06        積分        +10         我一直在想,十億要怎麼花?

不用想
等到你有十億的時候你就會知道了XD

[ 本文最後由 Cancer 於 2008-8-20 17:10 編輯 ]
作者: francis_lou    時間: 2008-8-20 18:12
標題: Re: 赤貧之戰!
瑞士那一段有夠好笑啊... (我要看原版啦!)

還有記得看英文對白... 很白爛... XD
作者: gasric61    時間: 2008-8-20 20:04
標題: Re: 赤貧之戰!
翻譯的部份真是讓人噴飯~~~(挫折。。。)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8-8-20 21:50
標題: Re: 赤貧之戰!
還是提醒一下好了,雖然是當笑話看還是踩了線的。身處權力巔峰的人,面對金權,能全身而退的幾希,再把聖經故事提出來,自問不會犯相同罪行的,再出來把石頭砸下去。
作者: TRG-PRO    時間: 2008-8-20 22:26
標題: Re: 赤貧之戰!
圖文屬於加重誹謗罪?
作者: chihyi    時間: 2008-8-21 11:48
標題: Re: 赤貧之戰!
比昨天看到的還多一些..

本日又新增幸妤無雙了...XDDD

真是笑到沒力...
作者: ysj    時間: 2008-8-21 22:56
標題: Re: 赤貧之戰!
你們沒講我還沒注意到那超白爛的英文翻譯,

笑翻了
作者: gcvincent    時間: 2008-8-21 23:48
標題: Re: Re: 赤貧之戰!
原文由 liaolc 於 2008-8-20 21:50 發表
還是提醒一下好了,雖然是當笑話看還是踩了線的。身處權力巔峰的人,面對金權,能全身而退的幾希,再把聖經故事提出來,自問不會犯相同罪行的,再出來把石頭砸下去。

本來還不敢大聲笑,這下放心了。
站上應該沒有人能滿足下列條件。
1.當上總統。
2.老婆先匯出十億(其實是七億),然後才跟你講。
3. 還被抓到吃相難看。
4.退休後住在飽來花園。

汪傳腐拉法葉案10億美金佣金案已經確定拿不回來了。
十億台幣就能讓大家發洩好一陣子了,
扁兄你就咬咬牙忍一下,
過些日子大家忘記十億美金就沒事了。

作者: jedij    時間: 2008-8-22 08:09
標題: Re: Re: 赤貧之戰!
原文由 liaolc 於 2008-8-20 21:50 發表
還是提醒一下好了,雖然是當笑話看還是踩了線的。身處權力巔峰的人,面對金權,能全身而退的幾希,再把聖經故事提出來,自問不會犯相同罪行的,再出來把石頭砸下去。


對啊!根本沒人有資格當法官囉?
犯罪是理所當然的~?
(還本日最中肯?)
作者: azazabc123    時間: 2008-8-22 11:41
標題: Re: Re: Re: 赤貧之戰!
原文由 jedij 於 2008-8-22 08:09 AM 發表


對啊!根本沒人有資格當法官囉?
犯罪是理所當然的~?
(還本日最中肯?)

抱歉,說錯話了...

忘了補:要做到似乎不太可能...

[ 本文最後由 azazabc123 於 2008-8-22 11:51 編輯 ]
作者: thomaschion094    時間: 2008-8-22 11:49
標題: Re: 赤貧之戰!
讚成樓上說的,如果按照那種嚴苛的標準,
所有執法單位都癈了吧~因為要聖人才能擔任相關人員,
位處國家最高領導人,連最低的道德標準都達不到,
還有一大群共犯及鄉愿者相挺?

我真的對台灣的現況非常感到無力...
人民連道德勇氣都喪失了[洋蔥huffy]
作者: bran    時間: 2008-8-22 11:49
標題: Re: Re: 赤貧之戰!
原文由 liaolc 於 2008-8-20 21:50 發表
還是提醒一下好了,雖然是當笑話看還是踩了線的。身處權力巔峰的人,面對金權,能全身而退的幾希,再把聖經故事提出來,自問不會犯相同罪行的,再出來把石頭砸下去


按照這個說法那殺人放火不應該抓去關了,因為沒人有資格可以定他們罪。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在裡就是得按照這裡的法律。
假設你在管教你的小孩,他說了這句話是不是你就不能管教他了。
作者: tako    時間: 2008-8-22 12:14
標題: Re: 赤貧之戰!
well,應該不用說理由吧?

鎖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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