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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土地過戶與贈與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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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1-7-1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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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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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2 20: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erlong 於 2011-7-12 20:40 編輯

    請教各位達人:

    我阿公有一農地,請教代書,如何處理節稅問題,
    如果使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我,可以免贈與稅。
    但農地值約600萬,因此我必須將約600萬的金額轉至本來應分的3個叔叔。
    平均每人200多萬。

    爬了很多贈與稅的文,仍有些不是很了解,想請問大家。
    1.每人每年免稅額是220萬,如果我由我本人、我太太、我兒子,各轉200萬至不同的叔叔,
    請問這樣可以免贈與稅嗎?
    兒子未成年,他們的存款,是我們多年分次贈與的,國稅局會以未成年,無處置權,而認定是我及我太太轉的,併入我們的贈與金額嗎?
    另外夫妻是否都算個人,每人的贈與額度可達220萬?
    2.依代書的建議,這樣把原來土地的價值金額,分給各位叔叔的行為,算是合法節稅嗎?

    感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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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2 22:59 |只看該作者
    土地不是要去先去查公告現值!! 查好價格之後
    再來考量      1.賺與稅  -->這個會有過戶費!!
                           2.土地增值稅
    現在要多注意3.奢人多稅.
    ------------
    我的想法
    你阿公要要土地登記在你名下:
    假如土地:600W
    就有贈與稅~600W-220W= 440W 差額!!

    有個方法~ 叫阿公用這個土地去貨440W出來.
    再來轉登記在你身上並且銀行貸款一併轉移
    合在一起就不會有贈與稅問題.
    你阿公貨出的錢再贈與給你叔叔. 不夠的你再贈與(或私下轉現金,不是大戶不會查 )
    不知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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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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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2 23:0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苦力爺 於 2011-7-12 23:12 編輯

    回覆 erlong 的文章

    農地贈與給直系血親雖然免課贈與稅,但是自受贈日起五年內,須將受贈的農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不能移轉給他人,才能免稅喔。如果五年內做了移轉或被查到無繼續作農業使用,是會被追繳贈與稅的。
    贈與稅免稅額的算法是每個人每年度有220萬的免稅額,而夫妻之間的贈與是免課贈與稅。

    所以在同一年度內,最大額度的贈與免稅額做法是先將你帳戶內的錢轉220萬給老婆,再由你轉220萬出去給叔叔,老婆轉220萬出去給叔叔。降子可以做到同一年度內440萬的免稅贈與。

    當然,小孩子裏的帳戶如果有錢,也是可以在同一年度內贈與他人220萬免課贈與稅。(但是如果同一年度內你已經有贈與給小孩或他人,要從220萬的額度內扣掉喔!)

    小孩子帳戶內的錢,要看你當初是用什麼方法轉到小孩子身上的,以及是否有留下可供證明的文件,才有辦法判定國稅局是否會找你的麻煩。

    有沒有節稅的效果?我是看不太出來那裏有節稅了?農地不管贈與或繼承都是免稅的!我只看到你想要這塊農地,而叔叔們想要現金。

    希望提供的訊息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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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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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00:48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是為了自耕農跟農保的話,  可能要評估一下.

    農民是二等公民?
    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將農保強制納入,同條第2項規定,原參加農保的人在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後必須退出農保。農民在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後,原先的生育給付不見了,喪葬津貼由原先153000元變成86400元,身心障礙年金(原殘廢給付)由原先一次給付10200元至408000元變成每月4000元領到65歲,最重要的是保費由原先每月78元變成每月674元,雖然政府在各大報刊登廣告表示農保轉國民年金保險後福利不縮水保障多更多,但國民年金法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告生效,在未修法前政府有何法源依據變更國民年金法已規定的事項呢?再則,中央政府97年預算根本沒有編列補助農保轉國民年金保險後差額,所以政府刊登廣告表示農保轉國民年金保險後福利不縮水保障多更多,根本是欺騙農民,所以農民要睜大眼睛,不要被騙了。


    基本上政府都是把農民當成好騙又好吃的, 最好是無米樂...
    當農民前要先習慣一下...
    (本國那個三代公務員但是因為媽媽很會投資導致富可敵國的自耕農, 基本上是... 不要問, 很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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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long  農民確實一直是弱勢團體  發表於 2011-7-13 15:00
    Davidman  說得好...  發表於 2011-7-13 09:39
    鍋蓋的好,只有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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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10:16 |只看該作者
    之前做過類似的轉移,比較大的問題是土增稅造成的價格差異。
    因為贈與跟繼承不同,繼承不需負擔土增稅,但是贈與就需要。
    呵呵...半個PDA雙槍俠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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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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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13:45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kira 於 2011-7-13 13:48 編輯

