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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房市投資客可不可能用集團方式來操作? [列印本頁]

作者: kermit    時間: 2009-12-28 10:43
標題: 房市投資客可不可能用集團方式來操作?
本文最後由 kermit 於 2009-12-28 16:39 編輯

例如 ,多人集資搜購某目標區域總價約1500萬左右的物件,

貸85%, 付225萬(寬限期2年),十間只需2250萬。

囤積一小段時間,故意用高價購買附近的一間同性質房子(例如1900萬,當然也是高成數貸款),

讓它的售價成為『指標』。接下來,再把手中的囤積物(連同那一間『指標屋』)出脫。

賣的時候,就可說『你看,人家哪一間都已經實賣xx萬/坪,這算合理價了』

如果平均能以1700萬左右賣出,則每間可獲利200萬,十間就是2000萬。

(小弟不是投資客,只是猜測投資客可能的手法。)
作者: simonpeng    時間: 2009-12-28 10:51
可能一開始的時候就先被內奸賺了一筆吧
作者: mayakeq    時間: 2009-12-28 11:47
產權很難分,怕被A掉
而且也沒有穩賺的
投資的詐騙的至少看起來還在自己帳戶
作者: alberthuang    時間: 2009-12-28 15:19
要集體操作不需要這麼累吧,你的說法比較像是財團操作的方式。
因為要炒高區域價格,不是靠著幾間房子就可以養出來的。
如果同樣狀況,倒不如集資去殺價,然後找好操作的區段來操作。
我看到更常見的是集資去炒法拍屋,這比你的方法有效率多了。
房子漲跌不像股市可以在短期內有效果的,時間一長,難保每人有不同意見,到時又該如何操作
作者: player    時間: 2009-12-28 15:30
例如 ,多人集資搜購某目標區域總價約1500萬左右的物件, ...
kermit 發表於 2009-12-28 10:43

看到這點,您就輸了.
實際上,這種操作方式,適用的是"集團",而非個體戶,
光是這樣辛苦集資才能搞到十間房屋的情況,輸的機會大很多.

民國七十年左右,目前的那個"綠樹"集團,就是用這招炒高房價的,
但它當年炒的是"土地"取得成本,也就是說....
一個一千坪的土地,慢慢買,初期成本可能就只有個五萬,
然後要買最後一塊幾十坪的時候,就來抬高個成交價,變成個十五萬二十萬.
然後哩,後來不論自建或是有人相中,那您認為價格該多少才合理?
更絕的是....當年它可是從"大樹保險"那邊取得的資金來養地建房.

所以囉,理論上,此法可行,但是....絕不是個體戶或是散戶能操作起那價格的.
另外,就算您把價格炒上去了,您能確定哪周圍就只有您有屋子想賣?
作者: YuHeng    時間: 2009-12-28 15:40
我覺得最基本的需求跟供給還是要考慮的....
那區域的需求大...不用你炒,價格自然上揚.....
供給過大.....在怎麼炒....便宜了其他要脫手的....
套到的可能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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