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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字難了之惡鄰篇
家暴事件很難處理的 
過去曾在家暴中心工作過(替代役) 
 
基本上除非婦女本身有辦法,才能走出自己的路. 
 
有辦法,我指的是她要能自我覺查 自己在這個環境下的感受 
(這是最難的一步) 
能思考自己要怎麼走下一步,是上法庭,是協議離婚,還是維持婚姻 
之後還要考慮孩子,自己的問題(工作和生活)......等 
其實每個案主都有各自的原因,很難概括一次說完 
 
我想她們應該都在社會局有記錄了,警察依法是要通報社會局的 
如果已發生一段時間,社工應該是已經關切過了 
基本上,我們會讓她了解她可以做的事(如法律程序,用家暴法等) 
以及引導她們自我覺查自己所處的環境 
如果她們不想採取任何行動,我們是尊重她們的意見的, 
我們能做的是告訴她們如何自我保護,以及保護孩子 
 
事實上,要離開一個已相處的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對一個處於弱勢下的人而言 
我們也不建議立刻就建議離婚或是法律程序等 
我們會希望案主能在一個全盤考量下做出一個決定 
對於一個家庭的未來,我們也希望家庭裡全部成員都能一起決定 
 
我建議是 如果當下發生 懷疑有打小孩時 
直接撥113告知社會局有兒虐發生 
畢竟兒虐在現在法律上,屬於公訴罪 
 
提外話 一直到現在我對亂倫,打小孩的加害人都沒啥好感, 
尤其是亂倫的,總是覺得乾脆一槍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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