    二等親內土地買賣不是視同贈與,
    除非國稅局認定不是贈與才算是正當買賣。
    (遺產與贈與稅法第5條,第六點)

    點評

    erlong  沒錯,代書就是建議用贈與的方式,是正常的贈與轉移財產,因為是農地農用,所以可以免贈與稅。並非遺贈法第5條所要規範的『甲買賣,真贈與』。  發表於 2011-7-13 15:08
    苦力爺  依erlong兄目前的做法來看,是想做直接贈與移轉,而非買賣移轉,所以與遺贈稅法第5條第6項無關。  發表於 2011-7-1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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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14:1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Davidman 的文章

    不,其實不管贈與或繼承或買賣,農地都可以申請不課土增稅,只要該筆農地繼續做為農業使用。

    土地稅法39-2條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前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承受人於其具有土地所有權之期間內,曾經
    有關機關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
    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
    情事時,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點評

    Davidman  多謝告知! ^-^  發表於 2011-7-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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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14:38 |只看該作者
    應該這樣說:

    農地值600萬,是指公告現值,還是市價?如果是公告現值,那免贈與稅的這個部份是有用的。(前題是受贈後須繼續維持農用5年)

    如果是市價...這樣做生前移轉的好處只有避免掉繼承發生時,免去公同共有及特留份的麻煩。(也就是說,有權繼承的親人間不用為了這塊農地而有所糾紛)

    點評

    erlong  免稅應該是確定的,我的困擾是錢如何轉到各叔叔的名下,謝謝各位提醒,我想可能必須要分年度轉移了。謝謝。  發表於 2011-7-1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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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14:59 |只看該作者
    苦力爺 發表於 2011-7-12 23:09
    回覆 erlong 的文章

    農地贈與給直系血親雖然免課贈與稅,但是自受贈日起五年內,須將受贈的農地繼續作農業 ...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其實我根本不想要農地,只是這是「祖產」,父命難為,
    如果我不出錢,這祖產將遭變賣,
    所以我必須要出錢,將這些錢,轉到叔叔的名下,
    這對我而言,仍是相當大的負擔,
    工作近二十年的積蓄,必須全部投入。

    點評

    erlong  等我爸老到無法耕作後,又是另一個煩惱的開始。變賣也不是,留著也不是.........  發表於 2011-7-13 20:37
    erlong  我的感受確實是如此,很現實的問題,我這輩子不太可能在從事農耕,這塊地一直是我爸爸在耕作,現在只是名字換到我的名下。  發表於 2011-7-13 20:36
    苦力爺  其實我不好意思明說的就是,我只看到對三個叔叔有好處,對你來說除了擁有農地(的麻煩)外,沒什麼好處...  發表於 2011-7-1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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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15:28 |只看該作者
    其實還是有好處的, 農地夠大的話可以蓋農舍, (不知道規定改了沒?!)
    有些農舍比我家豪華一百倍啊一百倍!有水有電有魚池有後院, 冷氣車庫大小耳朵一併俱全.

    如果你用農業使用來避稅, 結果不做農業使用, 好像有罰款, 可能要注意.
    萬一有天農地變建地的話, 如果沒被財團徵收記得請客!
    鍋蓋的好,只有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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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19:09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講難聽點, 等阿公過世後, 3個叔叔放棄繼承權, 讓你去繼承就好...

    而要給叔叔的錢, 分年頭年尾贈稅給叔叔就好.....
    (但可以超過免稅額一點點, 在國稅局繳一小點贈與稅留個記錄)

    點評

    苦力爺  以erlong的情形來看,放到繼承的麻煩事會更多(其實大多數人都是如此)。  發表於 2011-7-13 22:10
    erlong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意思就是有叔叔缺錢,想要立刻有現金......  發表於 2011-7-1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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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22:1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cvincent 於 2011-7-14 05:00 編輯

    既然有分家產的意思, 那最好白紙黑字寫清楚.
    不然,
    1.時運不濟, 地價居然下跌, 這時候有人笑憨人.
    2.時來運轉, 20年後地目變更, 還是財團良心發現高價收買,
    賣了六千萬, 這時候可能有人會跳出來說當初分的不公平, 要以六千萬來分才對.
    (這時候你可能也掛了, 是叔叔家跟你的家人爭...)

