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isLIFE 討論區

搜索
鹹魚爸魅力四射舞蹈教室
查看: 3132|回復: 9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二手區常用的「條款」

[複製鏈接]

436

主題

21

好友

5477

積分

大海為家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5-3-26 00:10
  • 簽到天數: 1065 天

    連續簽到: 2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文章
    3634
    跳轉到指定樓層
    #
    發表於 2011-4-16 01:13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常在二手區逛,會發現很多「好用」「保護權益」的條款,不知道各位喜歡用哪些呢?
    各位可以幫忙補充一下,讓新手買/賣家有更多的參考,避免一些困擾的狀況嘍。

    交易進行中:
    買家:
    *確定要!收!(這是賣家最希望看到的字眼@@)
    *如果規格是XXX就收了!
    *可以免運費寄送就收了。
    *可以在xxx面交就收了。
    *請收pm。(八成想私下議價....)
    *物品使用狀況?配件?保固?
    *是否有詳細照片?
    *是否有購買證明,發票,是否有註冊過?
    *因故放棄,讓給下一位。(早說總比放鳥好?)

    賣家:
    *賣家保留選擇買家的權利。
    *面交為主,郵寄運費另加xxx元。
    *不接受排隊
    *需要的請直接回版上。
    *需要的請pm聯絡。
    *同時接受回文與pm,先確認先成交。
    *同時間有多個賣場,請先pm確認。
    *不接受任何理由退貨。
    *個人保固x天。
    *有任何問題請洽原廠服務中心。
    *非新品,有使用痕跡,謝絕完美主義者。
    *因故取消。

    交易成立後的PM條文:

    賣家:
    *謝謝您購買了xxxxx,金額xxxx元。
      如要面交,地點xxxxx
      如要郵寄/宅配/店到店,請告知寄送地址。
      我的銀行:xx銀行(轉帳代碼:xxx)帳號:xxxxxxx
      幫您保留至 幾月幾號幾點幾分,逾時將讓給下一位排隊的朋友。
      我的聯絡方式:手機:xxxxx / 某某先生/小姐

    買家:
    *已匯款,轉帳銀行:xxxx 帳號後五碼xxxxx,時間:xxxxx
    *購買物品:xxxxx  
    *物品郵寄地址:xxxxxx
    *收件人:xxxxx
    *電話:xxxxx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1 頂0 踩0
    信天翁
    一隻喜歡大海的鳥~

    151

    主題

    0

    好友

    2028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2032
    9#
    發表於 2011-4-24 20:54 |只看該作者
    albatross 發表於 2011-4-16 01:13
    常在二手區逛,會發現很多「好用」「保護權益」的條款,不知道各位喜歡用哪些呢?
    各位可以幫忙補充一下, ...

    albatross兄,我找到一則新"買家自我保護條款",你看看需不需要列上去。

    坦白說,個人是蠻傻眼,因為從沒想過買家還能這樣"排隊"的@@

    點評

    claireliao  那種感覺很像去會場,看到一整排別人佔位的感覺,一整個很差。  發表於 2011-4-24 21:29
    claireliao  我通常都會問賣家 ,是否有議價空間,因超出我的預算 ,我頂多都只會少個一兩百,OK 就OK ,沒有那種想要預先又佔了茅坑的感覺。  發表於 2011-4-24 21:28
    claireliao  先排等降價 沒賣掉的話 可以1000預訂嗎? 這個嗎 ?? 哈哈哈哈  發表於 2011-4-24 21:25
    一恨才人無行,二恨紅顏薄情,三恨男兒真痴,

    四恨無肝無肺,五恨世態炎冷,六恨情字誤人,

    七恨愛到慘死,八恨罵不下心,九恨恨不徹底,

    十恨打她痛我,十一恨捨不得打,十二恨蝴蝶應該。


    蝶君十二恨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74

    主題

    8

    好友

    1291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1578
    8#
    發表於 2011-4-20 00:06 |只看該作者
    其實我當天下標,我同事後來就通知我取消,我也想盡快更正,但在中國很多網頁都不穩定,有時能用,有時幾天都點不進網頁,所以我也不能怪我同事,但影響了賣方真是抱歉。

