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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推薦] [行動] 拒按指紋,給我身分證!
無意引起任何爭議,只是對fs1013的論點有許多不同看法
1.國家並不先於人民而存在,如果政府的存在不是服務人民,反而限制人民的行為
這樣顯然違反民主國家的原則,就是擔心公權力過度擴張才會作出種種限制
所以 "別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問問你為國家做了什麼。" 是有疑問的
今天一個對國家完全沒貢獻的國民,就失去要求國家提供服務或保護的權力嗎?
2.法治不是 "自認為無罪者,可以丟出第一顆石頭"
法治國家中即使他在某方面違反法律規定,亦不影響他在其他方面的人權
人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指的是選擇違法的行為就要接受相應的處罰
並不意味著一個做錯事情的人,就完失喪失了他的人格
3.人權跟一個國家是否富強,並無直接關連;政府有能無能,也與有權無權沒有關係
一個強國並不代表他的人權就一定發展的很好,有權的國家也未必有能
在威權國家中,人權是不受重視的,它的行政效率也經常是建立於罔顧人權之上
例如威權國家中,破案率往往會比較高,但其過程經常是不顧人權,只講效率的
而您提到 "政府要有能,必須先有權" 及孫中山先生的行憲三階段並無關連
孫中山先生之所以提行憲三階段並不是為了給政府權力,而是時勢所趨
目的在於慢慢教育人民將觀念從王權轉民權,也是為了配合當時的政治環境
而在權力分立的想法上,更是主張嚴格監督公權力對人權的不當侵害
抱歉,不太會把意思完整表達
總之,在民主法治國家中,目的的達成是不應不擇手段的
極端點說,就算按指紋可以改善治安,也不能選擇它當作速效藥
如果為達成目的而任意限制人民權力,或以國家至上為原則
那麼距離警察國家或威權國家也就不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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