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safiro at 2005-2-17 08:05 PM:
。大七畢業時不是有醫師誓詞嗎?我連嘴皮子動都
> 沒動,內容是什麼也都完全不知道
Originally posted by safiro at 2005-2-17 08:05 PM:
而薪水平均一個月約是15.6萬,算一算投資報酬率比一個剛畢
業的小護土還差。小護士一天工作只有八小時,有固定假日,受勞基法保障,一 個月連假日算下去的話,一日工作時數不到五個小時,可是卻坐擁4.5~5.2萬的高 薪。
Originally posted by jeremiah at 2005-2-18 03:33 PM:
其實大家都有錯...
想賺錢就不要當醫生,能當醫生的頭腦都非常好,還有很多職業好做!有多少不想賺錢想救人的學生考不進醫學院的?不然有本事就像Black Jack一樣,收超貴的錢但保證醫好!
媒體早就惡質到不行...沒人去管!
至於澳客...堅持己見的就叫他自己簽名負責.....
而且我覺得這次根本就是林醫生倒楣,上司沒肩膀,所以責任他負。
Originally posted by fw at 2005-2-18 05:12 PM:
我相當認同 jeremiah 說的,只想賺錢就別當醫生,
每行有自己的苦處,或許只有記者例外。
另外,成績不等同智力跟努力,這是兩回事。
[ Last edited by fw on 2005-2-18 at 17:15 ]
Originally posted by fw at 2005-2-18 17:12:
每行有自己的苦處,或許只有記者例外。
[ Last edited by fw on 2005-2-18 at 17:15 ]
Originally posted by jeremiah at 2005-2-18 03:33 PM:
......
想賺錢就不要當醫生,能當醫生的頭腦都非常好,還有很多職業好做!有多少不想賺錢想救人的學生考不進醫學院的?
......
Originally posted by jimmyee at 2005-2-18 09:42 PM:
我覺得原作者po的..他當醫生好像不是因為想賺錢
根據我的了解,大部分的我們這一輩的當醫生.
應該都不是因為想賺錢.才跑去當醫生
大部份都是因為成績考到了就填當時的志願
不然就是家裡長輩的"期許\\"
真的因為想賺錢跑去當醫生的.
我覺得,在我周遭好像找不到..
(這點可能要歸咎於台灣的教育制度,在高中時好像沒有真正能找到自己的性
向,也可能跟中國人的"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有關,才會有著一批又一批
的"非興趣"的醫學生吧!)
原作者可能只是想來抱怨一下工作時數跟所得的薪水比值罷了.
應該是沒有惡意
我總覺得當醫生賺的月薪比一般的人多..應該都是燃燒自己的生命跟青春換來的.
然後照亮了自己的老婆跟小孩..=.=
蠻悲慘的
再者..我覺得成績跟智力應該是不會有絕對的關係
可是跟努力還是有相對的關係..
考試當然還要加上運氣.跟一些作答的技巧
但是我深深覺得
沒有努力絕對不會有好成績
能考上醫學系的
頭腦不是每個都很好
但我敢肯定
他們花在讀書的時間一定比較多
當然啦..以上論點不適用於一些特例.比如說智商過高等等..
[ Last edited by jimmyee on 2005-2-18 at 21:58 ]
Originally posted by simonpeng at 2005-2-18 22:58:
難道醫師不是用勞基法在規範的嘛?
Originally posted by simonpeng at 2005-2-18 10:58 PM:
亂一下!
難道醫師不是用勞基法在規範的嘛?
反正各行各業都用一樣的勞基法、所得稅法,
這樣就不會有意見啦!大家“公平”啊,一視同仁!
管他什麼主治,急診。
週休二日,一日八小時;
要超時,要加薪;
下了班,也不用ON 什麼 CALL!
這樣好不好
Originally posted by bondhsueh at 2005-2-19 01:58:
要求人家作聖人之前,有沒有想過給對方作聖人的條件?
要視病猶親?要給病人最好的照料?對抗病魔要打勝仗?行,先問問給人家什麼武器吧
就算你自己最親的親人,真的就可以想要什麼就給什麼嗎?
一些狗屁倒灶的誓言,空泛的理想,沒有現實環境的資源供應,都是假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中森明菜 at 2005-2-19 09:52 AM:
政府是不準醫師受勞基法保護的(護士有勞基法),
因為假如醫師受勞基法規範工作,則長庚醫院等財團就倒閉了,
財團醫院就是靠剝削醫師,讓醫師超時工作來賺錢的,
各位繳的健保費,實際到醫師口袋中微乎其微,都被醫院賺走了,
其實連台北市立醫院,醫師在公務人員服務法中也不能報加班費。
Originally posted by Katsuya at 2005-2-19 23:49:
講點輕鬆的,
我第一次看到這篇的地方,居然是在..
TAIWANKIxx 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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