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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11-4-13 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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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1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1]初來乍到 -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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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跟台灣人口述 email address, @符號除了"小老鼠"以外有什麼說法?
首先我要先跟阿輝道歉, 因為我問的一個問題, 在這片小天地上引起了一些爭執
我希望在此作一些解說, 說錯話的要道歉, 說的方式不恰當要修改..
1. 我提到以下這個說法
原文章由 achen 於 2006-4-26 02:42 發表
在十幾年前, 唸 email address 並沒有人用 "小老鼠" 這個說法, 再當時那些少數使用 email 的人口, 幾乎全部都有基本知識知道 @ = "at". 十年過後, email 越來越普遍了, 但是使用 email 的人的"平均"英文程度也降低了, 越來越少人用正規的唸法
然後就有人回這個話, 看似"引用回覆", 事實上卻是誤解
原文章由 小酒蟲 於 2006-4-26 17:55 發表
是的....我英文程度爛,所以講「小老鼠」。
然後從那篇之後, 就好像造成 "achen 說, 所有講"小老鼠"的人, 都是英文程度太爛, 素質太差" 的錯覺. 我之所以講"錯覺", 是因為打死我我都不會承認我有那個意思.. 如果把我以上的話解釋詳細一點, 應該是:
"使用 email 的人的"平均"英文程度降低了, 所以本來理應講 "at" 的說法漸漸式微
越來越多人用比較易懂好溝通的方式, 於是這個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的 "小老鼠" 說法, 漸漸變成了大家的標準說法"
而 "超過十年前就已經有人用小老鼠" 這件事我是真的不知道/沒聽過, 所以以我的原文來講也有不正確的地方, 我向大家一鞠躬道歉.
2. 也許我的一些言語造成誤會, 讓讀的人覺得我人在美國自以為了不起, 仗勢自己程度高, 其實這跟我住哪裡. 或是台灣角度, 美國角度沒有關係... 就只是想知道標題那個問句的答案而已..
而且, 我也從不認為自己英文厲害, 我常常在 PIL 發問 "這個英文怎麼講, 那個英文怎麼講" 的問題.
3. 我從沒有貶低講小老鼠的人的意思... 沒有人會笨到跟 90% 的人做對吧
我只是認為在正式場合應該會有另一個講法, 就這麼簡單.
老實說我本來中文就不是很好, 出國後退步更多, 如果用 "難登大雅之堂" 來形容是用了過度的形容詞, 我向大家二鞠躬道歉. 如果把 "難登大雅之堂" 改成 "這個用語不大能用在很正式的場合", 是否可以更適當的表達我的意思??
4. 台灣的英文程度普遍降低.. 其實這是不爭的事實, 要什麼硬要成說我這樣講是看不起人呢?
我指的是那種明明已經是高中/五專, 甚至技術學院/大學以上教育程度, 卻常常在網路上貼這種文章的人:
"救命啊, 一開機就是英文選單, 不知道從何操作起 ?"
"大..大..救命啊, 我買了一台xxx, 但是說明書都是英文, 看不懂.. 拜託救一下"
如果說法文, 德文看不懂也就算了, 但是英文是世界語言, 在台灣學習英文的年齡漸漸下降, 平均程度卻也漸漸下降. 這確實是必須面對的一個病向.
5. 拍郎所說的終於讓我了解為什麼有些人會對我的言論很反彈, 即使有少數人真的懂我想表達的意思, and 支持我的說法.
如果我今天說 "台灣人的公德心普遍降低, 越來越多抽煙的人亂丟煙蒂" 這句話 -- 絕對沒有把每一個台灣人或是每一個抽煙的人一並罵進去的意思!! 把我的話形容成"純粹個人意識型態的貶低他人", 我真的覺得我是非常, 非常, 非常冤枉的.
但是拍郎會這樣說, 也表示我應該在無意的情況下給人這種印象. 三鞠躬道歉
6.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堅持, 筠心說的好
我自己的表達方式不夠完善, 有那麼一點靈犀, 剛好就完全清楚我在講什麼的人, 沒問題
真的照字面一個字一個字看, 去解釋我想表達什麼意思的人, 就極有可能因為我本身的用詞不妥當, 而引起誤會, 想挖的人就可以挖出很多破綻來攻擊, 我自己的錯, 四鞠躬道歉
如果我所發表的文字有帶給人"貶低他人"的說法, 我一定會回去好好的修辭. 我不是網路新手, 在 PIL 的時間也很久, 我明明知道這麼多人講小老鼠, 我沒有必要, 也不會笨到, 也根本沒有那個膽去挑起這種 "你們這些說小老鼠的人都爛" 的戰爭吧!
7. 我找出我不願意講小老鼠的原因了, 信不信由你..
我太害羞, 這麼可愛的字眼說不出口.
我之前已經說過, 我沒有堅持一定要講 at, 要我講'老鼠尾巴"是可以說出口的.
所以那些認為我曲高合寡, 非說 "at" 不可, 只有 at 是正名, 其他都是垃圾的朋友, 你們可以打住了..
我只是說不出 "小老鼠", okay? okay? 我也很恨啊....
8. 版主 ricksg 兄, 您提醒要我注意口氣, 我會改, 五鞠躬道歉, 我再從頭看起一次, 老實說, 我認為引起爭端的導火線是在第四頁某人做了很直接的人身攻擊, 但是原文已經修改..攻擊文字刪除了, 後來他人的攻擊文不見 + 我的防禦文還在, 就變成我一個人為自己辯護而出的語言口氣不好了.... 我只能說今年犯太歲吧... 因為沒有人提醒他要注意口氣.
9. 真的希望大家不要再吵了, 我不介意很多人圍剿我, 但是我介意把這片園地弄到烏煙瘴氣.
但我也不會像一些幼稚的人說 "這是我最後一篇聲明, 說完我不會再發言了, 要說什麼隨便你們, 這個 post 我不會再進來看了..", 小弟會依然繼續虛心受教.
[ 本文章最後由 achen 於 2006-4-27 23:1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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