    我是覺得, 如果你錢太多就照爸爸說的做.
    如果六百萬也是個負擔, (相當於砍掉重練, 你有多少時間機會再賺到六百萬?
    我阿嬤在世的時候常常說, 乞丐也要留三日糧. 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 你有把握再存到這麼多?
    也要跟你牽手商量一下... 將來生活方式的改變, 有天被 lay off 了要回家種田...)
    應該好好評估分財產方式比率公不公平, 還有怎麼利用這塊農地.
    (現在的方式應該是獲利不佳, 不然誰要把金雞母賣掉?!)
    是平均分四份, 還是老爸很凱的說他是老大不用, 只要分三份給弟弟
    (那其實關你屁事?誰開票誰兌現吧?!祖產這種事, 誰記得誰痛苦, 都賣掉分一分最爽...)
    或者考慮你爸爸年紀大了, 留四分之一, 其他四分之三賣掉, 三個愛分去分.

    說難聽一點, 萬一你比你爸早掛掉, 你家人怎麼辦?回家種田?
    不能種的話, 賣掉又拿的到多少?

    今天你不虧, 簡單的從市價去除, 人家說你佔便宜, 地很貴的,
    就算吃虧多付錢, 還是會有人說你不公平.
    地在你的名下, 你就要承擔惡名.

    今天你承接這塊農地, 那表示你能負擔得起, 那你的日子過的就爽了, 改天叔叔又週轉不靈欠現金,
    又叫你爸爸把地拿去貸款借他們, 靠北啦!地不是你的名子嗎?你又要多背一條貸款...
    改天他們破產付不出來, 說要命一條, 那銀行會不會去拿他們的命?
    我猜還是你要還, 因為靠北啦~  貸款也是你的名子.
    為什麼?全都為了叔叔說, 幹!林囝仔最有孝了.

    更慘一點的劇情應該是醬子演,
    當事人成了地主之後, 還沒爽到,或者是剛剛蓋了農庄.
    忽然間政府又說蓋三小的公共建設, 所以馬上依法辦理徵收,
    依據公告地價付了六十萬(我是假設)給土地所有人.
    然後又跟土地所有人收了三十萬的土地受益費.
    然後政府三年後多的地依法公開標售賣給財團一千萬, 財團變更為建地後, 蓋了一億的豪宅.
    如果是韓劇的話, 還要加上主角車禍失憶, 女主角得不治之症...
    家人在豪宅旁邊的違建農舍做資源回收. 感謝政府給偶們卅萬(稅後), 才能做資源回收場...

    我們都會笑人花錢找罪受, 輪到自己表演的時候呢?!

    基本上我說的都是看電視電影卅幾年的經驗推斷, 但是人生劇場更誇張.

    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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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1810  真是一針見血!  發表於 2011-7-13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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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monpeng + 10 看的時候很好笑,自己遇到很悲哀.
    hohobear + 5 + 1 中肯!!!!
    ychao + 5 + 1 本日最中肯...
    eric1810 + 1 + 1 我很贊同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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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3 23:30 |只看該作者
    gcvincent 發表於 2011-7-13 22:17
    既然有分家產的意思, 那最好白紙黑字寫清楚.
    不然,
    1.時運不濟, 地價居然下跌, 這時候有人笑憨人.

    講得太好了

    目前自家就是因為類似的事情官司纏身中...爺爺之前留下來的國宅 分不均

    當時說清楚了誰拿錢誰拿房....過了三年 房價一漲   以前說的話蓋的章 還可以都不算數了~~


    這種事情要小心啊~~~
    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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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4 10:0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gcvincent 的文章

    『今天你不虧, 簡單的從市價去除, 人家說你佔便宜, 地很貴的,
    就算吃虧多付錢, 還是會有人說你不公平.
    地在你的名下, 你就要承擔惡名.』

    gcvincent兄,您說的很對,這些都是我的考量,
    就怕如同您所說的,他日又變成我什麼侵吞祖產之類的閒言閒語。
    天曉得我真的不是很有願意去承接那農地。
    現在我就有點感覺花錢找罪受了,


    但就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有時真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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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7-14 15:12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cvincent 於 2011-7-14 15:31 編輯

    依據我很差的數學計算,
    600/4=150. 你爸放棄的農地價值
    你得付出600, 一來一往就是750.