    買賣守則:
    確認您是要買才留言,預留或要先問老婆、女友、媽媽及直屬親戚的意思,請不用留言,避免雙方困擾,購買者請於三天內完成交易,如得標後,請勿任意棄標及再殺價,違規者一切將PIL積分扣至負積分為止,這將會造成您日後在社會發展的困擾,也可能遭站長通知約見父、母親,請您下標前審慎考慮清楚,一失足成千古恨,三思。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07

    主題

    9

    好友

    2163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1684
    7#
    發表於 2011-4-16 19:4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F 於 2011-4-16 19:53 編輯

    我這個人有壞習慣,就是要挑買家。因為通常會賣,都會賣便宜給站上的,所以會有一些自己預設的條件。
    剛註冊或註冊不久的不賣,發文數太少不賣,在站上起過爭論很多次,話不投機半句多的不賣。
    最重要的,白目的議價不賣。
    通常註冊日期夠久和發言數夠多的不用擔心這個問題,我還是會有議價的空間。
    而且,如果可以的話,我會賣更便宜的價格給老會員,同時回覆在版上氣死那個議價者。

    我來這邊是來交朋友的,不是來賺錢的。
    既然交朋友,爭論過好幾次的當然就不是朋友。
    我很愛賣,因為我很愛買,要便宜當然給為這邊貢獻多的人便宜。

    真的夠熟夠老的 PILer,MSN 和 Plurk 早就搶光了。
    真的以為現在的 PIL 還有很多好貨會直接丟在二手區嗎?

    不過我通常懶得解釋,反正我就是保有選擇的權利就對了。

    點評

    claireliao  現在大多都是列清單,開始拿號碼牌排隊。預約松果  發表於 2011-4-17 00:21
    以下為拒絕交易名單:qoq357, ylc, xpmoney, yunglieng, s0341969, safari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67

    主題

    14

    好友

    5283

    積分

    holy god 在...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1-6-29 00:42
  • 簽到天數: 1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1]初來乍到

    文章
    5295
    6#
    發表於 2011-4-16 16:3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cvincent 於 2011-4-16 16:36 編輯

    其實我自己也寫過請收pm, 高價物品總是希望能面交, 要是無法面交就...

    像二手也買過 vaio , 到貨後覺得很紺, 當除相片解析度極差, 八九成新依我看連五成都不到,
    電池連30min都沒有, HDD嘰嘰叫. 反應後賣家退一千說補換電池芯, 結果光華說這款不能換...
    之前網友 po 的不能接受都比我買的好太多...


    所以現在高價二手要面交才能安心...

    如果要選擇賣家的買家, (我想講話太直應該得罪過很多人,) 通常我都跳過. 不然被拒絕也很間介...
    如果要賣, 反而我應該不會選擇買家, 只希望不要殺價, 準時交易就是好買家.
    鍋蓋的好,只有鍋懂!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61

    主題

    1

    好友

    588

    積分

  • TA的每日心情

    2011-8-3 14:07
  • 簽到天數: 5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2]偶爾看看I

    文章
    661
    5#
    發表於 2011-4-16 09:4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rofelin 於 2011-4-16 11:54 編輯

    我覺得應該推廣的是賣家在每篇拍賣文訂好基本的遊戲規則,不照規則的就拉倒..
    我PO 上我自己的給大家參考:

    ‧只郵寄不面交,運費多件最高收 $55
    ‧請直接喊收加編號即可.
    ‧PM不算,以直接喊 "收" 的版上回覆順序為準. 排隊就是排隊。
    ‧為免爭議:重編文章者,以重編輯之時間為準,且優先順序排於未重編文之後。

    針對單一的特殊規則就列在該物的說明裡面,提醒買家。

    有時視不同狀況,或其他人PO 的好條款就加進來再修正.
    我的習慣是做好事前防範,以降低糾紛發生的機率。

    其他的,我又不能控制對方做啥,就希望大家都是很nice 的人囉.

