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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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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rmit
時間:
2004-5-2 20:20
標題: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已經是第三天清早六點被樓下的咆哮聲給吵醒,快撐不住了...
這對夫婦三年前搬到我住的大樓,先生無業在家且有精神疾病,
夫婦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得凶時用鬼哭神嚎來描述一點也不為過。
但最讓人痛恨的是爭吵經常發生在半夜、清晨,
除了敲打牆壁外,並有毆妻(互毆)、疑似虐兒請況發生。
你一定會問:
1. 為何不報警?
當然有報警,警察來的次數雙手都不夠數。
但先生演技太好,每次警察來他就變得很理智,而且裝受害。
2. 為何不請家暴官到場?
家暴官? 當然有來,但都沒有積極性結果。
3. 住戶為何不找他們『理論』?
當然有,除了換來一陣咒罵外,沒啥用處。
4. 太太為何不搬出去或訴請離婚?
她當然想,但由於有固定工作,一下子就會被找到。
除了抱怨再抱怨之外,大家對這家子真的無可奈何!!!!
我突然有個悲觀的想法:
這對夫婦,這輩子想結束這段婚姻應該是不可能了,
先生是毀了,但太太小孩一定得陪葬,
為何情字總是如此難了結,當初結婚時,太太會想到後半輩子要這樣過?!
作者:
viso
時間:
2004-5-2 20:46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錄音下來不知道有沒有用?若是有打小孩或毆妻的話,家暴官來直接放給他聽,最好是住戶們都錄,到時就算警察來那傢伙再裝理智,也沒人會相信。會打老婆及小孩的人沒什麼好同情的,說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至少還認得警察這就表示是裝的成份居多。
我居住的環境裡就遇過這種沒人性的禽獸,男女都有,惡婆婆打媳婦打孫女幾近變態,在那個沒有兒童福利法及保護令的年代,我們只能每天看著這戲碼上演,到最後,被虐待的孫女們全在國中未畢業就「奉子成婚」,其中遇人不淑的還會說出「是妳自己倒貼過來的」而拋妻棄子。一個家庭的不幸以倍數成長。
就算是做做功德吧,為了自己居家的安寧,也幫樓下的苦主脫離苦海,這種人渣也不用怕他逞凶鬥狠,即使是道上兄弟也瞧不起這種貨色。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4-5-2 21:02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模仿討債公司的做法,在他家門口噴漆,不要再打老婆了!,當然這要四鄰都很有默契,互相不做證人,免得無辜被告。
[
Last edited by liaolc on 2004-5-2 at 21:06
]
作者:
liaolc
時間:
2004-5-2 21:14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另,如果太太真的想離開,每次挨打都可以去驗一次傷,或大或小的傷,驗傷單多一點的話還是有可能成事的。保護令是可以命令丈夫不淮接近妻子的。
沒什麼是離不成的,真要做還是要有人幫助太太下定決心。先生無業,老婆有固定工作,竟然還是居於弱勢,顯然老婆被制約太久了,要有人幫他脫離苦海。
作者:
viso
時間:
2004-5-2 21:20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我是覺得要把漆洗掉很難洗.....而且也是苦到女苦主B)。再說那個禽獸現在閒閒沒代誌,他每天在那邊晃就夠大家受的了,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拖出去「蓋布袋」比較快。暗的不行,就訴諸法律了,家暴官及警察搞不定,不是有個「婦女基金會」還是社會局專線的,都有律師可供諮詢的嗎?用法律玩也玩死那個人渣!:!(
作者:
sanmijan
時間:
2004-5-2 22:31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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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atypus1
時間:
2004-5-3 02:43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唉...
因果難斷。
好吧...我承認我是因為看了大隻佬有感而發。
作者:
a00a
時間:
2004-5-3 21:58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Originally posted by
platypus1
at 2004-5-3 02:43 AM:
唉...
因果難斷。
好吧...我承認我是因為看了大隻佬有感而發。
離題PLUS COPY真好用
唉...
別再看BT版的電影了
好吧...我承認我是因為看了大陸版的大隻佬
卻沒有任何感覺
(大陸版去頭去尾去中間,白白浪費了二小時
加上一星期的等待)
就在樓下,哇!壓力好大
我個人十分自私的作法
找房東解決,不要再租他們了
我要保護我的家人,房東要保護她的屋子
可憐的母子?
或許能私底下偷偷幫助她們母女變為一個轉機
為什麼這樣的男生都有女生跟它一生一世
我一定是那裡不夠好才是!
作者:
windlife
時間:
2004-5-5 00:18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家暴事件很難處理的
過去曾在家暴中心工作過(替代役)
基本上除非婦女本身有辦法,才能走出自己的路.
有辦法,我指的是她要能自我覺查 自己在這個環境下的感受
(這是最難的一步)
能思考自己要怎麼走下一步,是上法庭,是協議離婚,還是維持婚姻
之後還要考慮孩子,自己的問題(工作和生活)......等
其實每個案主都有各自的原因,很難概括一次說完
我想她們應該都在社會局有記錄了,警察依法是要通報社會局的
如果已發生一段時間,社工應該是已經關切過了
基本上,我們會讓她了解她可以做的事(如法律程序,用家暴法等)
以及引導她們自我覺查自己所處的環境
如果她們不想採取任何行動,我們是尊重她們的意見的,
我們能做的是告訴她們如何自我保護,以及保護孩子
事實上,要離開一個已相處的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對一個處於弱勢下的人而言
我們也不建議立刻就建議離婚或是法律程序等
我們會希望案主能在一個全盤考量下做出一個決定
對於一個家庭的未來,我們也希望家庭裡全部成員都能一起決定
我建議是 如果當下發生 懷疑有打小孩時
直接撥113告知社會局有兒虐發生
畢竟兒虐在現在法律上,屬於公訴罪
提外話 一直到現在我對亂倫,打小孩的加害人都沒啥好感,
尤其是亂倫的,總是覺得乾脆一槍斃了,
作者:
joe1073
時間:
2004-5-5 11:11
標題:
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還是管一管吧
現在已經不是只能自掃門前雪的時代了
哪天他老兄搬幾桶瓦斯
左鄰右舍都危險
精神問題加經濟問題
我對於政府機關已經不報希望了(社會局啊那些的)
只希望一些有力的民間機構如慈濟等等
能先看看自己身邊的同胞..再去幫助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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