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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轉貼]【號碼可攜式服務 如何申請】 [列印本頁]

作者: Indy    時間: 2005-9-12 15:53
標題: [新聞][轉貼]【號碼可攜式服務 如何申請】
【號碼可攜式服務 如何申請】
記者費家琪 2005/09/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小良原本是使用甲公司的行動電話服務,最近看到第三代行動通訊(3G)業者xx電信開台,想要轉檯用用看新業者的新服務,他只要到xx電信的門市填張申請書,五天後,號碼不變,但提供服務的電信業者己經從甲公司變成xx電信,用戶不用換號,號碼跟著走,這即是將在10月開跑的號碼可攜式(NP)服務。 號碼可攜式服務(Number Portability,簡稱NP)是指,用戶將目前使用的行動電話號碼,由甲公司轉移到乙公司,但仍然保留原本使用的號碼,不必重新申請一個新號碼,也就不用告訴每個朋友換號囉。
小良在申請NP的服務時,主要是到新的移入業者處申請服務,新業者會到舊業者處查詢小良以往的紀錄,例如小良有沒有欠費,是否還有購買手機的門號綁約的問題,如果小良是個自由身,可以在五天後轉到新業者網路上,但如果小良還有舊債未了,就不能移轉。
在這五個工作天期間內,依照法令規定,原提供服務的業者不能向小良遊說,提供他更優惠的費率與折扣,五天後拿到新的用戶識別卡(SIM),就可以使用新服務。
小良的大哥大號碼雖沒變,使用習慣可得要大變,例如各家大哥大業者的客戶服務簡碼都不同,用戶要重新學習,也要重新設定自己的來電答鈴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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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等到了...那邊草肥油水多...就往那邊走吧
作者: rex1112    時間: 2005-9-12 16:55
標題: Re: [新聞][轉貼]【號碼可攜式服務 如何申請】
哇哈哈!!真的要實施了嗎??早就想換了,因為收到3千多元的帳單時,看到明細,網內只打了125元,這下要來將TREO 650的通話明細做一次記錄跟統計,好10月份來『跳槽』。
作者: tsaijean    時間: 2005-9-12 19:23
標題: Re: [新聞][轉貼]【號碼可攜式服務 如何申請】
這個月收到的中華電信帳單上寫的

重要訊息
依據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規定,自94.10.15起提供號碼可攜服務.他業者行動電話客戶可保留原使用門號轉移至本公司.您亦可保留原號碼至其他行動電話業者.但本公司將依管理辦法第43條酌收移轉作業費用.因提供本服務,本公司得依規定將必要之客戶資料提供予其他經營者,二類電信業者及集中資料庫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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