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2-5-27
- 線上時間
- 4199 小時
- 閱讀權限
- 254
- 積分
- 5283
- 主題
- 367
- 精華
- 1
- 文章
- 5295
TA的每日心情 | 慵懶 2011-6-29 00:42 |
---|
簽到天數: 1 天 連續簽到: 1 天 [LV.1]初來乍到 - 文章
- 5295
|
Re: [分享] 一個真正的教育家胸懷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mijan at 2004-8-19-0808-22 08:28 PM:
我同意二者不可相提並論
不過同樣都是"惡"
既然是作惡豈有大小之分??
惡當然有大有小,
有心為惡
譬如說 A 男在飲料杯子吐口水再給 C 女喝,
或者是 B 男下 FM2 在飲料杯子再給 C 女喝,
狀況一
前者 A 是小惡, 後者 B 是大惡.
A 可能犯下告訴乃論的罪, B 可能犯下公訴罪
狀況二
原來 C 女是 A 男之女友, 昨晚玩黑白猜被狠八
五十次的五百, 為了一洩心中的淒苦, 又不願傷害
C 女, 所以出此下策.
原來 C 女知情後, 喝醉酒要去砍了 A , 但是 B 男身
為 C 女的老豆, 身有殘疾無法制止暴走中的 C 女,
於是只好出此下策.
無心為惡
譬如說 A 男在飲料杯子吐口水再給 C 女喝,
或者是 B 男下 FM2 在飲料杯子再給 C 女喝,
狀況一
A 男剛剛回國, 身染重大惡性傳染病卻不自知
B 男老眼昏花, 竟然把氰酸鉀當成 FM2 放到飲料裡
不管怎樣, C 女都是最倒楣的那個人.
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 愛怎麼講就怎麼講.
反正 A 在隔離治療,據說存活率不到 10%,
B 因為過失殺人服刑中,
C 在等待中元節出來玩一玩還有打打牙祭.
沒有人會來此說明, 也沒有必要.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
不是道歉就可以彌補的
犯了大錯再怎麼道歉都沒有意義
當然感情的事情沒有對錯
我也覺得男女都未婚可以自由交往
但是以自己隨性的快樂去傷害他人
我只能說是"不恥"
他大可以分手之後再交一千個一萬個女朋友
都是他的自由
然而他和第三者都在不顧傷害他人的狀況下
做這種事情
很抱歉我沒有要否定viso你的意思
只是我覺得
這種事情如果是發生在自己的親友身上
我只能說我絕對無法原諒...
俗話說: "千金難買早知道."
我們不是當事人, 記者的話您們也都相信嗎?
我真是愛虎濫... |
|