    點評

    grofelin  哈..眼鏡該換了..謝啦  發表於 2011-4-16 11:56
    eric1810  『未免爭議』應該是『為』免爭議 :D  發表於 2011-4-16 11:09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13

    主題

    22

    好友

    7358

    積分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1-4-27 21:18
  • 簽到天數: 3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2]偶爾看看I

    文章
    7076
    4#
    發表於 2011-4-16 09:32 |只看該作者
    真的要寫到有用,那就傷感情了。
    拿民法出來照著寫也可以,這樣就是純論法了。
    <!-- Plurk Badge START --><a href="http://www.plurk.com/nateyoung/invite/4" target="_top"><img src="http://images.plurk.com/image_avatar_3425926_h.png" border="0" /></a><!-- Plurk Badge END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36

    主題

    21

    好友

    5477

    積分

    大海為家

  • TA的每日心情
    無聊
    2015-3-26 00:10
  • 簽到天數: 1065 天

    連續簽到: 2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文章
    3634
    3#
    發表於 2011-4-16 09:21 |只看該作者
    小聲問一下,「超人條款」是指哪些?

    剛去google一下,發現還有些有趣的條款這樣寫:

    1. 確認您是要買才留言。
    2. 預留或要先問老婆、女友、媽媽及直屬親戚的意思,請不用留言,避免雙方困擾。
    3. 購買者請於三天內完成交易。
    4, 如得標後,請勿任意棄標及再殺價,違規者一切將積分扣至負積分為止,這將會造成您日後在社會發展的困擾,也可能遭站長通知約見父、母親。

    ------------------------
    呵呵,其實要寫這篇,只是把一些整理比較好一點的條款列出來提供買賣家參考,不是全部
    都要用上啦,這樣在買賣時比較不會有糾紛(因為事前都要先講明)而且也要視情況來斟酌修改。
    這篇也順便紀錄一下,以後自己在買賣時,有沒有什麼事情忘記提,忘記問。不然一旦有買賣
    家產生,再去跟人家說:喔,我忘了跟你說喔...................
    這樣比較不好,呵呵~
    信天翁
    一隻喜歡大海的鳥~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34

    主題

    10

    好友

    1萬

    積分

    該用戶從未簽到

    文章
    23084
    2#
    發表於 2011-4-16 08:23 |只看該作者
    超人條款連發起人自己都不遵守了。

    點評

    superman  看來你很關心我,太感動了。  發表於 2011-4-20 00:34
    stampout  超人條款的罰則已經沒作用了。沒罰則就沒約束力。  發表於 2011-4-16 09:06
    [1996] 神寶 Palmax PD-95T [2000] Palm IIIx [2001] SONY S300, HandEra330 [2002] Diamond Mako, CASIO G-FORT, JVC MP-C102, SONY SL10, SHARP SL-5500 [2003] SHARP SL-C700, SONY NZ90/NX60, NEC Sigmarion III, SONY NX73V/U [2004] SONY NX73V/E, SHARP SL-6000L, Handspring treo 600 [2005] SE P900i, Tapwave Zodiac 2 [2006] Garmin iQue 3600, Palm Treo 650/680 [2007] Nokia 9300i/E61 [2008] Nokia E70/E90 [2010]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4

    主題

    2

    好友

    977

    積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1-4-15 01:33
  • 簽到天數: 2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1]初來乍到

    文章
    1023
    1#
    發表於 2011-4-16 01:45 |只看該作者
    回覆 albatross 的文章

    如果是在PIL,「超人法則」也是常被賣方使用的條款
    zgenius右手定則:當你逆著時間回憶過去,心情是向上的;當你順著時間思考未來,心情是向下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免費註冊

    與站長聯繫| PALMisLIFE 掌上生活      下載:更快、更棒、更好玩

    GMT+8, 2024-11-16 17:17 , Processed in 0.067542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2 Comsenz Inc. style by eisdl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