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isLIFE 討論區

搜索
鹹魚爸魅力四射舞蹈教室
查看: 4881|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有可能忍得住嘛?(限制級)

[複製鏈接]

157

主題

6

好友

558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1135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0-10-25 10:59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與14歲女友嘿咻 衛生紙團露餡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0.10.25 02:40 am

18歲陳姓男生到14歲女友家做愛後,留下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女友母親在女兒房間掃地發現,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後又原諒男生,並成全兩人交往。高雄地院法官將陳男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應接受法治及認知教育4場次,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今年2月間,陳姓高中生交了一名就讀國中的女朋友,認識僅兩個月,女友就帶他到家裡,三度在女友房間發生性行為。

女友的母親清掃房間,發現疑似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追問女兒,女兒坦承與男友發生性行為。母親向高雄縣警方報案,控告陳男涉犯妨害性自主罪。

陳姓男子承認與女友發生性行為,他表示喜歡女友,不知道法律規定不能和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做愛。

法官表示,被告與女友發生性行為時已滿18歲,無法減刑;但他與女友年紀相差僅4歲,彼此並無從屬、服從等關係,屬正常的兩情相悅交往。


法官說,被告年紀甚輕,難免思慮不周,在與女友交往過程中,一時衝動犯下妨害性自主罪,犯罪情節並非重大;且兩人目前持續交往中,女友母親後來也同意兩人繼續交往,並願意原諒被告而不要求任何賠償。法官據以宣告緩刑。
女友的母親雖同意兩人繼續交往,但要求不要再發生性行為。因此,在女友滿16歲前,兩人如再做愛做的事,被女友母親發現並提告,陳姓男子還是有機會坐牢。

【2010/10/25 聯合報】@http://udn.com/


我看完新聞想到第一件事情就是繼續交往有可能忍得住嘛?

還有就是當啊媽比較快??還是提告???哪一個發生機率較高???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頂0 踩0
體驗新人生

10

主題

9

好友

2萬

積分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11-16 05:20
  • 簽到天數: 4725 天

    連續簽到: 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文章
    413
    3#
    發表於 2010-10-25 21:01 |只看該作者
    這則新聞我有看到,不好笑,
    但是第二編  笑話真的有配合到,好笑!!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57

    主題

    6

    好友

    558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1135
    2#
    發表於 2010-10-25 16:06 |只看該作者
    順便接笑話

    三男子去女方提親,說各自的經濟情況。
    >  A說:我有2000萬;
    B說:我有一棟豪宅,價值5000萬;
    女方家長很滿意,就問C,你家有什麼?
    C答:我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孩子,現在孩子在你女兒的肚子裏。
    A、B 無語,走了。  
    這告訴了我們一個道理,核心競爭力不是錢和房子,要有自己的人,在關鍵位置上。
    體驗新人生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免費註冊

    與站長聯繫| PALMisLIFE 掌上生活      下載:更快、更棒、更好玩

    GMT+8, 2024-11-16 06:06 , Processed in 0.045436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2 Comsenz Inc. style by eisdl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