    再退一步, 你不買地, 也拿150出來買一小塊地好了.

    再退一步, 你沒有錢, 要買地, 那就一口價450. 誰有問題誰出錢買, 那就沒問題了.
    就算要花六百萬, 也要用第三人的人頭買
    (那就知道實際市價, 也許真的450.如果市價700那就不用買了, 讓叔叔多分他們更爽.).

    1.拋棄繼承這塊地. (反正你爸擺明了要幫叔叔, 那你也要繼承他的氣魄說你也不要分地.)

    2.你爸真的不種田會死的話, 去附近買塊小一點的, 看是兩百還是三百W,
    去附近五村十里打聽看看, 有沒有人這麼孝順買真的地給老爸種.
    老爸很介意就掛他的名, 不介意就掛你兒子的名. (將來省一次手續)

    3.要分家了, 祖田被賣掉就是賣家的事. 以後和叔叔田沒交水沒流.
    誰賣地誰不肖跟你不買就不肖完全沒關係, 不要隨便加上等號
    誰賣地拿好處?你一毛錢都沒拿到!
    說到不肖要排名也要從第五名開始排.

    4.跪下, 跟老爸認錯.
    說今天不是你無情不願保留祖產, 你沒本事, 沒有鍋懂紅懂那末厲害賺大錢.
    (可以的話, 叫兒子一起哭一起跪, 誰叫他是你兒子. 地板很硬的話記得先買個護膝帶上.)
    如果你是親生的, 到此為止應該就搞定了.

    5.跟你老爸講, 你真的沒能力搞六百萬的田, 我們買塊小的種.
    如果你夠本事, 一二十年賺到錢, 那再把地買回來.
    或者好好栽培孫子, 將來等他賺錢買回來.
    (當然是很誠懇的隨便講講, 不要一時衝動就去頂債買地. 真的有能力再量力而為)

    6.事後的安撫, 老人家不種田以後怎麼辦?
    如果突然失去生活重心, 人會很快老, 說不定也會很快生病. 要注意.

    目前看起來是你家的經濟支柱, 要先保護好自己才有能力照顧家人, 而不是一頭熱跳下去.
    你今天跳下去了, 將來你家有事, 叔叔們是不是肯跳下來幫你們?地都被你佔走了, 怎麼可能?
    (六百萬誰付的誰記得誰痛苦.)
    簡單一句話, 幾狼幾給代, 公媽隨狼彩. 誰管你.

    當然我醬子講純粹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爸爸的想法我可以理解, 但是辦不到, 因為我們不是鍋懂.
    說不定貴家族父慈子孝一脈相承, 跟我想的完全不同.

    還有要澄清一下,
    雖然我講話很沒禮貌, 那都是電視教壞的.
    其實我的內心是很傳統又古意的, 很實在的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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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long  gcvincent,您說的「很實在」,很感謝您很實在的建議。 我覺得您有機會成為鄭文華第二,可以編個台灣霹靂火續集。  發表於 2011-7-14 15:45
    鍋蓋的好,只有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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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來乍到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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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發表於 2011-7-14 17:13 |只看該作者
    六百萬的祖產不能賣不能成為獲利來源的話, 那就不是一個好的投資標的.
    那種田就只能說是個嗜好, 做運動.
    除了鍋懂紅懂有誰能花六百萬來做運動嗜好?!

    只有有目的的人才會跟你講穩賺不賠, 百面開的牌支自己簽就好了, 為什麼告訴你?!
    鄉民當然是有多壞講多壞, (因為俗語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什麼?我誤會了嗎?靠!)
    俗話說做最壞的打算, 最好的準備.
    要是情況沒這麼糟, 那生活其實還是有點希望.

    你既然決定要吞下來, 那就乖乖的吞. 好好的做個孝順的孩子.
    至於孩子的將來,  惟願吾兒愚且魯,無災無病到公卿。
    大不了回家種田.

    我也覺得我不會那麼雖, 但是就是常常當上那個倒楣孩子, 屋漏偏逢連夜雨, 得來全不費工夫...

    只要有利益糾葛就有醜惡.
    天上星多月不明, 地上人多心不平。
    我其實不是不相信人性,  只是不相信人類.
    鍋蓋的好,只有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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