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cheanpen 於 2006-6-16 11:46 發表
最近家裡的人去家樂福買電器產品,獲得一堆禮券.
他的使用原則是"只限抵扣家電3C產品".
滿千元起,每次可抵消費金額的十分之一,有效期限至09/30.
昨天我跑去買了一台DVD player,湊不到2000元,剛好有需要買燒錄空片,所以,買了50片燒錄片,湊足2015元.
店員不囉唆,當場抵扣了兩百元,紅利點數也照給.
所以,我想,這東西應該蠻實用的..
如果有人要買一台8萬元的液晶電視,算一算,當場可以省8000元,可是一筆大錢哩..
但問題來了..
我..跟...本...不...可...能...用...完...他..
而且,這東西,基本上算是活動贈品,又有抵用限制.
免費送人,又感覺太慷慨了.
不曉得如果各位拿到這樣的東西,你們要怎麼處理??
(當然,能換點錢來補貼一下是最實在的"算計"了..)
P.S如果真能賣錢,贊助PIL是一定要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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